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分析法
馬克思主義社會學的基本方法
矛盾分析法是指運用矛盾的觀點觀察、分析事物內部的各個方面及其運動的狀況,以達到認識客觀事物的方法。它是定性分析的方法。運用這一方法,必須堅持對立統一的觀點,從統一中看到對立,從對立中看到統一。
具體來說,一是必須堅持“兩點論”,防止片面性,切忌“顧此失彼”。二是必須堅持“重點論”,善於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重點,抓住關鍵。三是必須堅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結合”,既要具體分析事物的具體情況,也要注意不要使具體的事物脫離普遍聯繫。四是必須堅持“發展論”,分析矛盾的動態,防止思想僵化。
社矛盾析步驟
社矛盾析具 步驟是:首先把社會現象看成是運動中多層次、多方面的矛盾統一體,考察影響這種現象存在的諸多矛盾。其次,從這諸多矛盾中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社會現象的本質,社會現象是以上諸多矛盾的外部表現。分析矛盾發生變化的內部條件和外部條件。同時注意矛盾發展量變到質變的臨界點,即主要矛盾發展轉化的條件與時機。
矛盾析思義社基,研究社具普遍適。僅,且預測未。尤宏觀、複雜社社題研究,獨。矛盾析包括二題,具題具析,抓流,堅持論論統。
案例:矛盾分析法是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方法
一、公共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分析是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去解決決策的選擇和實施問題的過程,是科學決策的前提和基礎。公共政策分析方法是影響整個決策過程的成敗與否的關鍵,在當代社會問題錯綜複雜,運用科學合理的公共政策分析方法可以減少公共政策的失誤,提高決策的效率。目前關於公共政策分析方法的研究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科學合理的公共政策分析方法已成為政府進行科學決策,有效實施公共管理的主要工具之一。隨著社會的日益發展,新的政策問題不斷出現,以往過於重視經濟與技術為主的定量政策研究方法已經暴露出一些問題。公共政策分析方法的研究不僅為了完善公共政策分析理論與方法體系,而是為了給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執行者提供可行的操作與技巧,從而更有效、更快捷地發現政策問題,確定政策目標,提出政策方案並成功解決政策問題,以達到公眾的利益要求。公共政策分析不僅要求有操作性強的實用技巧,而且更離不開唯物辯證法方法。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方法,是我們分析事物最根本的方法,也是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方法。
公共政策分析所直面的是社會問題與矛盾,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公共政策問題出現,也有不同的解決公共政策的方法與手段,尤其是在當代這樣一個日益多元化的時代,社會問題更是趨於具體化、專業化,對公共政策分析方法和技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不論問題多複雜、多具體,最根本的一點是政策問題的產生根源於矛盾,所以我們從矛盾入手,運用矛盾分析法是最基本的要求。
二、矛盾分析法在公共政策分析的應用
現代公共政策分析有效地解決了許多人類社會問題,同時亦面臨著許多新的人類社會問題。
面臨著一系列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將矛盾分析法引入到公共政策分析中是十分必要的。矛盾分析法作最根本的認識事物和分析問題方法,在整個辯證唯物主義方法體系中居於基礎和核心地位,公共政策分析離不開唯物辯證法的視野,也離不開矛盾分析法這個基該方法。加強公共政策分析中矛盾分析法的研究,這是由公共政策的本質、特徵和功能決定的。
第一、從公共政策的本質來分析,公共政策是公共權威在特定情境中,為達到一定目標而制定的行動方案或行動準則。其作用是規範和指導有關機構、團體或個人的行動,其表達形式包括法律法規、行政規定或命令、國家領導人口頭或書面的指示、政府大型規劃、具體行動計劃及相關策略等。社會公共權威是一個較為寬泛的概念,它既包括國家政府或執政黨派,又涵蓋宗教團體或宗族勢力,泛指具有特殊權力、能夠制定公共政策的政治實體。它包括政策主體、政策客體、政策目標等。公共政策是國家公共權利運行的具體體現,是政府實施公共管理的重要途徑,是政府維護公眾利益的主要手段。國家在運行公共權利時,如何做到兼顧不同利益群體、不同矛盾雙方的利益需要是政府面臨的重要抉擇,將矛盾分析法納入到公共政策分析中,有助於平衡矛盾雙方的利益,儘可能達到一種和諧的狀態。
第二、從公共政策的特點來分析,公共政策具有政治性與公共性、穩定性與變動性、公平性與效率性、強制性與合法性等特徵。儘管如此,由於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受到決策者價值觀的影響,不免使得公共政策本身存在一些缺陷:比如不公平性、隨意性、主觀性等。矛盾時有產生,要解決這些矛盾,應該採用矛盾分析法。
第三、從公共政策的功能來分析,公共政策具有制導功能、協調功能、控制功能、推動功能。一般在社會的常態運行下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是平衡協調發展的,但是這種平衡和協調是相對的,在現實中常常會出現不平衡和不協調的現象,這樣就不可避免造成各方之間的利益矛盾,甚至會出現利益衝突,公共政策要對這些利益矛盾、衝突加以緩解、調和,使之趨於和諧,必須運用矛盾分析法方法。
三、矛盾分析法在中國應用分析
矛盾分析法作為唯物辯證法認識事物和分析事物的根本方法,在中國的政策分析的和政策實踐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要立足於本國的國情,一切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係原理要求我們堅持普遍性的原則,具體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分析政策問題、制定和執行政策,必須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反對“一刀切”,反對把馬克思主義當作教條的錯誤思想和做法。分析問題和制定政策要堅持從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認識規律;同時要學會“一般號召和個別指導相結合”、“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等科學的工作方法。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毛澤東曾經指出:共性個性、絕對相對的道理,是關於事物矛盾的問題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於拋棄了辨證法。就會犯唯心主義、形而上學的錯誤。對於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來說,共性與個性結合的原理,是馬克思主義普遍真理與具體實踐結合這一基本原則的哲學基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成功,以及正在展開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都要求貫徹共性與個性、絕對與相對、普遍性與相對性結合的根該方法。
第二、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辯證關係原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辯證關係的原理要求我們在分析政策問題、制定和執行政策時善於抓住重點,抓住關鍵,集中主要力量去解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同時又要統籌兼顧,恰當地處理好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既要防止不分主次,“鬍子眉毛一把抓”的“均衡論”;又要防止只抓中心,不顧其他,“單打一”的“一點論”。
