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移民管理局

公安部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

國家徠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於2018年4月2日組建成立,是公安部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負責領導管理全國出入境邊防檢查機構、邊境管理機構等各項工作。

介紹


國家移民管理局將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邊防檢查職責整合,建立健全簽證管理協調機制,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協調擬定移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出入境管理、口岸證件查驗和邊民往來管理,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牽頭協調“三非”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服務管理,承擔移民領域國際合作等。

組建歷程


2018年3月13日,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擬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管理。
2018年3月22日,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方案,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
2018年4月2日,新組建的國家移民管理局正式掛牌,首任局長許甘露。全國公安邊防部隊現役編製全部轉換為人民警察編製。由國家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領導。
隨著中國綜合國力進一步提升,來華工作生活的外國人不斷增加,對做好移民管理服務提出新要求。為加強對移民及出入境管理的統籌協調,更好形成移民管理工作合力,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邊防檢查職責整合,建立健全簽證管理協調機制,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
2018年4月1日,新組建的國家移民管理局正式掛牌。同時加掛的牌子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掛牌地點位於北京市東長安街14號的公安部。
2019年1月,國家移民管理局已啟動直屬的移民事務服務中心籌建工作,計劃於上半年運行。
2021年4月1日消息,經黨中央批准,國家移民管理機構將於2021年4月2日啟用隊旗和標誌。

主要職責


負責全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擬訂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與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負責建立健全簽證管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外國人來華口岸簽證、入境許可簽發管理和簽證延期換髮;負責外國人來華留學管理、工作有關管理、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國籍管理、難民管理;負責出入境邊防檢查、邊民往來管理、邊境地區邊防管理;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內地(大陸)定居審批管理;牽頭協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查處妨害國(邊)境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承擔移民領域國際合作等。

組織機構


國家移民管理局內設機構共設8司1委: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外國人管理司、公民出入境管理司、邊防檢查管理司、信息科技司、幹部人事司、後勤保障司以及機關黨委。
國家移民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分別為:出入境管理信息技術研究所、移民事務服務中心、警務保障中心。
出入境邊防檢查機構。在對外開放口岸設立出入境邊防檢查機構,實施出入境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的查驗管理、口岸限定區域管理,防範查處非法入出境活動等。
邊境管理機構。在沿邊地區設立邊境管理機構,實施進出邊境管理區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檢查管理、轄區治安管理、邊民往來管理,防範查處非法入出境活動,偵辦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等。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在省、市、縣公安機關設立出入境管理機構,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的授權和委託,承擔公民因私出國(境)管理、受理簽發公民因私事出入境證件,實施外國人來華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日常管理,簽發口岸簽證及其他相應的證件,查處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等。

主要領導


公安部副部長、國家移民管理局局長:許甘露
國家移民管理局副局長:尹成基、曲雲海
國家移民管理局副局級幹部:閔海雲

政策文件


2018年4月18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國家移民管理局在發布會上通報,經國務院批准,自2018年5月1日起,在海南省實施59國人員入境旅遊免簽政策,進一步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
2018年8月28日,國家移民管理局出台22條改進服務管理的新舉措,將於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實施。其中,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申辦出入境證件7個工作日內辦結等5項便利措施將於9月1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5日,入選第三屆中國優秀扶貧案例報告會”消費扶貧“優秀案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