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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士
年輕人團體
嬉皮士(英語Hippie或Hippy的音意譯)本來被用來描寫西方國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的年輕人。嬉皮士這個名稱是通過《舊金山紀事》的記者赫柏·凱恩普及的。嬉皮士不是一個統一的文化運動,它沒有宣言或領導人物。嬉皮士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來反應出他們對民族主義和越南戰爭的反對,他們提倡非傳統的宗教文化,批評西方國家中層階級的價值觀。
他們批評政府對公民的權益的限制,大公司的貪婪,傳統道德的狹窄和戰爭的無人道性。他們將他們反對的機構和組織稱為“陳府”(theestablishment)。
嬉皮士後來也被貶義使用,來描寫長發的、骯髒的吸毒者。保守派人士依然使用嬉皮士一詞作為對年輕的自由主義人士的侮辱。
在美國東海岸的格林威治村年輕的反文化者稱他們自己為“hips”。許多來自紐約市區的失望的年輕人聚集在那個村中,他們穿著他們最舊的衣服。第一個用嬉皮士這個詞來描寫這些穿著舊衣的中產階級子女的媒體是一個廣播電台。
1965年9月6日舊金山的一家報紙首先使用了“嬉皮士”這個詞來描寫這些年輕的波西米亞主義者,但其它媒體在此後兩年中幾乎沒有使用過這個詞。
嬉皮士
hipster(七分褲)hippie(嬉皮士)
20世紀40年代和50年代美國的垮掉的一代稱爵士樂音樂家為“hippie”和“beatnik”,同時這兩個詞也被用來稱呼圍繞著這些藝術家而出現波希米亞主義似的反文化。
舊金山海特·亞許柏里地區的嬉皮士是以一個叫做Diggers的團體為中心。這個街頭劇團體將即時性的街頭劇、無政府主義行動和藝術表演結合在一起,他們的目標是要建立一個“自由城市”。他們受兩個不同的運動影響:一方面受波西米亞主義的、地下藝術的、劇團的影響,另一方面受左派的、民權主義的、和平運動的影響。加利福尼亞州的洛杉磯也有一個非常活躍的嬉皮士社團。1967年夏許多年輕人(警察估計有七萬五千人)聚集在海特·亞許柏里分享他們的新文化的音樂、毒品和反抗。
60年代末嬉皮士運動達到其高潮。1976年7月7日《時代》雜誌將嬉皮士運動作為其封面故事:《嬉皮士:一個次文化的哲學》
由於許多嬉皮士在他們的頭髮裡帶花或向行人分花,因此他們也有“花童”的外號。
很多嬉皮士來自白人富裕家庭,他們拋棄富裕,來感受並讚美貧窮,體驗簡單而隨意的生活。
正因為這些富家子弟享受過主流的中產階級的舒適生活,才有可能成為這種雖然舒適但扼殺人的創造力的生活的反叛者,也只有真正感受過主流文化的人,才有可能看到它的弊端,從而對它進行批判。
1969年,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羅斯扎克發表了《反主流文化的形成》一書,該書明確指出,反主流文化是對現代技術社會的一種反思。
反主流文化的參加者們不屑於像新左派和學生運動的參加者們那樣,用參與性民主的方式來解決社會問題,他認為只要客觀意識的觀念還在控制著社會,技術對社會的控制、專家對社會的統治就不會結束。
嬉皮士們認為,美國是一個被慣例和陳規所充斥的世界,它已經成為壓制人的個性,迫害個人自由生活的陳規陋習的總和,只有逃離這個社會,擺脫與現實社會和現實文化模式的種種聯繫,才能使個人和美國社會免於走進死胡同。
為了有效地反抗這技術高度發達、物質極端豐裕、但人的精神受到控制的社會,他們提出“回到史前”的口號,希望在史前時期尋找精神力量。
他們特別欣賞“無為而治”,認為只有無為而治的簡樸社會,簡單生活,才能保證公民個人的尊嚴和自由。因此,他們從生活做起,掀起“生活的革命”,來反抗主流的、精英的、技術的、物質的社會。
