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衝突
表現人與人之間矛盾的藝術形式
徠戲劇衝突是指表現人與人之間矛盾關係和人的內心矛盾的特殊藝術形式。它來源於拉丁文conflitus,可譯為分歧、爭鬥、衝突等等。同時也是戲劇中矛盾產生、發展、解決的過程,由戲劇動作體現出來。從戲劇衝突中可以帶出人物的性格與劇本的立意。
從戲劇藝術誕生時起,劇作家就用多種方式表現人所面臨的各種矛盾。在不同時代,不同國家,由於社會生活的變異性,由於劇作家觀察、表現社會生活的角度和深度不同,作品中戲劇衝突的內容和表現方式都有所不同。人們可以從作品的戲劇衝突中感受到特定時代、特定國家社會生活和人際關係的某些本質方面。在戲劇理論中,很多人也曾在不同程度上強調戲劇衝突在戲劇作品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伏爾泰認為:每一場戲必須表現一次爭鬥;黑格爾把“各種目的和性格的衝突”看作是戲劇的“中心問題”;法國戲劇理論家布倫退爾在《戲劇的規律》中,則明確把衝突作為戲劇藝術的本質特徵;此後很多理論家同意布倫退爾的觀點,遂形成了解釋“戲劇的本質”這一命題的一種觀念──衝突說。在中國戲劇理論和批評中長時間流行一種說法:沒有衝突就沒有戲劇。
對戲劇衝突內涵的解釋,眾說紛紜。黑格爾強調“各種目的和性格的衝突”。布倫退爾把戲劇衝突的內容看作是意志衝突,即人的意志與神秘力量和自然力量之間的衝突。J.H.勞森試圖從社會學的角度發展布倫退爾的意志衝突說,把戲劇衝突的內涵引伸為社會性衝突。他一再指出:人們都是在特定的社會環境中生活著,社會環境不斷對人們發生影響,人們從中獲得印象,併產生“採取行動的慾望”──自覺意志;人的意志必須受到兩方面的檢驗,其一,他對社會環境的認識是否正確,其二,他要採取的行動及其後果是否符合“社會必然性”。人總是生活在現實的社會關係之中,因而,人們所面臨的各種矛盾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衝突,都具有社會性。
勞森所說的社會性衝突,正是賦予意志衝突以社會內容,強調劇作家在處理戲劇衝突時應反映社會關係的本質方面和社會必然性。布倫退爾提出的意志衝突和勞森強調的社會性衝突,都只是從某個角度說明了戲劇衝突的內涵。另外一些戲劇理論家們對此則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在具體的作品中,某一人物要與其他人物發生衝突,雖然總是包含著自覺意志的作用,人物之間衝突的尖銳程度,也往往取決於衝突中人物自覺意志的強度,但是,在很多劇作中,人物自覺意志形成的過程、意志與行動的關係,卻往往顯得複雜得多。
人物受特定情境的影響,往往要經歷複雜的內心活動過程才凝結成意志,在意志形成之後也不一定就直接採取行動,從意志到行動的過程往往由於心理活動的複雜性而形成微妙多變的狀況。因此,儘管劇作家在處理戲劇衝突時不可避免地會涉及人物的自覺意志,然而,在衝突的實際過程中,它並不是單一的決定性力量。
據此,他們主張用性格衝突代替意志衝突。也有人認為,勞森提出的社會性衝突雖然有其合理性,但劇作家所處理的並不是抽象的社會關係,而應該是具體的人際關係,或曰“個性心理關係”。在具體的作品中,劇作家也不能把社會性衝突直接構成戲劇衝突,而是需要通過具體的、有個性特徵的性格衝突藝術地體現社會衝突。在中國戲劇理論界,有人主張把性格衝突作為戲劇衝突的內涵。這樣,意志衝突與性格衝突作為兩種不同的觀念,曾經反覆論爭,未能統一。
戲劇衝突是構成戲劇情境的基礎,是展現人物性格,反映生活本質,揭示作品主題的重要手段。戲劇衝突在作品中的表現方式,是多種多樣的。①可能表現為某一人物與其他人物之間的衝突,有人把這種方式稱之為外部衝突。②也可能表現為人物自身的內心衝突,有人把它稱為內部衝突。戲劇衝突的這兩種方式,有時各自單獨展開,有時則交錯在一起,相互作用,互為因果。③還可能表現為人同自然環境或社會環境之間的衝突,這種衝突也需要戲劇化。
