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外國專家局

河南省外國專家局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河南省外國專家局,為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管理的具體負責外國專家工作的部門管理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系統建設及維護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三)承擔國家外國專家局移交的企業和中等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職責。
(四)加強引進高層次專家和緊缺專家,提高引進外國專家的層次。
(五)加強出國(境)培訓總量控制,優化出國(境)培訓結構,提高出國(境)培訓質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引進國外智力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省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歸口管理來豫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簽發外國專家來豫工作許可和證件發放,負責對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豫工作的境外組織進行資格認可。
(三)編報全省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處理引進國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四)負責相關國際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規範引進國外智力中介組織,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項目實施和成果評估、示範推廣工作。
(五)負責全省出國(境)培訓工作,擬訂全省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國家“友誼獎”的推薦和報批工作。
(七)承擔河南省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省政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河南省外國專家局外籍教師高峰論壇
河南省外國專家局外籍教師高峰論壇
根據上述職責,省外國專家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擬訂引進國外智力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吸引外國專家來豫工作政策;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宣傳、專項經費管理和信訪工作;負責國家“友誼獎”的推薦和報批工作;負責在豫工作外國專家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擔河南省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專家和項目管理處。擬訂在豫工作外國專家管理辦法;負責對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豫工作的境外組織以及各類聘請外國專家單位的資格審定;負責外國專家來豫工作許可和證件發放;協調處理來豫工作外國專家事件;管理國外人才資源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技術管理領域外國專家的法規和政策;擬訂引進國外經濟技術管理人才項目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和省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負責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的評估、示範推廣;負責引智示範推廣基地的管理。
(三)出國培訓管理處。擬訂出國(境)培訓管理辦法;承擔出國(境)培訓年度計劃擬訂、申報、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省專項經費資助的出國(境)培訓項目審核報批和其他培訓項目審核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對組織派遣團組和人員赴國(境)外培訓機構的資格審查、報批工作;對出國(境)培訓團組進行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規行為;負責BFT(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的組織實施。

人員編製


省外國專家局機關行政編製暫定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3名,副處級領導職數6名。核定駕駛員編製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人事任免


2015年12月,任命徐宗勤為河南省外國專家局局長(副廳級,試用期一年)。

其他事項


(一)省外國專家局的人事黨務、機關財務後勤、離退休幹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管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