他們沒有宣言或領導人物,他們只用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來表達他們的理念。傳統的宗教文化屢次遭受他們的嘲笑,西方國家中層階級的價值觀在他們眼中不值一錢。
他們批評政府對公民的權益的限制,他們憎恨大公司的貪婪,感嘆傳統道德的狹窄,反對戰爭的無人道性。但他們卻無能為力。他們只能在他們的和平運動、遊行中發出他們的吶喊;只能在他們的頭髮裡帶花或向行人分花,“向槍管里插上鮮花”;只能用流浪的搖滾音樂、傷感音樂表達他們的不滿。
馬丁·路德·金發表的“我有一個夢想”演講,約翰·肯尼迪總統遇刺,越南戰爭,人類登陸月球,赫魯曉夫揚言要消滅美國……美國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註定是一個複雜、深刻、嚴肅、迷惘的時代。物質生活的極大豐富,生活問題的不斷出現,兩者的交纏讓美國青年在生活的百無聊賴和社會責任感的日益增強中漸漸迷失了自己。他們隱約感到生命和愛,他們隱約觸摸到理想和未來,但快樂與痛苦的交織,理想與現實的衝突,能力與目標的錯位,自身追求與社會要求的矛盾,終於使他們信仰崩潰了。在搖滾樂的催化下,年輕人開始融合這些雙重矛盾,最終形成了那個時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現象——一種完全自發而純粹精神性的運動——嬉皮運動。一個迷惘與理想的集合體——嬉皮士終於誕生。美國青年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獨立思考和反叛嘗試;開創了自己的生活空間……今天人們仍然喜歡用“純真、激動、偉大”這樣的字眼來形容60年代,不單單是為了回味那遙遠的過去,更是源於一種感情的回歸。
原因有很多,但越南戰爭最終成為嬉皮運動全面爆發的導火索。戰爭中數以萬計的美國青年被派往前線衝鋒、殺戮、流血、死去……違反民意的越南戰爭,在年青人當中引起了極大的反思。在全美校園裡,一浪又一浪的反戰遊行示威此起彼伏。此後不久發生的多宗國民警衛隊槍殺遊行學生的事件無疑再火上澆油。嬉皮運動最終全面升級。在1967年那個被稱作summeroflove(愛之夏)的夏天裡,“MakeLoveNotWar”(要愛情、不要戰爭)成為了最有號召力的嬉皮口號。而嬉皮士也在這個夏天成長、吶喊。
什麼是嬉皮士?嬉皮士不是留長發的青年,嬉皮士不是嬉皮扮相的青年,更不是迷幻藥、性解放的提倡者!——那不是嬉皮士的真正面貌。雖然有一些為了逃避現實而大量吸食毒品,開始瘋狂——那只是苦悶的發泄!不是他們的初衷。那真正的嬉皮士是絕對排斥暴力的,他們只是消極地製造著自己的世外桃源,在“愛與和平”的思想下,用純粹精神對抗社會既成的價值觀念。懷念簡單原始的群居生活,在烏托邦中尋找心靈的歸屬,在頭上插上象徵愛與和平的花朵,崇尚純精神、熱愛生命和大自然、與人為善的本性——這才是嬉皮士的真面目!
但很多人誤解、甚至故意醜化他們。支持越戰的軍火商、壓制自由的政府官員、傳統的宗教信徒、在壓制下喪失自我的人、為政府充當唱手的啞子、看到所謂光明的盲人、聽見聖音的聾子……對這些青年感到了恐懼!他們害怕,害怕這些青年自我意識的覺醒,害怕這些青年對傳統的反抗,害怕這些青年對他們統治的顛覆!於是他們千方百計攻擊、醜化、分化這些在尋求自我救贖的青年。“嬉皮士吸食毒品”“嬉皮士是同性戀”“嬉皮士不過是一群社會渣滓”“嬉皮士反對進步”……一個個惡謚,一個個罪名向他們奔來——只要嬉皮士有一點問題,秩序的捍衛者就能將他變成罪行、比原罪更不可原諒的罪行。而一些無聊的阿飛,藉著嬉皮士的名義,做一些與嬉皮士精神完全背道而馳的事情,沒有社會責任感,沒有影響力,只有在玷污這個名字。龐克搖滾出現后,具迷幻色彩的輕搖滾樂、宣揚愛與生命的讚歌被歇斯底里的狂吼和無意義的尖叫代替。在我們的時代,還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嬉皮士精神?
