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邊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靖邊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靖邊縣工商局位於張家畔鎮新東街,主要擔負著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的職能。
全局總人數204人,目前在職幹部職工113人,工人42人,自收自支3人,離休2人,退休44人;在職幹部職工155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100人,佔總人數64.5%;在職黨員110人,佔總人數71%;配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目前全縣共有企業1140戶,其中私營企業1039戶,個體工商戶7079戶,農民專業合作社172戶。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責任,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
(六)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七)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相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八)負責依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行為,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
(十二)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近年來,我局在市工商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緊緊圍繞建設“法制工商、服務工商、廉潔高效工商”的任務,堅持把實現效能提升作為根本目標,大力加強市場監管,落實服務措施,規範執法行為。縣局多次被省工商局評為“創佳評差競賽活動”先進單位,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和執法辦案先進單位,被榆林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市級文明單位”並被授予了“市級文明單位行業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市級文明單位行業創建活動標兵單位”,同時被市工商局表彰為“全市工商系統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市食安委表彰為“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先進單位”、“全縣年度考核優秀單位”、“優秀機關黨委”、“計劃生育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有多名個人被省、市、縣評為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和競賽活動獲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