要求我們在分析政策問題、制定和執行政策時要善於抓住重點,分清事物的主流和支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這樣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質,才能變辯方向、識大局。如果主次顛倒,就會混淆事物的性質。
第三、矛盾具有同一性和鬥爭性辯證關係、矛盾的內外因辯證關係的原理要求我們進行公共政策分析中,必須把握好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的關係。公共政策分析中運用矛盾分析法時,必須將同一性與鬥爭性有機的結合起來,要從角度、多層次去認識和把握社會問題和國際問題。在公共政策分析中採用矛盾分析法,首先必須認清社會問題的內部矛盾,找出問題的內因,這是合理解決問題的前提跟基礎,再者,也要重視問題的外因在問題解決中的重要作用,二者不能偏廢。
第四、中國共產黨在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中一系列中央政策的制定過程中運用了矛盾分析法。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堅持用矛盾分析的方法指導實踐,制定出一系列正確的政策,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制定了一系列適合中國發展的改革開放之路的政策,在這場偉大的革命中,不斷地解決新的矛盾,運用矛盾分析法,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中國和世界的關係作出了對外開放的重大決策。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以江澤民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加深了對中國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認識,提出了我們黨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以來,黨中央根據新的發展要求,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中國共產黨人在中國革命發展過程中的一系列正確政策的提出是堅持矛盾分析方法的光輝典範。
21世紀的公共政策分析必須面向社會問題發展的趨勢,加強矛盾分析方法在公共政策分析中的研究,只有這樣,才有助於把握公共政策分析的價值取向,創新新的公共政策分析研究路徑和方法;才能有針對性地、具體地分析公共政策制定、執行、評估等過程中存在的矛盾,提高決策效率;加強這一研究,對建立新型的政府公共決策模式,提高公共決策的理性化、科學化、民主化,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指導。
第一、矛盾分析法是同一性和鬥爭性的辯證法
矛盾就是對立和統一,矛盾的對立屬性就是矛盾的鬥爭性,矛盾的統一屬性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同一性和鬥爭性是兩種基本屬性,二者相互聯繫,不可分離的。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脫離鬥爭性而存在,沒有鬥爭性就,沒有同一性。另一方面,鬥爭性也不能脫離同一性而存在,矛盾的鬥爭性是以矛盾雙方具有內在的同一性為前提的。在採用矛盾分析方法進行公共政策分析中,必須把握好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的關係,必須將同一性與鬥爭性有機的結合起來,要從多角度、多層次去認識和把握社會問題。
第二、矛盾分析方法是內外因分析法
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在於矛盾,矛盾推動事物向前發展。事物的內部矛盾就是事物發展的內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發展的外因,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內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據,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發展的條件,是第二的原因。它們在事物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卻是不同的,不能相提並論,事物運動、發展的源泉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對立統一規律認為,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是由內因決定的。正因為這樣,事物才是自我運動,自我發展,把這一原則貫徹到方法論上,就是要堅持內因分析法。內因分析法要求我們在分析事物矛盾時,把立足點放在內因上,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源泉;同時也要充分利用外因的作用,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堅決抵制忽視外因作用的錯誤思想。
第三、矛盾分析法又是矛盾共性與個性、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結合的分析方法
矛盾普遍性是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中,存在於一切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矛盾的特殊性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點;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過程和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特點;構成事物的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矛盾普遍性與矛盾特殊性是辯證統一的關係。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個性。矛盾的共性是無條件的、絕對的,矛盾的個性是有條件的、相對的。
任何現實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個性的有機統一,共性寓於個性之中,沒有離開個性的共性,也沒有離開共性的個性。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絕對和相對的道理,是關於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是正確理解矛盾學說的關鍵,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辯證法。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相統一的關係,既是客觀事物固有的辯證法,也是科學的認識方法。
第四、矛盾分析法是“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矛盾分析法之所以是認識事物的根本方法,這是由對立統一規律在客觀世界中的地位以及在辯證法體系中的地位所決定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兩點論”與“重點論”相結合的方法. 兩點論是一種辯證的思維方法。在研究複雜事物矛盾發展過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次要矛盾,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次要方面,二者不可偏廢。即是說,要從矛盾雙方的對立與統一的關係分析問題,既要在諸多矛盾關係的對立中把握它們的統一、滲透、轉化,又要在複雜的矛盾群中把握二者的差異、排斥甚至對立,全面的研究矛盾雙方的複雜關係。同時,唯物辯證法的兩點論不是均衡的兩點論,而是有重點的兩點論。它要求把握矛盾的不平衡性並把它貫穿於矛盾的分析之中,不能主次不分、輕重不分,採取折衷的、中庸的態度。重點論與兩點論是相統一的。在研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間的辯證關係時,特別要堅持唯物辯證法的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在堅持兩點論的前提下,堅持重點論。這是唯物辯證法必須牢固堅守的一個基本的理論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