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慎之
劉慎之
劉慎之,曾任福建省副省長,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中監委駐中共中央華東局監察組負責人。中共七大代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1980 平反昭雪,恢複名譽。
劉慎之,1911年5月生。河北省靜海縣(今天津市靜海縣)人。原名劉玉田,曾用名劉振幫。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7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劉慎之
1928年3月至6月任共青團唐山市委書記,中共順直省委委員,共青團中央候補委員。1928年赴莫斯科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並擔任第十四次少共國際代表大會的中國代表。1930年初回國后,1月至5月任共青團天津市委書記。后因叛徒告密機關破壞被捕入獄。在獄中同敵人進行6次絕食鬥爭。1936年出獄后,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員,領導工人運動。
1937年10月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員。同年冬至平西參與領導八路軍平西遊擊隊。1938年3月至5月任房(山)淶(水)涿(縣)聯合縣縣長。同年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同年秋任中共北平城市工作委員會書記。1939年2月任八路軍冀熱察挺進軍政治部組織部部長、團政治委員。同年秋經挺進軍隊支隊黨代表大會選舉為出席七大的候補代表(後補為正式代表)。1943年8月赴延安。10月到達延安后參加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察冀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七大結束后回晉察冀工作,8月任中共冀熱遼區委城工部部長。同年12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冀東區委委員、城工部部長(至1946年4月)。1946年3月至5月任晉察冀邊區第十八地委書記兼晉察冀軍區第十五軍分區政治委員。1947年5月至1949年7月任中共冀東區委民運部部長。1947年9月任冀東區新農會臨時委員會主任。后隨部隊南下湖南,
1949年擔任中共醴陵地委書記、醴陵軍分區政治委員。1950年1月任湘西軍區零陵軍分區政治委員、中共湖南省永州地委書記,湖南省土改委員會委員。1951年5月任衡陽鐵路局黨委書記。1953年任廣州鐵路局局長兼黨委書記,中共中央華南分局委員、中共廣東省委委員等職。1959年1月至1963年4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務委員兼省委工交部部長(至1962年12月)。1960年5月至1963年4月任福建省副省長。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被選為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1962年9月至1966年5月任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中監委駐中共中央華東局監察組負責人。“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69年5月3日被迫害致死。1980年平反昭雪,恢複名譽。 中共七大正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