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

拆徠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它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

法律特徵


屬於法律行為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係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係便不能成立。

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無論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許任何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一方從對方獲得某項權利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凡顯失公正的協議是可撤銷的。

合法必須性

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託代理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凡違反法規規定,採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

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后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后,則受到法律的強制。其次是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雙務有償性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一種雙務有償協議,協議的當事人依據協議享有一定的權利,同時又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必須採用書面的形式。

基本內容


生效條件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

主要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至於每一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於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於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必須公證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即實行強制性公證。通過公證,保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有利於消除被代管人對協議的疑慮。

期限作用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后,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新條例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
會議指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起草的。制定這個條例,關係到群眾切身利益,關係到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關係到現代化建設全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條例的制定工作,2007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首次審議這個條例草案時提出,經過修改後要公開徵求群眾意見。2010年,條例草案先後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分別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和 37898條;起草單位召開45次各類座談會、論證會,廣泛聽取中央各部門、地方政府、被徵收人以及相關專家的意見;選取40多個有代表性的城市進行專項調查研究;組織力量對社會高度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逐一研究論證,力求從制度上加以解決。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條例草案已經比較成熟。
按照統籌兼顧工業化、城鎮化需要和房屋被徵收群眾利益,把公共利益同被徵收人個人利益統一起來的總體要求,條例草案規定:
一是對被徵收人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與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和補助、獎勵。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徵收人除給予補償外,政府還要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二是徵收範圍。確需徵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舊城區改建還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三是徵收程序。擴大公眾參與程度,徵收補償方案要徵求公眾意見,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還要組織聽證會並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四是政府是房屋徵收與補償的主體。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具體工作的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五是取消行政強制拆遷。被徵收人超過規定期限不搬遷的,由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此外,條例草案還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布施行。會議要求,條例公布施行后,各級政府和各部門都要認真學習貫徹,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開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會議提出,考慮到集體土地徵收是由土地管理法調整的,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抓緊對土地管理法有關集體土地徵收和補償的規定作出修改,由國務院儘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
2011年國務院出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在行政程序、補償標準等方面對徵收拆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年來,涉及徵收拆遷的案件數量一直位居我國行政訴訟案件排行榜的前三位,平均每年的案件數量在七八千件左右,預計未來仍將持續這樣的態勢。“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針對房屋徵收案件出台了司法解釋,主要就是要解決強拆的問題。”楊在明認為,而徵收拆遷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其中還包含了徵收決定的前置程序問題、徵收補償協議的履行、補償標準的合理性等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法院也將繼續出台相關司法解釋。“爭取在明年再出台一個相關的司法解釋。”

