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

清末知府

李復 (1863~1933),字人煌、琦章,江西萍鄉人。原陝西按察使、布政使、護理巡撫、江寧布政使、護理兩江總督李有棻次子。

基本介紹


清國學生,實錄館議敘。歷辦陝西鹽務、厘金,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任留壩廳同知,後任留壩直隸州知州、漢中知府。花翎四品銜、授中憲大夫。光緒三十年(1904)將“紫柏書院”改為留壩廳高等小學堂。李興修水渠,從陶沙壩對岸山腳修渠直到沙灣(今縣林業局處)全長2公里,人稱“李公渠”。北棧河兩岸旱地,改為水田,按畝交納堰課,歸留壩廳高等小學堂,作為學堂辦公、修繕、學生書籍、學生服裝等開支。廳民在小學大門立石碑一通,頌李公德政。該碑石毀於抗日戰爭時期。1915年任陝西漢中府寧羌縣知事,後任陝西略陽知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