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文
哈薩克文
主要有阿拉伯字母和斯拉夫字母的兩種。
哈薩克文
由於阿拉伯字母不能充分表達哈薩克語的語音系統,在正音和正字上存在過混亂狀況。蘇聯哈薩克族於1917年和1924年前後兩次對以阿拉伯字母哈薩克文進行了改革,去掉了一些不必要的字母並增加了軟音符號。於是,用3個阿拉伯字母表示哈薩克語9個母音的混亂現象才得到克服。中國哈薩克族在上述兩次改革的基礎上,於1954年修訂了阿拉伯字母的哈薩克文字母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用哈薩克文出版了大量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圖書,其中包括本民族的創作和中外名著的譯本,並出版了多種刊物。1959年中國哈薩克族設計了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新文字方案(表2中國哈薩克文新文字),1965年開始推行。實踐表明,全面使用新文字的條件尚不成熟,而同時使用新、老兩種文字又對發展民族文化、教育事業不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於1982年9月13日決定全面恢復使用老文字,將新文字作為拼音符號加以保留。
現行的哈薩克文字母共有33個,其中有9個母音字母,24個輔音字母。每一個字母視其在詞里的位置不同,寫法略有變化,有詞首、詞中、詞末3種變體。拼寫時以詞為單位從右往左連寫。阿拉伯字母的哈薩克文,在哈薩克族人民的文化發展史上起過重要的作用,通過它保存了豐富的文化遺產。
在蘇聯,哈薩克族於1940年全面使用以斯拉夫字母為基礎的文字。這種文字共有42個字母。除了原有的斯拉夫字母外,還增加了9個字母。42個字母中有7個字母主要用來拼寫俄語借詞。蒙古國西部地區約有13萬哈薩克人也使用這種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