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心主義
哲學上的兩大基本派別之一
唯心主義是哲學上的兩大基本派別之一。同唯物主義相對立的哲學思想體系。
唯心主義的基本含義,是在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的關係這個哲學基本問題上,認為精神(意識)第一性,物質第二性,精神決定物質,物質是精神的產物。
唯心主義有兩種基本表現形式:客觀唯心主義和主觀唯心主義。客觀唯心主義認為,在現實世界之外獨立存在著一種客觀精神,它是世界的本原,世界萬物是由它產生(派生)出來的。
其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國的朱熹、古希臘的柏拉圖和德國的黑格爾等。主觀唯心主義是把人的主觀精神(意識、觀念等)作為認識世界的出發點,存在主觀精神之中的是認知上的世界,是主觀精神的產物,而並非真正客觀上的世界。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國的陸九淵和王守仁,英國的貝克萊和德國的費希特等。
應該說,“理念論”比“唯心主義”翻譯得更為準確,後者已成為通用的辭彙。如今學界將柏拉圖形上實體的“eidos”(forms),稱為“理型論”,用以區別觀念論的觀念(ideas),觀念是由經驗而來;柏拉圖的理型,卻不是由經驗而來的;因此,“理型”會是比較適切的翻譯。
馬克思主義著作中則認為哲學可分為兩大派別,唯心主義是哲學兩大基本派別之一,它是與唯物主義對立的理論體系。唯心主義在哲學基本問題上主張精神、意識或理念第一性,物質第二性,即 物質依賴意識而存在,物質是意識的產物的哲學派別。
用 非馬克思主義的話講,唯物主義認為世界是絕對客觀的,也是絕對物質的,都是絕對真實的,萬事萬物自我演化的,獨立於意識之外。而唯心主義的核心是世界不是絕對客觀的,世界依附於意識而存在,無客觀實踐論證坐標。
唯心主義
對praktisch-idealistisch的翻譯和詮釋中可知,唯心主義並不是哲學領域裡獨有的現象。那麼,這個“實踐的唯心主義”是如何定義的呢?它與哲學唯心主義的關係又是怎樣的呢?馬克思(Marx)在《費爾巴哈》中的另一段話為此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線索:
對現存經濟界限的這種唯心主義的表達(idealistische Ausdruck),不僅僅是純粹理論上的,而且也存在於實踐的意識(praktische Bewußtsein)當中;就是說,使自己獲得獨立並同現存的生產方式對立的意識,不僅構成宗教和哲學,而且也構成國家。
這裡,人們的社會意識被分成兩大類:實踐的意識和理論的知識。公共權力或國家被歸之於實踐的意識。這個分類對於擴展唯心主義這一概念至關重要。既然公共權力的一般本質是意識,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它就可能變成唯心主義化的權力——國家。唯心主義的概念只有對於意識這種第二性的事物才是有意義的。
唯心主義
總之,實踐的唯心主義就是“主張”實踐的意識決定社會存在的那種唯心主義。這個自以為能夠決定社會存在的“實踐的意識”即國家。由於這個概念對我們來說還比較陌生,因此,在對它的理解上還有一些難點有待澄清。例如,實踐的唯心主義究竟是如何“主張”社會權力為第一性的呢?是否由當權者在群眾集會上大聲宣布:“公共權力決定社會生活”,這個權力便唯心主義化了呢?果真如此,政治唯心主義同哲學唯心主義就沒有任何區別了。若要弄清楚二者的區別(以及聯繫),又涉及到被唯心主義的抽象定義所掩蓋著的具體內容到底是什麼這一重要的問題。
如前所述,實踐的唯心主義是作為“實踐的意識”的社會權力對於一定經濟基礎的唯心主義表達。馬克思把這個經濟基礎稱之為“現存的經濟界限”、“現存的生產方式”,或“市民社會”。追溯這些物質基礎的形成和發展,是理解實踐的唯心主義這一概念的前提;而勞動的分工則是問題的關鍵之所在。(註明:以下的歷史描述請參閱馬克思恩格斯.費爾巴哈.法蘭西內戰.反杜林論.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
分工是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反過來,分工又成為社會前進的基本動力。最初,只有以男女的自然條件為基礎的一些簡單分工。隨著經濟生活的擴展,工商業勞動逐漸從農業勞動中分離出來;後來,又出現了商業勞動同工業勞動的分離。這樣,以農業生活為自然前提,以工業和商業生活為主要內容的經濟活動,便構成了市民社會的基本面貌。此外,在工業和商業各自的領域中,又有許多具體的分工。另一方面,由不同的分工部門組成的市民社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這就是說,分工也就意味著必須有某種公共機構來管理、協調不同的分工部門,維護社會生產和生活的秩序。這個基於社會共同利益的管理機構,即是國家權力的萌芽。
