保國會
保國會
戊戌變法時期的政治團體。保國會亦稱強國會。1897年11月,德國強佔膠州灣事起,瓜分危機嚴重,康有為“既上書求變法於上,復思開會振士氣於下”,結合各省旅京人士立會,粵學會、蜀學會、閩學會、關學會先後成立。遂決再“成一大會,以伸國憤”。1898年4月12日,保國會在北京成立,並擬定《保國會章程》三十條。
康有為
1898年4月12日,維新派康有為等在北京成立保國會。設會宗旨是“保國、保種、保教”,即保國家政權、領土不喪失,保民族種類能自立,保聖教不失。在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意在合群策、群智、群力,發憤救亡,推動維新運動。頑固派極力反對,不久停止活動。
保國會遺址
(2)以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不喪失,保民族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
(3)講求變法,研究外文,謀求經濟實效,以助政府治國;
(4)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公舉總理、值理、常議員、備議員及董事主持會務。並詳細訂立了會議、會員則例。
曾先後3次集會,呼籲救國,宣傳變法,還大造變法圖強的輿論。頑固派攻擊說:它“保中國,不保大清”;又威脅”小心其首領”。
保國會活動月余后自行停頓。
保國會的成立,使頑固派與維新派的鬥爭更加激化。頑固派大罵康有為“僭越妄為,非殺頭不可”,攻擊保國會“保中國不保大清”,“名為保國,勢必亂國”。只有光緒帝認為,“會能保國,豈不大善”,所以保國會雖然連遭劾奏,但未被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