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無錫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無錫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2017年6月30日,江蘇省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榮獲中國商標金獎的商標保護獎。
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根據《江蘇省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機構改革指導意見》(蘇編辦[2002]154號、蘇工商人[2002]263號)的規定,無錫工商局主要職責如下:
(一)領導全系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派出機構,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度。制訂全系統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
(二)依法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
(三)負責宏觀監督管理全系統企業的經營行為,對在本局註冊的企業實施年檢和直接的監督管理。承擔上級工商局授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督管理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組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法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查處其他各類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五)依法組織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六)依法監督管理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市場培育、市場布局規劃,組織各類市場登記和統計工作;規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八)依法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個人獨資企業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經營行為,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九)組織管理商標工作,對經營者使用商標和印製商標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十)組織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
(十一)負責全系統隊伍建設、機構編製、幹部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工作。
(十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7年05月,江蘇省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入選“商標保護獎”擬獲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