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

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前往港澳資格的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是中國公安部有關部門發給有香港或澳門親屬的中國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證件。

2018年3月13日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中國宣布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國家移民管理局於2018年4月13日正式成立,並加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牌子。新成立的國家移民管理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中國公民的因私出入境管理事項。基於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即國家移民管理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名義簽發。

辦理條件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2.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指沒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子女。
3.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4.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5.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子女。
6.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歷年數據


年份單程通行證持有人數目15歲以上單程通行證持有人數目每年單程證餘額年齡中位數平均每日人數
20024523430945951629124
20035350738640124330146
200438072267521667829104
20055510640568-35629151
2006541703777958027148
20073386524798208852892
200841610314351314028114
20094858738854616329133
20104262434071121629117
201143379359161137131119
2012546464772125436150
20134503137797971933123
201440496326271425432111
201538338314231641232105
20165738747358-24923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