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如憶
顏如憶
顏如憶,台灣檳榔西施。2010年4月8日,因與當地警察衝突,被上演“側摔門”而走紅網,顏如憶遭到北縣警中和二分局警察欒丞過肩摔,造成右眼瘀傷、左手4指和雙足擦傷,她一狀告上法庭,一度成為新聞焦點人物。
顏如憶,身高160厘米、體重40多公斤,台灣省台北市某檳榔西施。據《海峽都市報》報道:台灣台北縣170多厘米、80多公斤的台北縣中和二分局員山派出所警員欒丞(37歲)前天見到一名站街女穿清涼薄紗招呼客人,上前警告。因檳榔西施態度不好,警察一怒之下,側摔顏如憶,使其造成右眼淤傷、左手四指與雙足擦傷。欒丞則是左手掌虎口有撕裂傷。男警的整個暴力執勤的過程都被路邊監視器錄下。雙方互控傷害罪,由於顏如憶另涉妨害公務罪,被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北縣警方表示,前天上午9時許,欒丞騎摩托車執行巡邏,行經中和市中正路一處檳榔攤時,發現站街女顏如憶穿著黑色薄紗短裙,趴在一輛轎車車窗處招呼客人,之後還大膽露出底褲蹲在人行道旁與客人聊天,欒丞認為其行為不當,上前勸導她恐涉妨害風化,引起顏如憶不滿。
顏如憶隨後撥電話對老闆說:“警察又來搗亂了!”欒丞見她態度惡劣,警告她言詞恐涉侮辱罪,沒想到顏如憶惱羞成怒大飆髒話,過程被欒丞錄像存證。顏如憶氣沖沖欲拉下鐵門進屋,欒丞上前指責,雙方發生拉扯。
根據路邊監視器畫面顯示,衝突過程中,欒丞將嬌小的顏如憶直接抓起來,推倒在走廊上,隨即把她整個人拉起來,使出柔道招數,將顏如憶側摔壓制在地,再加上手銬帶回警局。
台北縣中和二分局員山派出所所長林立碧表示,顏如憶被帶走時確實向警方大喊大叫,警方全程有錄音,警方程序合法。但欒丞逮捕過程確實過於激烈,對於雙方互告傷害及警方是否執法過當,將由檢察官調查釐清。
對此,台灣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系主任張平吾批評:“殺雞焉用牛刀。”他認為顏如憶僅違反妨害風化罪嫌及侮辱公署罪嫌,並非罪行重大,顏如憶不服被帶走,警員可搜證取締,卻施以側摔,確實涉嫌執法過當,建議顏如憶可反搜證申訴。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被警察摔倒在地的檳榔西施顏如憶,根據記者跟蹤,發現她還兼差拍攝男性雜誌封面,照片幾乎全裸,作風非常大膽;她在部落格透露出想紅的心愿,還說有人拿雜誌要她簽名,這回她更自嘲,才剛上雜誌封面,又登上社會版頭條。
眼神朦朧,穿著白襯衫、豐滿雙峰呼之欲出,這張男性雜誌4月號封面照已經夠吸引目光了,接下來這張更大膽,全身一絲不掛站在水池裡,只用頭髮遮住重點部位,照片中惹火的model,就是因為穿著清涼薄紗被警察取締,結果引爆衝突的檳榔西施顏如憶。
以化妝遮掩憔悴容貌,顏如憶立刻變身美艷model,平常除了賣檳榔,她還兼差當男性雜誌模特兒,她在網誌上表示,自己出名了,有人拿著雜誌要簽名,還利用blog幫雜誌做宣傳。
在最新一期雜誌照片中,顏如憶帶著蘭色角膜變色片,突顯她自認五官中最漂亮的就是眼睛,她還大方展露身材,遊走尺度邊緣;顏如憶自稱在家最喜歡穿四腳褲,不喜歡緊繃地穿著,文章中還大方公開自己擁有D罩杯,最討厭大男人。
顏如憶形容自己像芭比娃娃,造型一會兒扮演純情護士,一會兒是嗆辣女僕裝,但都比不上個人網誌上傳的照片那般露骨。與員警發生衝突后,顏如憶在網路上自嘲剛上完封面又上社會版頭條,號召網友幫她評評理,似乎一點都不在意自己因此成為新聞人物。
有人說當地警察執法過當,顏如憶值得同情,也有人說顏如憶是在炒作、作秀。但是我們的思維是否也太定勢了?為什麼沒有人說警察在作秀呢?個人以為,在這個略顯浮躁的年代,炒作和作秀本身已經成為了社會生活的一部分,無所謂對於錯,是與非,只要不損害公共的利益,我們實在不能妄加評論;至於那名警察所是否執法過當,只能由專業行政法學人士來評論了;至於這兩人之間的孰是孰非,恐怕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了。我想,這一事件的直接獲利者應該還是廣大的新聞媒體,因為它們藉此在短時間獲得了更多的點擊率。然而,顏如憶的家庭經歷說明她屬於弱勢群體,理應得到社會更多的關注和支持。現象在於關注,關注在於思考,思考有益生活。
外傳她一度有意進軍演藝圈,還為不少雜誌拍清涼性感照,後來銷聲匿跡。有讀者向《壹周刊》爆料說,顏如憶現在不賣檳榔改賣肉體,在新竹科學園區接客,每次1萬元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