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簡訊
騷擾簡訊
騷擾簡訊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1)未經接受者同意一般的簡訊騷擾,都是在沒有事先徵得簡訊接收者同意的情況下單方發布;
(2)侵犯接受者的合法權益:在沒有徵得接受者同意的情況下,侵犯了簡訊接受者的通信自由權等一系列權利;
(3)違法性:簡訊的內容違背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如包含虛假和欺詐的廣告宣傳、傳銷、騷擾、色情和封建迷信等內容。
對於此類立法禁止發送的垃圾簡訊,可以通過一些手機防護軟體進行攔截或舉報。
2008年7月17日,“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簡訊息聯盟成立大會”在北京召開。此次“反垃圾簡訊息聯盟”的成立是由中國網際網路協會、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舉報受理中心牽頭,旨在進一步促進簡訊息服務市場規範,推動簡訊息服務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反垃圾簡訊息聯盟”成立大會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網通、騰訊、新浪、空中網等34家運營商及SP公司代表簽署了《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反垃圾簡訊息自律公約》。他們紛紛表示,加強行業自律,規範簡訊息服務市場,是推動簡訊服務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的強有力措施。
1、嚴重浪費社會資源,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2、危害市場競爭秩序,並對市場競爭造成不良影響;
3、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消費者健康生活
首先,應加強公民道德素質的培養。引導公民自覺學習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識,培養公民抵制不良簡訊的鑒別力,不要被垃圾信息的假象所蒙蔽。同時,要勇於與其作鬥爭,不但對垃圾信息不製造、不傳播,發現后可通過相關手機管家軟體進行攔截或舉報,要敢於和及時地向公安機關舉報,以便有效遏制它的蔓延。
第二,加強監督力度。國家有關部門對電信、網路公司要加強監管,嚴格要求。各網路公司要以對公眾、對社會安定負責的態度明確責任,制定措施,相互協調,共同監督,不製作、不發送垃圾信息。同時,要加大職工思想和技術培訓,增強抵制垃圾信息的能力,不斷凈化良好地通訊內容。
第三、加強立法。要治理垃圾信息立法是關鍵。在當前治理垃圾信息還缺少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立法機關一方面應儘快草擬有關法律草案,一方面要對滯后的有關法律法規做進一步的修訂,以便適應飛速發展的網路業務需要。在新的法律法規出台前,公安司法機關針對垃圾簡訊的問題,要依照《治安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行為人給予制裁,對情節惡劣的要堅決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