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
明朝朱載坖年號
隆慶是明朝第十二位皇帝明穆宗朱載坖的年號,使用時間為隆慶元年(1567年)至隆慶六年(1572年),明朝時期使用該年號一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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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穆宗朱載坖為明世宗朱厚熜第三子,生母孝恪杜皇后,生於嘉靖十六年(1537年),駕崩於隆慶六年(1572年),駕崩后謚曰契天隆道淵懿寬仁顯文光武純德弘孝庄皇帝,廟號明穆宗,葬於明昭陵,傳位於第三子朱翊鈞,是為萬曆皇帝。
隆慶[明朝朱載坖年號]
隆慶皇帝不願干預朝廷具體事務的態度,使得他手下那些有能力的官員們能放手去行使朝廷權力,管理帝國。隆慶朝近六年的相對穩定和繁榮的局面,也證明朝廷事務在沒有皇帝的干預下似乎也能維持,甚至在某些時候或許能做得更好。萬曆初期張居正的統治差不多也是這種情形。
隆慶皇帝的統治風格,實際上也為他幼小的兒子朱翊鈞即後來的萬曆皇帝的執政初期種下了善根。由於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內閣班子,足以應付朝廷事務,因此,沖齡即位的萬曆帝,雖不能真正行使權力,但仍能依靠這一文官班子治理帝國,不致發生統治危機。但這種做法,也存在缺陷。因為權力中心的下移,最有可能出現以下的兩種局面。一是由數位權臣共同掌權,其後果是極易引起文官之間的傾軋或黨爭,並必然到影響朝政。二是出現一位大權獨攬的權威型人物,並由他以皇帝的名義行使皇帝的大部分行政權力,就像萬曆初期的張居正那樣。但在後一種情形下,又有兩個棘手的問題難以解決。一是如何保證這位文官獨裁者不用手中的特權為自己的圈子或個人謀取私利,甚至威脅皇帝的地位,動搖王朝的根基;二是如何避免這位文官獨裁者的權威一旦失去時所帶來的各種災難性的後果。後來張居正的統治經歷,不幸印證了這些推測。
隆慶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 | 六年 |
公元 | 1567年 | 1568年 | 1569年 | 1570年 | 1571年 | 1572年 |
干支 | 丁卯 | 戊辰 | 己巳 | 庚午 | 辛未 | 壬申 |
1567年(隆慶元年)——史稱“隆慶開關”,隆慶皇帝宣布解除海禁,調整海外貿易政策,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獲得了合法的地位,東南沿海各地的民間海外貿易進入了一個新時期。明朝出現一個比較全面的開放局面。自隆慶元年(1572 年)“隆慶開關”到崇禎十七年(1644年)明朝滅亡,這70 多年的時間裡,全世界生產的白銀總量的1/3湧入中國,共計約3.53 億兩(保守估計,重新估計約為5億兩)。並且全球2/3的貿易與中國有關。
1568年(隆慶二年)——內閣首輔徐階致仕。
1569年(隆慶三年)——高拱授文淵閣大學士兼掌吏部尚書,高拱正式控制內閣。
1571年(隆慶五年)——封俺答汗為順義王,同年開放通貢互市。從此基本結束了明朝與蒙古韃靼各部近二百年兵戈相加的局面。
1572年(隆慶六年)——內閣次輔張居正聯合司禮監秉筆太監馮保趕走高拱,從此張居正開始與馮保聯手把持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