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對立統一

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矛盾對立統一:唯物辯證法的矛盾範疇是辯證矛盾、客觀矛盾,它是指事物之間或事物內部諸要素之間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如一元對多元、兩種或多種不同體系的事物等。

矛盾


矛盾的基本屬性: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鬥爭性。①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雙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相互貫通有多種表現方式,主要的是相互轉化(一定條件下)或相互滲透。概而言之,同一性有兩個含義:一是共居,指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共處一個統一體中,失去一方,另一方也不存在;二是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②矛盾的鬥爭性是指矛盾雙方的相互排斥、相互衝突、相互否定、相互離異的趨勢。
對立和統一是矛盾的兩個根本屬性,矛盾的對立屬性稱作鬥爭性,矛盾的統一屬性稱作同一性。要深刻理解唯物辯證法的矛盾,就必須弄清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的含義以及兩者的相互關係。

矛盾的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內在的有機的,不可分割的聯繫,體現著對立面之間相互吸引相互轉化的性質和趨勢。矛盾同一性有如下表現:
其一,矛盾雙方相互依存,互為條件,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這就是說,任何矛盾的對立雙方都不能單獨存在,而是在一定條件下,各以自己的對立方面作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沒有對方,它自己也將不會存在。“你離不開我,我離不開你。”比如,一塊磁鐵總有南北兩極,這兩極總是不可分割地聯繫著,即使將它切斷、打碎,它仍然是南北兩極同時存在,要想得到只有南極而沒有北極或者只有北極而沒有南極的單磁極是不可能的。如果把它的一極磁性消除了,那麼它的另一極磁性也將同時消失。俗話說:“不是冤家不聚頭。”這說的正是矛盾的同一性問題。正因為是冤家,是對立面,它們才能聚集在一起,共同維持統一整體的存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生物進化中的遺傳與變異、認識中的真理與謬誤等等,都是這種矛盾雙方同一性的表現。我國古代哲學名著《老子》中有這樣一段話:“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意思是說:有與無,難與易,長與短,高與低,音與聲,前與后,所有這些對立的雙方,都是相互依存著的,沒有甲方就沒有乙方,反之亦然。
其二,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相互滲透、相互貫通。這是矛盾同一性的更重要的一層含義。矛盾的相互貫通表現為相互滲透和相互包含。矛盾著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滲透著對方的因素和屬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中有彼、彼中有此。例如吸引中有排斥,排斥中有吸引;化合中有分解,分解中有化合;同化中有異化,異化中有同化;遺傳中有變異,變異中有遺傳;感性認識中有理性認識,理性認識中有感性認識;絕對真理中有相對真理,相對真理中有絕對真理等等。矛盾雙方的相互滲透,是矛盾雙方相互貫通的一種表現,是矛盾雙方在分子、因素或部分上的相互包含、相互交叉。它是從相互依存形式上的相互聯結進到內容上的相互聯結,因而它是比相互依存更前進一步的同一性狀態和階段。
第三,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你能變成我,我能變成你。事物的轉化總是向著自己的他者、即自己的對立面轉化,這也表明對立面之間有互相貫通的性質,有內在的同一性。比如,雞蛋轉化為小雞而不能轉化為石頭;戰爭轉化為和平,和平轉化為戰爭;成功轉化為失敗,失敗轉化為成功,如此等等。矛盾雙方的相互轉化是矛盾雙方聯結達到極端或頂點的狀態,是矛盾雙方在相互滲透中準備起來的整體性的變化。矛盾雙方轉化后形成新的統一體,矛盾雙方又在新統一體的基礎上繼續相互依存,因此它又是相互依存的動態形式。

