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地域性

出自《法學大辭典》的術語

知識產權地域性,是指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的地域範圍,知識產權所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嚴格的領土性,其效力只限於本國境內。知識產權的這一法律特徵有別於有形財產權。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的以外,知識產權沒有域外效力,其他國家對這種權利沒有保護的義務,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國家內自由使用詼知識產品,既無需取得權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權利人支付報酬,在一國獲得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或其合法受讓人,如果需要在別的國家受到法律保護,就需要按照該國法律規定經審査批准或登記註冊。

目錄

正文


由於某些區域內國家在經濟上、政治上以及法律傳統上的統一和接近,使得知識產權制度統一化、國際化的趨勢日益明顯,從一定程序上動搖了知識產權的地域限制原則。但這一狀況僅存在於西歐及法語非洲國家等有限地區。知識產權依然只在依法產生的某個特定國家內有效,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並沒有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