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制
源於美國的科研組織管理機制
PI製作為國內新興的一種科研組織管理模式,得到了科學界前所未有的關注和重視。作為舶來品,國內科學界對PI制進行闡述時往往附帶加以中文標註,如有的翻譯為”課題組長負責制”、”項目負責人制”、”首席科學家制”、”學術帶頭人制”等。本文試圖從PI制的含義、在國內外的發展現狀、以及其為科研組織管理模式在運行中體現的優勢和存在的不足進行剖析,以期對PI制有更深層次的認識和理解。
目錄
制含義
” ”詞縮,早歐科研項申請。科基( ,簡稱NSF)定義為”由受讓人指定、美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同意的負責項目科學技術方向的個體”,同時指出”這一術語一般用於研究領域”,而另一與其概念相同的術語PD ( Project Director ) 則多用於科學與工程教育或其他領域。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 (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簡稱 NIH ) 則定義為”由申請機構認定的有一定權力和責任指導基金所支持的項目或計劃的個體”。
簡言,負責項導權指導權。值注,論基委研究院,義,未提及申請否授、副授助授。申請獲項資助,該項。科研項管模式,稱制。概括,制核資源配置、項費核算核財資源配置及科研資源共享核資源配置科研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