有些劇本在表現主人公同社會環境的衝突時,往往把環境“人化”,即把它戲劇化為主人公與其他人物之間的衝突。如《哈姆雷特》中主人公面對的社會環境是一座“牢獄”,而克勞迪斯及其周圍的朝臣恰恰是社會環境的人化。另外在有些劇作中,社會環境往往成為對人物發生影響的背景,給主人公造成一種外在的壓迫感,象《瓊斯皇帝》中準備造反的土人群眾。在荒誕派戲劇中,有時又把社會環境“物化”,即化為具有象徵性的道具,造成“場面直喻”的效果,象《椅子》中堆滿舞台的椅子,《阿麥迪或脫身術》中那具無限膨脹的屍體,等等。
在當代戲劇中,有人提出用“抵觸”取代“衝突”的主張。所謂“抵觸”,指的是某一人物在處理同其他人物之間的矛盾關係時,並不採取斷然對抗的行動,而是採取和平的方式,如退讓、妥協、容忍等,因而就使矛盾不爆發為衝突。在現實社會生活中,衝突只是矛盾發展的一種特殊的、並不是唯一的形態,因此,提醒劇作家注意“抵觸”這種形態,有助於表現各種矛盾發展的複雜多樣性。
1.尖銳激烈:在戲劇中,一些平淡的矛盾往往被組成有聲有色的衝突,由於矛盾的雙方都有足夠的衝擊力,衝突的最後爆發時格外強烈的。
2.高度集中:戲劇的衝突是在既定的時間和空間里表現社會矛盾。
3.進展緊張:戲劇衝突必須是扣人心弦,波瀾起伏的,使觀眾一直處於緊張和期待之中。
4.曲折多變:戲劇衝突往往是曲折複雜,變化多姿的。
戲劇衝突的本源:作為生命體的戲劇。①戲劇人類學認為:戲劇不僅僅只是審美,它被人類創造出來時,首先是為了自己生命的需要。發生戲劇的古希臘《酒神祭》,它就是為了人的生產和農作物的生產豐收,才舉行祭祀儀式,才有我們的戲劇。這就是一種生活和生命的需要。 ②人類的情感要表達、要宣洩,也就需要藝術。這也是一種生命的需要。生命的存在在於運動。動作是運動的表現形式。動作通過符號的形式體現出來:①形體;②語言;③情感。(人類文化的兩大符號系統:一,語言、文字;二,藝術。)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相對立的動作即構成衝突。
什麼是戲劇動作?戲劇動作是戲劇人物的活動形式。"能把個人性格、思想和目的最清楚表現出來的是動作,人的最深刻方面只有通過動作才能見諸現?quot;。(黑格爾《美學》P278)戲劇動作的特徵:(講述《慾望城國》 列印資料)①"動作出自於心靈,也只有在心靈的表現中才獲得最大限度的清晰和明確。"即動作的動因(黑格爾 同上)②必須有特定的形體運動,即直觀性。(包括語言),必須有一定程度的表現力度。演員是通過富有意義和活生生的運動來創造性格的。③戲劇動作必須有流動性,必須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即戲劇動作的貫穿性。可理解為做什麼(目的),為什麼做(動機),怎樣做(過程)。
①純粹外部動作:如情節劇中的許多動作,是為動作而動作,能引起觀眾興趣,但不能激發觀眾的情感。表現行為的過程,如程式動作中的趟馬、圓場等等。②性格化動作:即能說明人物性格的動作,能引起觀眾的興趣,激發觀眾對人物的愛憎。(話劇《母親》中的葛健豪的小腳女人舞步。)③推動劇情的戲劇動作。(《秋天的花鼓》李向陽來請戲班子。)④心理動作。話劇通過語言和激烈的形體使它顯現出來;戲曲通過唱做念舞表現出來。在戲曲中,戲劇動作包括唱做念舞,要使人物行動起來,就要盡量地讓人物唱做念舞。
(黑格爾P275)1,自然情況下造成的(災難、命運)。《戰洪圖》、《水下村莊》
2,徠自然情況下心靈方面所引起的(社會、文化)。勞遜說:"戲劇的基本特徵是社會性衝突--人與人之間,個人與集體之間,集體與集體之間、個人或集體與社會或自然力量之間的衝突。" 《雷雨》、《趙氏孤兒》他談到了一?quot;衝突律":1,衝突的社會性;2,衝突的自覺意志;3,意志的強度。(《英台抗婚》)
3,心靈本身的分裂和矛盾(個體心靈)。(《推銷員之死》資料P33)
矛盾的解決,兩種力量的調和。
尋找衝突解決的 正確途徑:
1,事件為事物發展的必然結果。
2,人物為性格發展的必然歸宿。
3,出人意料。
4,向深層開掘。
戲劇衝突的表面張力即緊張場面。
如何創造戲劇的緊張場面?
1,讓觀眾知道一些秘密而劇中的角色並不知道。
2,讓觀眾感到角色是走在一條錯誤的路上。
3,設置時間的緊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