協議範文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簽訂標誌著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已經進入拆遷補償協商階段。
下面為分別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範本,轉自當家作主網
集體土地上房屋
集體土地拆遷住宅用房貨幣補償安置協議(新明街道)
(第一聯:拆遷人)
NO:
拆遷人:寧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2) (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甬高新[2009]第94號文件,乙方所有住宅已列入老廟社區舊城改造項目拆遷範圍,根據《寧波市徵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條例》、《寧波市徵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條例實施細則》及高新區《新明街道老廟社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條例》、《細則》、《方案》)的規定,現就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等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被拆房屋座落於老廟社區,貨幣補償安置確權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被拆住宅貨幣補償單價按每平方米5981元結算,一次性過渡補貼費 元。乙方合計拆遷補償資金為 元(大寫: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三條:乙方保證在 年 月 日前搬遷並騰空房屋,移交給甲方。乙方舊
房及附屬物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損壞房屋,違者照價在房屋補償金額中扣除。乙方交清應交款項並搬遷,經拆遷單位驗收后10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拆遷補償資金。
第四條:甲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拆遷補償資金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遷補
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將舊房交付給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遷補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的,按市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拆遷主管部門各持一份。
拆遷人:(蓋章) 被拆遷人:(蓋章)
經辦人: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
海南省城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姓名(單位名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海南省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的法規、規章等規定,甲方_________拆遷項目已經海南省建設廳和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批准(瓊建住房函[20_________]_________號文附件第_________項),已列入海南省20_________年度拆遷計劃,並取得《海南省城鎮房屋拆遷許可證》(_________拆許字第_________號),對乙方的房屋進行拆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_________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被拆除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所在地點,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產權證的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產權性質_________,房屋的結構_________,房屋的總樓層數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樓層數_________。
(二)房屋內部設施及裝潢情況:_________
(三)房屋的附屬物及構築物情況:_________
(四)機械設備情況:_________
(五)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況
(一)被拆除房屋為住宅:
1.乙方有正式戶口_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別是:
序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與戶主關係 身份證號碼 01 02 03 04 05 06 07
2.丙方有正式戶口_________人,分別:
序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與戶主關係 身份證號碼 01 02 03 04 05 06 07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
1.乙方情況:_________
2.丙方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拆遷補償選擇第_________種方式:
1.貨幣補償;
2.房屋產權調換;
3.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
第四條 貨幣補償
(一)貨幣補償金額的確定選擇第_________種方式:
1.根據當事人共同推薦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估價結果確定;
2.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作價方式。
(二)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1.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價,小計_________元。
2.土地使用權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房屋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佔地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價,小計_________元(若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土地使用權貨幣補償,此項可不另行計算)。
3.房屋裝潢作價方式:_________,補償金額_________元(若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房屋裝潢補償,此項可不另行計算)。
4.房屋內的電話、有線電視、煤氣、網際網路等配套設施、設備的遷移費或者初裝費,補償金額_________元。
5.附屬物及構築物補償金額_________元。
(三)補償款由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四)實行貨幣補償的,甲方對丙方不再承擔安置責任,由乙方對丙方進行安置。
第五條 房屋產權調換補償
(一)甲方提供位於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房屋號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現房】【期房】【土地】。產權調換房屋的樓層、房號、土地的確定方法:_________。
(二)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應符合以下標準: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2.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3.房屋裝飾與設施標準詳見附件4。
4.新建房屋竣工后質量應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登記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被拆遷的房屋及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均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二)、(三)款統一方式進行確定,並結清產權調換差價。
(四)按被拆遷房屋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結算產權調換差價。差價金額_________。
(五)差價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產權調換的過渡安置
(一)過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
1.【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轉房過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過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的,甲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向【乙方】【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乙方】【丙方】選擇由甲方提供周轉房過渡安置的,其周轉房的地址為_________,戶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證【乙方】【丙方】在過渡期限內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進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過渡周轉房的,應當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日內騰出周轉房。
(五)【乙方】【丙方】在臨時過渡期內,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為_________)之日起3個月內,應到甲方辦理安置手續;甲方應從發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三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不到甲方辦理安置手續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或補償費。
第七條 房屋拆遷補助費
(一)甲方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搬遷補助費_________元,臨時安置補助費_________元,提前搬家獎勵費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二)拆遷非住宅房屋,甲方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設備搬遷和安裝補助費_________元,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_________元,提前搬家獎勵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拆遷補助費支付給【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應將被拆遷房屋騰空,並交甲方拆除。
第九條【乙方】【丙方】的違章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將依法實施拆除。
第十條 逾期安置的違約責任。
甲方應在本協議第六條第(二)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2倍向【乙方】【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2.逾期_________個月內。
3.逾期18個月的,【乙方】【乙方在徵得丙方同意的情況下】有權要求重新選擇貨幣補償或另行選擇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特殊情況下安置逾期的處理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的;
(二)因拆遷戶搬遷遲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三)_________。
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應當在情況發生的_________天內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況造成或安置延期時,逾期安置時期的臨時過渡費按以下方法處理: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關於安置房標準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標準應符合第五條第(一)項及附件4標準的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標準進行整改,並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積確認及面積差處置方式:
本款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置。
本協議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中面積記載不明確的,應由原產權登記部門重新確認。
安置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本協議約定面積發生差異,甲、乙雙方同意按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置: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置: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
徠(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大於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不找差價,由甲方承擔,產權歸屬乙方。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小於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協議約定面積)/協議約定面積×100%
(三)安置土地面積誤差參照本條第(二)項處理。
第十三條 甲方逾期支付拆遷補償資金(貨幣補償、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設備搬遷安裝補助及損失費、停產停業補償費)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實行累加制)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期之第2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後,自本協議約定的應付款之第2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前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本協議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二)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五條 乙方安置屬於臨時過渡的,應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_日內遷入安置住房內。逾期不搬遷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並每逾期1天罰款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1)。
第十八條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合同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1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