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素理論

1904年斯皮爾曼提出的學說

二因素理論是關於智力結構的一種學說。由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提出。

研究歷程


素析,析試各類測驗績,素各類均,稱普智素();測驗績較,語測驗績較差;另則反。差提示另素存,即殊智素()。
皮曼(.)提智構“二素”,即‘’素(般素)‘’素(殊素)。

具體含義


按二論義,類智涵,包括素:普素( )簡稱素;另殊素( ),簡稱素。按皮曼釋,普系遺傳,般,顯示低。 素殊,,某異。般智測驗測量,普。
斯皮爾曼的這一理論是最早的智力理論之一,把這一理論放到當時流行的遺傳決定論相比,無疑是對智力落後教育的一種鼓舞,智力落後兒童的一般智力低於正常兒童是絕對的,但是也有些特殊兒童擁有一些特殊的能力,因此對智力落後兒童教育的可能性在理論上給予了支持。但是要指出的是該理論無疑過於簡化和不成熟,因此又無法給智力落後教育帶來更多的方法的改進和原則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