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闡明併發揮。明·
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九流緒論下》:“《關尹》九篇,而每篇章次,少者六七,多者十餘,更互闡發,以竟一篇之義。”清·和邦額《夜譚隨錄·春秋樓》:“某所見古今碑記,無非頌揚忠義,千百如出一口,求一另成
機軸,以闡發所以為聖為神之道者,未之一睹。”
王西彥《病人》:“從他這種善於闡發自己的論點的能力,可以想像到他在講壇上優異的成功。”
(2).顯揚表彰。清·
周亮工《
書影》卷三:“先生闡發幽潛,表揚
先德,誠得乞靈片檄,特製張君之主,配享祠中。”清·
蔣士銓《第二碑·書表》:“小神貞妃婁氏,昔蒙籛公表復遺邱,今感季公廓清塋域,雖承兩方伯闡發幽光,難釋薄命人萬千隱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