矛盾的鬥爭性


矛盾的鬥爭性是指矛盾著的對立面之間相互排斥的屬性,體現為對立雙方互相分離的性質和趨勢。矛盾的鬥爭性可以用許多不同的術語來表達,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對、互相限制、互相離異、互相分化、互相批評等,這些都是矛盾鬥爭性的具體形式,從不同側面表現著矛盾著的對立面互相排斥的含義。矛盾的鬥爭性是一個最廣泛的哲學範疇,它表現為:
第一,矛盾雙方的相互差異。即相互區別和限制,“你不同於我,我不同於你”。例如上與下、左與右、強與弱、大與小、多與少等等。矛盾雙方的對立與鬥爭正是在它們存在這種本質差異的基礎上展開的,矛盾雙方的分離首先體現在本質差別之中。(這點特別要注意讓學生理解:差異就是對立。)
第二,矛盾雙方的相互排斥。即“你離開我,我離開你”。相互排除、相互衝突、相互反對等都是這個意思。存在著本質差異的矛盾雙方朝各自相反的方向產生相互作用,形成了進一步相互分離、相互抗爭的態勢。
第三,矛盾雙方的相互克服,即“你吃掉我,我吃掉你”。矛盾對立面的相互排斥的進一步發展是相互克服,矛盾雙方都力圖剝奪對方的存在,其結果導致了事物的發展、飛躍。克服是矛盾鬥爭的最高階段的表現,是矛盾雙方相互分離達到極端、頂點的狀態。

辯證關係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是相互區別的。從兩者在矛盾發展過程中的地位來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對的,鬥爭性是絕對的。同一性和事物的穩定性相聯繫,鬥爭性同事物的變動性相聯繫。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對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條件性。任何矛盾的統一體,以及貫穿其中的同一性的存在,受著特定條件的限制,只有當某種特定條件具備時,矛盾雙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而這種特定條件消失時,矛盾雙方就失去同一性,即不能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故同一性是有條件的。矛盾的同一性體現著事物的穩定性、常住性,而事物的穩定性、常住性是有條件的、暫時的、可變的,因而是相對的,故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條件的、暫時的和相對的。
矛盾鬥爭的絕對性,主要是指它的無條件性。無條件性是指矛盾鬥爭既存在於具體條件之中,受特定條件所限制,同時又能打破這些條件的限制,創造出事物發展所需要的新條件。矛盾的鬥爭性體現著事物的變動性,而事物的變動性則是無條件的,即在任何條件下都是要貫徹下去的。矛盾的鬥爭性既存在於事物的相對穩定狀態中,也存在於事物的顯著變動狀態中,故鬥爭性是無條件的、絕對的,決不能把鬥爭性的無條件性誤認為矛盾的鬥爭性不與任何條件相聯繫,而是指事物運動的量變和質變兩種狀態都是矛盾鬥爭引起的,事物運動、發展的絕對性根源於事物內部矛盾鬥爭的絕對性。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又是相互聯結的。任何一個矛盾總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鬥爭性。只有同一性沒有鬥爭性,或者只有鬥爭性沒有同一性的矛盾是沒有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的相互聯結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同一之中有鬥爭,同一性不能離開鬥爭性而存在。同一是包含著差別的同一,是包含著對立的統一,沒有鬥爭性就沒有同一性,這就是所謂的“相反”才能“相成”。所以,同一性必然離不開鬥爭性。沒有矛盾雙方的相互差異、相互對立、相互鬥爭,就談不上矛盾雙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貫通。其二,鬥爭之中有同一,鬥爭性也離不開同一性。鬥爭也不是亂斗的,鬥爭只有在統一體內部才有鬥爭,離開統一性就不會有鬥爭。鬥爭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約,鬥爭的形式、規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約。例如,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鬥爭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把它們聯結起來;真理與謬誤由人的認識把它們聯繫起來,並存在於人類認識的始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兩極的分離和對立,只存在於它們的相互依存和聯繫之中,反過來說,它們的聯結,只存在於它們的相互分離之中。它們的相互依存,只存在於它們的對立之中。”

對立統一原理


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1)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普遍聯繫的根本內容,特別是揭示了變化發展的內在動力。
(2)對立統一規律是貫徹於其他規律和範疇的中心線索。
(3)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認識方法。
(4)對立統一規律體現了辯證法與形而上學的根本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