公共權力固然是由勞動的分工所造成的市民社會共同利益的反映;然而,作為不同的分工部門的協調者、管理者和集體安全的保衛者,這個公共權力機構本身就是一個全新的社會分工部門。並且,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發展,這個新部門也在擴展:在量上越來越大型化,在質上越來越獨立化。表明,一個與市民社會相分離的專職權力機構正在形成。與此同時,社會生活和公共事務的日益複雜化,產生了對相關知識和技能(如書寫,測量,計算等)的需要。於是,從作為“實踐的意識”的管理部門中,分化出來一些專門從事“純粹的意識”的子部門。至此,勞動的分工走到了一個質的關節點,出現了物質勞動和精神勞動完全分離的社會大分工。經過這個分工,原來站在社會之中行使社會公共職能的那一部分人脫離了直接的物質生產,開始站在社會之上,專門從事經濟生活的領導、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科學藝術的創造等屬於精神生產的活動。這部分人便成為社會的統治階級。其餘的大多數人則繼續停留在物質生產的各個部門,用生命的大部分時間來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以保證除了生產出維持自身的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外,還要生產出維持精神生產的部門生存所必需的勞動產品。這些人數眾多的社會成員便淪為社會的被剝削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物質勞動和精神勞動的社會大分工,造成了極為重要的歷史後果:在精神勞動(或意識生產)的若干分支機構中,執掌公共權力的那個部門通過對權力的篡奪,率先演變為凌駕於社會之上的獨立機構,把對社會的領導變成了對群眾的經濟剝削;並動用軍隊、警察和監獄等暴力工具來保衛這種統治階級的私利。這樣一來,在公共權力(實踐的意識)和市民社會(經濟基礎)之間的關係上就產生了一種頭足倒置的怪現象:本來是第二性的、作為社會公僕的公共權力由於把自己的利益置於整個社會的利益之上,從而將自己變成了虛假的第一性事物,變成了社會的主人。這個利用組織化的暴力作為其生存手段的唯心主義就是國家,即剝削階級用來保衛自己的經濟利益的暴力機關。
起源於公元一世紀的耶路撒冷的基督教(相傳為耶穌所創立,包括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及其它一些分化出來的小派別)所信仰的“上帝”(或稱“天主”)創造了世界,並主宰著世界,並且認為:只有“上帝”創造了世界。人類從“始祖”起就犯了“原罪”,所有的人都墮落成“罪”的奴僕,只有信仰“上帝”(或“天主”)及其獨生子基督耶穌,並求得“保佑”才能得救,死後進入天國。他們以《舊約全書》(繼承於猶太教的經典)或《新約全書》為聖經。在《舊約全書·創世紀》中對“人性”的“三重祝福”依次是:人的靈魂是“上帝”的肖像,亞當獲得伴侶夏娃,人掌管萬物成為萬物之靈。
世界二大教:基督教(特別是其中的因明學)以及伊斯蘭教,它們都是客觀唯心主義哲學思想的產物,都承認“神”或“上帝”或“真主”的客觀存在。
如果將 抽象非實體進行神化、偶像化,分支則成為神秘主義的創世說和宗教信仰主義。因此,客觀唯心主義同宗教常常有著密切的聯繫。客觀唯心主義的分支是宗教的一種比較精緻的形式,而宗教則是客觀唯心主義的一種理想形式。
孔子也是堅信“鬼”、“神”的存在。《論語》的第三章《八佾》篇中記載: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也。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其意思是說:孔子祭祀祖先時就像祖先真的在自己面前一樣,祭祀“神”時就像“神”真的在自己面前一樣。孔子說:“我如果不親自參加祭祀而讓別人代理,那就如同不祭祀一樣。”王孫賈問孔子說:“與其討好於奧神,寧可討好於灶神。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孔子回答說:“不是這回事,如果得罪了天神,就沒有進行祈禱的處所了。”