嬉皮士
六十年代那段日子裡,他們幾乎天天舉行各種抗議活動和示威遊行,種族主義、貧苦、婦女權利等等問題經常成為嬉皮聲討的對象,在音樂和越南戰爭介入后,通過JoanBaez、BobDylan、ArloGuthrie等抗議歌手的參與,音樂憑藉流行性很快把嬉皮思想傳遞開來,尤以BobDylan為最,他橫跨60、70年代,領導著美國搖滾內在思維的進行和發展。直到今天,他的存在仍在思想內涵的領域上發生著重要作用,然而他最巨大且具決定性的影響。60年代中後期,超大規模的露天音樂演出造就了嬉皮運動最輝煌的時期。樸素思想、愛、和平、性開放、迷幻藥、反戰呼聲和幾十萬嬉皮共同出現在演出台前,一切混亂、瘋狂、骯髒在嬉皮偉大的質樸情懷下顯得高尚起來。
輝煌是短暫的,它或許也該如此,在1969年Woodstock音樂節達到頂峰后,嬉皮運動逐漸開始衰落,在政府反對中,在傳統的鄙夷下,在內部人員的自甘墮落里。
80年代是嬉皮士的墜毀年代。里根執政期間,美國在和前蘇聯的各種競爭中的屢屢勝出,經濟發展帶來的巨大優越感,使人們已經開始習慣用個人角度考慮問題,而嬉皮運動一直依靠的是集體力量,這種從“我們這一代”到“我這一代”的巨大思想轉變最終使嬉皮們喪失了存在的前提。這個階段為“我這一代”年青人矚目的竟然是先前為嬉皮不齒的“種族主義”。3K黨抬頭、白人至上主義的膨脹,竟成為了標榜前衛的一種手段——“愛與和平”的旗幟就這樣被人們扔到了陰溝里。“回到史前”的口號,逃離這個社會,擺脫與現實社會和現實文化模式的種種聯繫,在社會發展的自信與盲目中丟進了歷史洪流中。
如今,美國已經沒有真正的嬉皮士;而中國,永遠不希望嬉皮士的出現。在各國政府的醜化下,吸毒者、特立獨行者、社會敗類成為常人對他們的形象判定。
嬉皮士經常參加和平運動,包括反越戰的遊行和爭取人權的遊行。青年國際黨是嬉皮士中特別政治活躍的亞群。
從2005年的觀點來看,嬉皮士性別歧視相當大,但實際上嬉皮士很快就接受了女性主義和平等主義的原則。
一開始嬉皮士對同性戀不十分容忍,但隨著運動的發展他們越來越接受同性戀。
嬉皮士也通過“落出”社會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政治願望和實現他們所尋求的變化。回到農村去、合作企業、替代性能源、新聞自由運動和有機農業在嬉皮士運動開始時都受到青睞。
許多人認為嬉皮士濫用毒品的程度被支持越戰的人誇張。他們用這個借口來反駁嬉皮士反對越戰的理由。但實際上的確有許多嬉皮士使用毒品。他們尤其希望利用毒品所產生的幻覺來達到內心的修養。尤其大麻和其它能夠產生幻覺的藥品如LSD和裸蓋菇素。雖然也有許多嬉皮士不用毒品,但毒品往往被看作是嬉皮士的一個標誌和他們不肯遵從社會守則的原因。
使用毒品至今被看作是嬉皮士文化的一個中心內容。
許多人認為嬉皮士不抽煙,因為他們認為抽煙有害,但當時的照片顯示許多嬉皮士抽煙。
1970年許多嬉皮士的生活形式進入了主流文化,但其下的實質卻很少被主流文化吸收。媒介漸漸喪失了對這個次文化的興趣,年輕人對它也喪失了時髦感。隨著朋克搖滾的出現,嬉皮士甚至成為年輕人的反感形式。但也有許多嬉皮士保持了他們的生活方式,甚至在主流文化中保持他們的生活方式。直到2005年全世界到處依然有嬉皮士的社群點,有些人隨著他們喜歡的樂隊流浪。從1970年代初開始出現的為和平祈禱的彩虹聚會今天依然保持,其它聚會和音樂節則致力於生命或愛。
長發,大鬍子。許多美國人覺得長發是一種冒犯,因為它代表不整潔或女性。
色彩鮮艷的衣著或不尋常的衣飾。
聽一定的音樂,比如傑米·亨得里克斯和傑菲遜飛艇的幻覺性的搖滾樂、詹妮斯·喬普林的布魯斯、斯萊和斯通家族、ZZ頂級樂隊、死之民樂隊等的音樂。
偶爾自己演奏音樂,一般吉他,一般在家裡與朋友一起,或在公共綠地上或節日上。自由戀愛,公社式的生活。
