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四輪車並非以傳統轎車為原型,而是多以高爾夫球車等為原型發展而來。由於目前國內還沒有出台這類車型的標準,因此國內生產廠家們大都參考歐盟、日本等國的標準設計,即同時滿足車身尺寸小、車身重量輕、最高時速低等條件。
工信部於2009年6月制定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則》及與之相配套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規定,能夠獲得國家財政及科研項目政策支持的電動汽車企業僅限於“整車生產企業或改裝類商用車生產企業”,能夠獲得公安部上牌、上路行駛的車輛僅限於目錄所列車型。
據了解:
低速四輪車
歐盟規定:在不含電池的前提下,小型低速電動四輪車的重量不能超過400公斤;微型低速電動四輪車則不能超過350公斤。這類車型在
歐洲不必參加NCAP碰撞測試,不必安裝
氣囊,但需要滿足對輪胎、
喇叭、
後視鏡、安全帶、燈具等部件的要求。
日本規定:低速電動四輪車的最高時速應不超過50公里;且車身長度不超過2500毫米,車身寬度不超過1300毫米。
歐盟、日本等對低速電動四輪車進行單獨管理:這類車上的是區別於傳統汽車的牌照,車主可享受購車補貼、免年檢、過路等費用的優惠政策。在歐洲,一些國家已經為低速車型專門劃分了行駛道路。
據
北京青年報2010年3月報道:我國山東省高唐縣政府給與時風電動車很大的支持,售價3萬多元的時風電動車每售出一台都會贈給車主一年的“
交強險”。
低速電動四輪車
有人把低速電動車稱為"山寨汽車"是不合適的。首先低速電動車不是政府管不著的,恰恰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支持;其次是國內汽車工業都不願意干這類產品,不存在"名牌"低速電動汽車,所以也就不存在盜版問題。"山寨"有三個意思,一是指窮地方,窮寨子,窮人住的山村;二是指江湖,與朝廷、廟堂相對比,或者是政府管不著的地方;三是指山寨IT產品,其主要特點主要表現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現形式為通過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但是低速電動車不存在仿造的問題。
“建議國家出台低速電動汽車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低速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實行市場准入。”1月5日中午,
臨沂市市長助理宋法亮在接受
21世紀經濟報道、汽車商報、
經濟觀察報等媒體聯合採訪時強調。
宋健表示,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的著眼點是減少對
石油的依賴,以確保能源安全。電動汽車是以電力為能源,而我國主要是煤炭發電,因此以純電力驅動的新能源汽車在區域範圍內的減排,換來的將是更大範圍的污染,加上電池本身的污染,這類汽車在環保及
能耗方面並未優於傳統
燃油汽車。但宋健認為,雖然國家力推的高速電動車在環保和能耗並無優勢但低速
純電動車技術比較完善,更符合節能環保要求,同時該類車型購置成本和運行費用低,存在一定的市場需求,因此他建議國家應率先推進低速純電動車的產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