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任吉林警察學院副院長。
2021年11月2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決定:任命崔亞新為吉林警察學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2021年11月18日上午,學院與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凈月區大隊和長春市公安局站前治安管理分局舉行了實踐教育基地簽約儀式。學院黨委高度重視,會前,
劉星書記和
劉景輝院長接見了參加簽約儀式的公安機關領導。學院崔亞新副院長參加簽約儀式並講話。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凈月區大隊楊方軍大隊長、於猛政委,長春市公安局站前治安管理分局王彥波局長、尹彥明政委參加簽約儀式。會議由教務處劉鳴禹處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