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丕顯

吳丕顯

吳丕顯,字希文,明直隸松江府華亭(今上海金山呂巷)人。萬曆八年(1580年),授承天府通判並攝荊門州印。后蔡以重金買通吏部,對吳造謠中傷,被降職為襄王府審理,不久返回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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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丕顯,字希文,明直隸松江府華亭(今上海金山呂巷)人。隆慶元年(1567年)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授承天府通判並攝荊門州印。荊門百姓紛紛以賦不均相告,他親自視察鄉村,按土地優劣承擔田賦,百姓受惠頗多。在督運壽宮木時,有奸商程文夾帶私木,被發現后,妄圖以三千金賄賂,被當場叱退,復賄賂清江廠主事蔡某為之說情,仍被拒,並將其私運木材全部沒收。后蔡以重金買通吏部,對吳造謠中傷,被降職為襄王府審理,不久返回鄉里。著有《東吳逸史》、《四留軒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