新嬉皮士是對21世紀的嬉皮士的稱呼,他們恢復了一些1960年代嬉皮士運動的觀點,比如他們也強調自由,穿他們願意穿的衣服,做他們想要做的事。與1960年代的嬉皮士不同的是新嬉皮士一般不政治性,而1960年代的嬉皮士實際上是一個政治運動。
保守的主流人士用嬉皮士一詞來指吸毒的人,尤其吸大麻的人,以及不願參加社會活動,缺乏社會義務感和缺乏衛生感的人。龐克搖滾次文化的人士則使用嬉皮士一詞來指陳腐的、無聊的或討厭的人。
雅皮士有著較優越的社會背景,如較高的社會地位,豐厚的薪水等等。他們不一定年輕,但他們對奢華物品、高級享受的追求依然熱情十足。他們與現行社會體制也不會構成太大衝突。他們工作勤奮,追求物質享受。
雅皮士(Yuppies)是youngurbanprofessional的縮寫,這個詞在上個世紀80年代誕生於美國,指的是那些受過高等教育、住在大城市、有專業性工作而且生活很富裕的年輕人。他們去高檔的餐廳、喝上等的酒、穿名牌的衣服、用頂級的化妝品、開豪華的轎車,總之就是衣食住行一律求名牌、趕時髦,比小資還小資。
隨著中國中產階級的崛起,“華人雅皮士”(China'sYuppies)逐漸成為媒體、高端消費的熱門。為此,國外媒體甚至還新創了一個詞“Chuppies”(由“China'sYuppies”組建而成)來形容中國新一代擁有良好教育背景、收入不菲的年輕人。
雅皮(yuppies),一般是指都市裡較追求時尚生活的“唯美”男士。他們思想前衛、懂得享受,雖能容易接受新事物,但缺乏離經叛道的精神,小主意不少,大主見不多,更沒有勵志創新和冒險的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講,程乃珊說高倉健比中叔皇“多一份雅皮之情”絕不是功名成就的理由。因為“雅皮”從某種意義上說就帶有陰柔的稚氣,像人們所說的風度翩翩、紳士風度、有理有節、白馬王子之類,或多或少地都帶有雅皮的傾向,這種傾向不是不可有,而是應該在不失男人陽剛氣度的前提下適度的個性化補充。問題是,許多男士對雅皮卻一往情深,無限地擴大雅皮對整體形象作用的效果,甚至有的人可以沒有陽剛,但卻不可以沒有雅皮,以為只要有了雅皮,就足可以“傲視群陽剛”了。這就使得他們性格傾向在自覺不自覺間趨於懦弱繼而脫離了男性所應有的陽剛本質。
雅皮士是美國人根據嬉皮士(Hippies)仿造的一個新詞,意思是"年輕的都市專業工作者"。雅皮士從事那些需要受過高等教育才能勝任的職業,如律師、醫生、建築師、計算機程序員、工商管理人員等。他們的年薪很高。雅皮士們事業上十分成功,躊躇滿志,恃才傲物,過著奢侈豪華的生活。與嬉皮士們不同,雅皮士們沒有頹廢情緒,不關心政治與社會問題,只關心賺錢,追求舒適的生活。雅非士意為"都市中失敗的年輕人"。他們雖然覺得自己的生活無法與雅皮士的生活相比,但又不願意有失落感,併發誓要找到自己的歸宿。
所謂的雅皮士和嬉皮士都是70年代產生的。嬉皮士基本上是家庭富裕、衣食無憂的中產階層,他們反對任何權力,甚至不惜用恐怖、暴力行動迫使政府就範,結果被尼克松為首的美國政府以嚴厲的手段鎮壓下去。
從職業分佈來看——雅皮士是屬於行政管理系統,比如:首席代表,創意總監、廣告策劃、高級文案、外文翻譯、行政助理、資訊主管、人力資源部經理……
從工作性質來看——雅皮士表現為“人際關係”,包括溝通、聯絡、諮詢、協調、接待、推廣……
雅皮士他們整天拎大號公文包,腳步匆匆地出入於酒店、寫字樓、會議室、候機樓、商務會所,然後優雅地和客戶握手,微笑,交換名片,簽署合作意向。他們留給人們的總體印象是:穿“高級灰”、說“洋涇濱”、吃西餐、喝紅酒、看《ELLE》雜誌,讀MBA……
總之,在無限風光的雅皮士身上,集中地代表著一個時代的時尚、品味以及格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