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市

宮市

宮市,宮廷內所設的市肆,春秋時期的齊國(齊桓公)中徠,有宮中七市。其後,東漢(靈帝)、南朝齊(東昏侯)、唐(中宗)都曾在宮中設市。

詞義


(1).宮廷內所設的市肆。春秋齊桓公有宮中七市。其後東漢靈帝、南朝齊東昏侯、唐中宗都曾在宮中設市。參閱《戰國策·東周策》、南朝梁元帝《金樓子·箴戒》、《南齊書·東昏侯紀》、《舊唐書·中宗紀》等。
(2).唐德宗貞元末年,宮中派宦官到民間市場強行買物,口稱‘宮市’,實為掠奪。唐韓愈《順宗實錄二》:“貞元末,以宦者為使,抑買人物,稍不如本估。未年不復行文書,置白望數百人於兩市並要鬧坊,閱人所賣物,但稱‘宮市’,即斂手付與,真偽不復可辨,無敢問所從來,其論價之高下者。率用百錢物買人直數千錢物,仍索進奉門戶並腳價錢。將物詣市,至有空手而歸者。名為‘宮市’而實奪之。”按,唐白居易《賣炭翁》詩,即為諷刺此事而作。
這“宮市”有點像我們今天的行政採購中心購買政府辦公用品,但這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今天的行政採購中心採取的是招標的形式,公開、公平、自由的競爭交易,供貨商唯恐錯過商機;“宮市”則是巧取豪奪,依仗權勢盤剝掠奪百姓的財物,老百姓唯恐避之不及。也就是說,今天政府和人民的交易是遵循商業社會的遊戲規則來運作的,而在封建社會中統治者無視“公開、公平、自由”的商業遊戲規則,即使禁止“宮市”也是為了收攏民心,顯示皇恩浩蕩。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農夫的悲劇實際上是由封建集權制度造成的,權力一旦成為某些人的專利,就會變成他們魚肉人民的刀子,流血的只能是社會底層的普通百姓。

原文


舊事:宮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與人為市,隨給其直。貞元末,以宦者為使,抑買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復行文書,置“白望”數百人於兩市並要鬧坊,閱人所賣物,但稱“宮市”,即斂手付與,真偽不復可辯,無敢問所從來,其論價之高下者,率用百錢物買人直數千錢物,仍索進奉門戶並腳價錢。將物詣市,至有空手而歸者。名為“宮市”,而實奪之。
嘗有農夫以驢負柴至城賣,遇宦者稱“宮市”取之,才與絹數尺,又就索門戶,仍邀以驢送至內。農夫涕泣,以所得絹付之,不肯受,曰:“湏汝驢送柴至內。”農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後食。今以柴與汝,不取直而歸,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毆宦者。街吏擒以聞,詔黜此宦者,而賜農夫絹十匹,然“宮市”亦不為之改易。諫官御史數奏疏諫,不聽。上初登,禁之。至大赦,又明禁。

譯文


按照慣例:宮中有需要買外面市場上的物品,令有關官吏主持這件事,向市場上的賣東西的老百姓買所需要的東西,隨時給出價款。貞元末年,皇上派宦官來主持這件事,這些宦官壓低價格來買老百姓的物品,出的價遠低於物品本身的價值。甚至於在貞元末年不出示公文證件,皇上直接設立“白望”(意即在市場上左右望,看中東西就拿,出價不高於本金)這個組織大約有幾百人在長安的東西兩市和繁華市區,看人所賣的東西,只稱“宮市”(即皇宮所買),立即取物付款,究竟是真還是假難以分清,沒有人敢問他們是從哪裡來,他們跟賣家論價的高低時,大概用百文錢可以買的東西,要價值幾千文,還要索取進宮門時給看門人的錢和運入宮中的運費。有的百姓,把物品帶到市場去賣,甚至有空手而歸的。名稱是"宮市",而實際上是強奪。
曾經有個農民用驢馱了木柴去城裡賣,遇到自稱"宮市"的宦官取走了木柴,才給了他幾尺絹,又要索取給看門人的進門費,而且要用驢送到宮內。農民哭泣起來,把所得的絹給了這些宦官,他們不肯接受,說:"必須用你的驢送到宮內。"農民說:"我有父母妻子兒女,等我用驢駝東西賺錢然後才能吃飯。如今把木柴給了你們,不要錢回家,你們還不肯,我只有死了!"於是就毆打宦官。街上的官吏抓到他,然後把他的事報給了朝廷,皇上上詔書開除了這位宦官,而且賜給了農民十匹絹,然而"宮市"這種做法也沒有因此而改變。諫官和御史多次上奏摺提意見,皇上不聽從。順宗皇帝剛剛即位,就禁止了"宮市"的做法。後來遇到大赦天下,又明令禁止這種行為。

註釋


1.嘗:曾經
2.負:背,馱東西
3.至:到
4.與:給
5.涕:眼淚
6.泣:哭
7.汝:你
8.妻子:妻子和小孩
9.食:吃飯
10.直:通“值”價值
11.遂:於是
12.毆:毆打
13.邀:半路攔截。這裡是“硬逼著”的意思。
14.黜:貶斥。
徠15.數(shuò):屢次,頻繁。
16.易:改變。

道理


深刻地揭露了“宮市”的本質,對統治者掠奪人民的罪行給予有力的鞭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