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駕駛技能考試

場地駕駛技能考試

場地駕駛技能考試(test of field driving technique)又稱為樁考,採用全國統一的移庫(俗稱蝴蝶樁)考核法。場地駕駛技能考試是科目二中必考的一項內容。

考試內容


①在設有考試樁桿、標線的場地內,按照規定的行駛線路和操作要求完成駕駛機動車的情況;
②考核對車輛後視鏡(左、中、右)的使用能力;
③考核對車輛前、后、左、右空間位置的判斷能力
④考核對機動車基本駕駛技能的掌握情況。

考試場地要求


①場內地面平坦,坡度小於1%,附著係數大於0.40;樁位、標線準確、清晰;
②樁長為二倍車長,前驅動車,加長50厘米;
③大型車樁寬為車寬加70厘米,小型車樁寬為車寬加60厘米;
④路寬為車長的1.5倍。

考試方法


樁考示意圖
樁考示意圖
採用考試學員單獨駕駛的方法。按所考車型選定樁考圖,樁考圖全國統一(如圖)。要求從起點倒入乙庫停止(倒車入庫),再二進二退移位到甲庫停正(移庫),前進穿過乙庫至路上(出庫),倒車到甲庫,再出庫。

考試要求


在考試過程中,考車的行駛軌跡必須按①→②→③→④→⑤→⑥→⑦這7個軌跡順序行駛,其中每個軌跡都是單向倒車或前進;考車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越過A線、C線、D線、E線、F線;車輛在完成①、⑤、⑦步驟停止時,車身任何部位垂直投影不得壓、超庫位線B、C、D、E、F;考試期間除按規定線路行駛需改變車行方向(由倒車改前行或反之)而停車外,其餘情況不能停車;樁桿垂直立於樁位1、2、3、4、5、6,所有樁桿等高且比車身高50厘米。
考試合格標準:考試過程中未出現下列情況的為合格:①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②碰擦樁桿;③車身出線;④未移入庫內;⑤中途停車兩次;⑥中途發動機熄火;⑦腳觸地(兩輪車);⑧停車后使車輪轉動,即指不得在車輛停止時打方向盤;⑨頭、手伸出車身外或打開車門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