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納指數
衡量市場中壟斷勢力強弱的指數
勒納指數也稱為勒納壟斷勢力指數。它通過對價格與邊際成本偏離程度的度量,反映市場中壟斷力量的強弱。
阿貝·勒納(A.Lerner)提出了一種以壟斷勢力強弱來衡量市場結構的方法,反映產業績效量度指標,表示價格與邊際成本的偏離率。該方法避免了必須從銷售資料推算壟斷勢力的問題。
提供壟斷勢基礎計算市構,避免必須銷售資料推算壟斷勢題。
計算式:= (- ) / 。式:
●——勒納指,
●P——價格,
●MC——邊際成本。
勒納指數在0到1之間變動,數值越大,表明壟斷勢力越大。勒納指數實際上計量的是價格偏離邊際成本的程度,價格越是高於邊際成本,表明壟斷勢力越強。在市場完全競爭時,勒納指數等於0。
例如MC=5美元,壟斷價格=10美元,則勒納指數就等於10美元-5美元/10美元=0.5或等於50%。
①邊際成本的測算比較困難。同時,價格往往同產品質量有關,因此某一產業中廠商之間通過勒納指數來比較壟斷勢力時,必須要考慮到產品質量因素,即在價格上要有可比性。
②勒納指數是對廠商實際行為的一種量度,它沒有測算廠商潛在的壟斷力量。例如,某廠商從其規模或市場佔有率來看,已經擁有較強的潛在壟斷勢力,但由於某種原因,其產品價格和邊際成本相差不大,那麼勒納指數就無法計量該廠商的潛在壟斷勢力。
③勒納指數是在建立在對價格和邊際成本進行靜態比較的基礎上,它沒有深入考察造成價格和邊際成本差異的具體原因,而把這種差異全部歸之於壟斷行為。實標上在很多情況下,造成價格和邊際成本差異的原因有多種,比較複雜,不單是壟斷。
勒納指數的缺陷在於:
有關邊際成本的數據難以獲得。
它反映的是企業的實際行為,並不反映企業潛在的壟斷或競爭行為。如企業降低價格有可能是驅除競爭對手的策略行為,但並不表明市場就是競爭的。正是因為勒納指數本身反映的是當市場存在支配能力時價格與邊際成本的偏離程度,所以它無法反映出企業為了謀取或鞏固壟斷地位而採取的限制性定價和掠奪性定價等行為。
相比較的市場中的所有產品的質量必須有一個固定、統一的標準並且能夠定量化,否則,產品的質量差異會導致產品的價格變動,從而影響結論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