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海洋局

欽州市海洋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欽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辦發〔2009〕96號)和《中共欽州市委欽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欽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欽發〔2010〕1號)等文件精神,設立欽州市海洋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職責


(一)負責監督實施海洋戰略規劃,推動海洋經濟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海洋經濟發展、海洋事業發展、海岸帶綜合保護利用、海洋主體功能區等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全市海洋發展戰略並監督實施。負責對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管理,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
(二)推動海洋綜合管理領域科技發展。組織擬訂海洋綜合管理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開展全市海洋科學調查,配合制訂涉海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參與海洋綜合管理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海洋綜合管理對外交流合作。負責組織海洋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起草有關海洋資源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監督指導海洋資源執法工作。
(四)承擔全市海洋經濟運行監測、統計、核算、評估、發布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全市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
(五)負責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優化海域海島開發利用秩序。組織擬定海洋功能區劃、海島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實施海域和海島區劃規劃制度、海域和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制度。負責監督管理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參與海域行政界線、大陸海岸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全市海域海島動態監視監測工作。
(六)參與實施海洋生態、海域海岸帶和海島修復政策、制度、規劃、標準,配合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海洋生態修復有關重大工程。
(七)負責海洋觀測預報、生態預警監測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擬訂海洋觀測預報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海洋災害預警報和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擬訂海域、海岸帶和海島用途管制的制度規範。
(八)協助上級海洋部門在管轄海域實施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工作,參與處理涉外海洋事務。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與市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統一負責市級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市海洋局不再承擔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主要工作職能轉變為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行政審批標準以及監管標準,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事中事後監管,提高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等。對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明確取消、下放或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由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取消、承接和調整,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後續監管工作由市海洋局負責。市行政審批局應及時向市海洋局通報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市海洋局要採取措施加強監管,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屬於行政審批工作問題的,應及時向市行政審批局反饋。市海洋局應及時向市行政審批局通報相關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修訂變化等引起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調整變化情況。

領導班子


閆松銀 黨組書記、局長:
李秀東 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陳同茂 副局長、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楊炳宏 副局長、黨組成員
張 棟 總工程師、黨組成員
吳彩軍 四級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