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措施

傳播途徑所造成疾病提供更正確的防護措施

隔離防護措施一直在更新,早期以疾病分類為七大隔離措施,後來又提出全面性防護措施(UniversalPrecaution)。

近來更為了配合流行病學的需要及強調各種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對院內感染之重要性,更為了對於藉由空氣(airborne)、飛沫(droplet)、接觸(contact)等傳播途徑所造成之疾病提供更正確之防護措施。

所以提出標準防護措施(StandardPrecaution)及傳播途徑為基準之防護措施(Transmission-basedPrecaution)作為臨床指引。

防護措施說明


經修訂防護措施分為一、標準防護(StandardPrecaution):針對所有病人之防護措施,二、依傳播途徑可分為空氣防護、飛沫防護及接觸防護,以下針對各種防護措施說明如下:

標準防護


主要是降低從醫院內已知或未知來源傳播微生物的危險性,感染來源包含所有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汗液除外)、以及不完整的皮膚和黏膜等。其主要措施如下:
⒈洗手
當可能接觸感染源時,為避免病原菌之散播及保護醫院中的所有成員,因此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洗手措施。照顧病人及準備病人用物前後、處理檢體后均需洗手。
⒉手套
當接觸感染源時,則需戴手套,處理完立即脫掉手套並洗手。
⒊隔離衣
有被感染源污染工作服之可能時穿著。原則上一個病人使用一件隔離衣,使用后,污染之隔離衣應立即脫掉並洗手。
有被感染源濺污臉部之可能時配戴。
⒌用具及設備
受病人血液、體液等感染源污染之儀器設備,應以消毒劑徹底清潔;若只能單次使用之器具,使用后應丟棄勿重覆使用。
⒍環境清潔
定期且徹底做好環境清潔、消毒工作,尤其是病人單位及常接觸之表面,詳細內容請參照手冊第一章。
⒎針頭、注射器、尖銳物等需丟棄於抗針刺容器內,使用后之針頭盡量不回套,若必須回套則使用單手套針。
貳、傳播途徑為基準之防護(Transmission-basedPrecaution):
Ⅳ-5
針對已證實或懷疑受高傳染力病原菌感染之病人,且只以標準防護措施不足以阻斷其傳播途徑而訂定之防護措施。分為三類如下:

空氣防護措施


空氣傳播防護措施是針對經由空氣傳播之病原菌,空氣傳播主要發生於經飛沫核(通常其顆粒大小為小於或等於5mm者,因其會長時間懸浮於空氣中)或含病原菌之粉塵散播。
(一)需空氣隔離的疾病:水痘麻疹、瀰漫性帶狀皰疹、開放性肺結核喉結核等。
(二)感染源:飛沫核(dropletnuclei)或含病原菌之粉塵。
(三)管制措施:
口罩:照顧者需戴特殊口罩;對麻疹、水痘有免疫的人,於照顧麻疹、水痘病患時則不需戴口罩。
⒉手套:不需要。
⒊隔離衣:不需要。
⒋單獨房間:病人需置於負壓空調(每小時換氣速率6~12次)之隔離室,並維持房門關閉;且空氣需過濾後排出,不可重覆循環使用。
⒌洗手:接觸病人前後或處理污染物后需洗手。
⒍病人傳送:病人盡量置於隔離房間,必須外出時請病人戴口罩。
⒎物品處理:
⑴器械:以熱水去污處理後送供應室處理。
呼吸器:呼吸器表面每天以0.05%漂白水擦拭,呼吸器管路則先以熱水去污處理后以塑膠袋包裝送呼吸中心處理。
被單、衣物:若被感染源大量污染時,先初步去污再送洗衣房;處理高污染之被單、衣物時可穿隔離衣,且以不抖動為原則。
⑷終期消毒:如手冊第一章。
⑸廢棄物處理:如手冊第二章。

飛沫防護措施


飛沫傳播是指結膜、口鼻之黏膜直接接觸到含病原菌之飛沫(通常其顆粒大於5μm),而此飛沫顆粒是來自病人咳嗽、打噴嚏、談話或醫護人員執行抽痰、作支氣管鏡時;因其顆粒不會懸浮於空氣中,故一般發生於近距離的接觸(一般是3尺,100cm以內)。
(一)需飛沫隔離的疾病:嬰幼兒A族鏈球菌之肺炎、咽炎猩紅熱,嬰幼兒腺病毒感染(Adenovirusinfection),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德國麻疹腮腺炎百日咳喉白喉,腦膜炎雙球菌之腦膜炎肺炎菌血症,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type-bHaemophilusinfluenzae)之會厭炎、腦膜炎,肺鼠疫,霉漿體肺炎(Mycoplasmapneumonia)等。
(二)感染源:飛沫。
管制措施
Ⅳ-6
⒈口罩:於近距離(3尺,100cm以內)照顧病人時戴口罩。
⒉手套:不需要。
⒊隔離衣:不需要。
⒋單獨房間:儘可能單獨房間或將感染相同病原菌的病人放置於同一房間。
⒌洗手:接觸病人前後或處理污染物后需洗手。
⒍病人傳送:病人盡量留於房間內,必須外出時請病人戴口罩。
⒎物品處理:同空氣隔離。
⒏廢棄物處理:如手冊第二章。
防護措施
防護措施

接觸防護措施


接觸傳播防護的目的,在於減少病原菌經由直接接觸或間接接觸,散播至易感受宿主,直接接觸是指經皮膚接觸皮膚或移動病人、擦澡、或須直接接觸之醫療行為,間接接觸是指接觸到受病原菌污染的器具或環境等無生命物體。接觸隔離適用於已知或懷疑感染,但不見得有臨床癥狀之病人,以免因直接或間接接觸而散播感染。
(一)需接觸隔離的疾病:多重抗藥性菌株感染之皮膚傷口、膿包、蜂窩組織炎疥瘡,感染性腸胃炎,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A型肝炎,急性病毒性結膜炎,伊波拉(Ebola)、拉薩(Lassa)等病毒引起之出血熱,嬰幼兒腺病毒感染,呼吸道融合病毒(RSV),水痘之分泌物,先天性德國麻疹,帶狀皰疹之分泌物,單純皰疹皮膚白喉流行性斑疹傷寒,腸菌性痢疾等。
(二)感染源:引流物、分泌物、排泄物
管制措施
⒈口罩:一般不需要,有被感染源噴到之虞慮時需戴口罩及護目鏡。
⒉手套:當接觸感染源時,則需戴手套,處理完立即脫掉手套並洗手。
⒊隔離衣:有被感染源污染工作服之可能時穿著。原則上一個病人使用一件隔離衣,使用后污染之隔離衣應立即脫掉並洗手。
⒋單獨房間:儘可能單獨房間或將感染相同病原菌的病人放置於同一房間。
⒌洗手:接觸病人前後或處理污染物后需洗手。
⒍物品處理:同空氣防護。
⒎廢棄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