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菌
病原菌
一種引起疾病的微生物,比如病毒或細菌、病原微生物又可稱為病原菌,是指能入侵宿主引起感染的微生物,有細菌、真菌、病毒等。它們能產生致病物質,造成宿主感染。
病原菌就是指可導致人或動物與植物感染病症的微生物菌種(包含病菌、病毒感染、立克次氏體、裂頭蚴、細菌)或別的微生物菌種重組體包含混種體或突變體。
概述
病原菌
致病原理
霍亂弧菌、痢疾桿菌和大腸桿菌能產生分泌到它們細胞外面的腸毒素引起患者腹瀉;鼠疫桿菌分泌的鼠疫毒素作用於全身血管及淋巴使其出血和壞死;還有些細菌產生不分泌到菌體細胞外的毒素,例如沙門氏菌。當我們不小心弄破了手足而傷口比較深時,或者被銹鐵釘扎到肉中,必須到醫院去注射預防針,預防由梭狀芽孢桿菌引起的破傷風。梭狀芽孢桿菌也來自土壤,是一種不喜歡氧氣的厭氧菌。它在氧氣較少的深部傷口中繁殖,併產生一種能致人於死地的毒素。還有一種梭狀芽孢桿菌,它們會產生一種已知對人類最厲害的毒素(0.1微克就足以致人死命),它並不在宿主體內繁殖,而是在罐頭裡腌制的魚和肉類中繁殖併產生毒素。不過現代先進有效的食品保藏方法使肉毒中毒症變得很少見了。
病原菌的致病物質可分為毒素和侵襲力兩大類。毒素對宿主有毒,能直接破壞機體的結構和功能。侵襲力本身無毒性,但能突破宿主機體的生理防禦屏障,並可在機體內生存下來(醫學上稱為定殖)、繁殖和擴散。如果把毒素當作“元兇”,那侵襲力就是“幫凶”。
依據細胞壁結構的不同,可將病原菌(病毒除外,因為病毒沒有完整的細胞結構)分為革蘭氏陽性和革蘭氏陰性兩類。對於病原菌的毒素來說,可被分為根據性質、作用和產生菌的不同,將其分為外毒素(主要由革蘭氏陽性菌產生)和內毒素(主要由革蘭氏陰性菌產生)兩種。下面的表格列出了細菌外毒素和內毒素的主要區別。
外毒素和內毒素的區別
性質 | 外毒素 | 內毒素 |
存在部位 | 由活的細菌釋放至細菌體外 | 為細菌細胞壁結構成份,菌體崩解后釋出 |
細菌種類 | 以革蘭氏陽性菌多見 | 革蘭氏陰性菌 多見 |
化學組成 | 蛋白質(分子量27,000~900,000) | 磷脂一多糖一蛋白質複合物(毒性主要為類脂a) |
穩定性 | 不穩定,60℃以上能迅速破壞 | 耐熱,60℃耐受數小時 |
毒性作用 | 強,微量對實驗動物有致死作用(以ug計量)。各種外毒素有選擇作用,引起特殊病變,不引起宿主發熱反應。抑制蛋白質合成,有細胞毒性、神經毒性、紊亂水鹽代謝等 | 稍弱,對實驗動物致死作用的量比外毒素為大。各種細菌內素的毒性作用大致相同。引起發熱、瀰漫性血管內凝血、粒細胞減少血症、施瓦茲曼現象等 |
抗原性 | 強,可刺激機體產生高效價的抗毒素。經甲醛處理,可脫毒成為類毒霉,仍有較強的抗原性,可用於人工自動免疫 | 刺激機體對多糖成份產生抗體,不形成抗毒素,不能經甲醛處理成為類毒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