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居住用地

建造居住建築物所佔用的土地

在工業區、倉儲區和學校(尤其是大學)等功能區中配套建設的居住建築物用地即三類居住用地。

定義


居民住宅用地指用於建造居民居住用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其中,用於建造豪華住宅的土地為豪華住宅用地,用於建造普通住宅的土地為普通住宅用地。

說明


“三類居住用地”主要是針對在工業區、倉儲區和學校(尤其是大學)等功能區中配套建設的居住建築物用地,主要容納企業單身職工或學校單身師生員工居住,這類居住建築物往往作為工業區、倉儲區和學校的附屬配套設施出現。單身宿舍與普通單元式住宅在戶型結構上的最大區別是沒有設置獨立廚房。目前,深圳單身宿舍的建設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為了方便職工上下班,在一、二類工業區內建設的單身宿舍樓,獨立佔地並不得與工業廠房混合建設,還採取了必要的衛生和環境防護措施,滿足居住建築的間距要求,這樣單身職工宿舍佔用的是工業用地的一部分;另一種是在工業用地之外成片建設的單身職工宿舍區,這種宿舍區往往具有相對獨立的居住和生活功能,形成了一定的居住人口規模和建築面積規模,自身有一定的生活配套設施,並按照居住用地的有關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從有利於土地管理和規劃管理及順應目前單身宿舍開發建設需要的角度出發,在進行建設用地統計時,對於第一種情況中單身宿舍所佔用地納入工業用地(M),而後一種情形中單身宿舍用地屬於三類居住用地(R3)。
由於單身宿舍區的居民是以單身人士為主,因此不存在配套建設幼兒園、託兒所等設施的需求,其它社區體育設施、文化活動、醫療衛生、社區管理、商業服務業等設施是需要進行相應配套建設的。因此,與“一類居住用地”和“二類居住用地”相比,“三類居住用地”下劃分的小類用地少一個幼托用地的小類,僅有“單身宿舍用地”(R31)、“三類社區體育設施用地”(R33)、“三類社區其它設施用地”(R34)、“三類住宅區道路用地”(R35)和“三類住宅區綠地”(R36)等5個用地小類。需要說明的是,由於4個居住用地中類下劃分的小類用地基本相同,除“三類居住用地”中類下缺少“三類幼托用地”小類外,都分別包含有6個用地小類,且名稱類似。為了便於使用和記憶,各用地中類下的用地小類的排列順序和編號都一致,對於“三類居住用地”下空缺的“三類幼托用地”的編號保持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