墨子也是堅決地相信“有神論”的,並且墨子的客觀唯心主義哲學思想要比孔子的客觀唯心主義哲學思想表現和論述得更廣泛。墨子肯定“天志”和“鬼神”的作用。墨子把“天”認定為有意志的人性化的“神”,宣揚“順天意者……必得賞”;“反天意者……必得罰”。他認定“兼相愛,交相利”就是“順天意”,“別相惡,交相賊”就是“反天意”。中國二千餘年的封建社會發展史的歷史記載就是在客觀唯心主義哲學思想主導下的產物。二十四部史書都是后朝對前朝的主觀唯心主義的否定或主觀唯心主義的肯定,都是前朝如何違背“天意”驕奢淫逸、作惡多端,后朝“奉天承運”、“受天命”、“順民心”將腐朽的前朝推翻等。
客觀唯心主義的神指的是抽象的精神,不是具象的神靈。
主觀唯心主義的典型是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學派。
畢達哥拉斯認為:萬物的始基不是可以感覺的具體物,而是抽象的數;數才是萬物的始基,數支配著世界,數包含著萬物的“實質”;認識世界的結構及其規律,就意味著認識支配世界的數。畢達哥拉斯學派把數的概念絕對化、神秘化,把數看作是先於事物而獨立存在的神秘實體。他看到:一切事物無不具有量的屬性,都可以進行計算。它企圖在數中尋找到一切事物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和意義。畢達哥拉斯學派認定:“萬物的本原是一,一產生出二,從一和二產生出無窮的數”;“從數產生出點,從點產生出線,從線產生出面,從面產生出體,從體產生出感覺所及的一切形體,產生出四種‘元素’:水、火、土、氣。這四種‘元素’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互相轉化,於是創造出有生命的、有精神的、球形的世界。”畢達哥拉斯學派提出了“宇宙和諧論”。他們發現數字中存在著有比例的“和諧”關係,並且世界上的萬物都以數為“範例”。提出:宇宙天體也是按照某種“和諧”的數的關係進行運動、發出音調,組成一個“和諧”的大世界。畢達哥拉斯學派又把這種“和諧”的理論用於人類社會,認為社會秩序也和直角三角形勾股定理的邊長關係一樣,存在著一種永恆的“和諧秩序”。他們認定只有貴族統治才符合這種“和諧”秩序,平民的要求和民主制都是破壞“和諧”、違反“秩序”的。他們承認“靈魂”是永恆的“客觀存在”,“靈魂”可以進入肉體,給人以生命;“靈魂”也可以離開肉體,使人死去。如此這般,即存在著人的“輪迴轉世”,而延續著人類的生生不息。
在中國古代,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孔子,其或可為主觀唯心主義哲學思想。孔子對物質世界的發展變化幾乎沒有些許的認知和掌握,更不能說孔子能夠認知和掌握“客觀規律和定律”了。儘管有關的書籍中記載著孔子向老子學“道”,也沒有孔子如何探索發現“道”和運用“道”的記載。孔子對他自己主張的“仁”、“義”、“禮”等等概念都沒有作出一個完整的界定,只是在別人問什麼是“仁”、什麼是“義”、什麼是“禮”的時候,孔子用某某具體的人怎樣做是“仁”、怎樣做是“義”、怎樣做是“禮”或怎樣做不是“仁”、怎樣做不是“義”、怎樣做不是“禮”等等作出具體的又很主觀唯心的回答,即是讓他的弟子們也無法清楚地理解。
主觀主義指的是主觀的我,而 主觀唯心主義指的是主觀精神、意識等(每個事物都源於主觀精神,及一花一世界。)
主觀唯心主義
唯心主義哲學的形式之一。主觀唯心主義把個人的某種主觀精神如感覺、經驗、心靈、意識、觀念、意志、潛意識、靈魂、精神等看作是意識世界上一切事物產生和存在的根源與基礎,而外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則是由這些主觀精神所派生的,它是這些主觀精神的顯現。因此,在主觀唯心主義者看來,主觀的精神是本源的、第一性的,而外部世界的事物則是派生的、第二性的。注意的是 主觀唯心主義者的主觀意識指的是自然界內在非物質的總和,不是簡單指人類思維。佛教的‘’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儒家陸王學派的“心即理”、“吾心即是宇宙”、“心外無物”、“心外無理”,貝克萊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觀念的集合”等觀點,即是有代表性的、典型的主觀唯心主義。
客觀唯心主義
客觀唯心主義是唯心主義哲學的兩種基本形式中的一種。客觀唯心主義認為客觀精神或理念世界是先於物質世界並獨立於物質世界而存在的本體,而物質世界(或外部世界)則不過是這種客觀精神或原則的外化或表現,前者是本原的、第一性的,後者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中國宋代程朱理學的“理”,古希臘柏拉圖的“理念”,德國黑格爾的“絕對觀念”,即是這種作為世界本體的客觀精神或原則。客觀唯心主義的所謂客觀精神或原則,實際上是把人的思維或一般概念加以絕對化的結果,它是通過抽象思維把它們升華或蒸餾為不僅脫離人頭腦並且脫離或先於物質世界及具體事物而獨立存在的 抽象非實體。
客觀唯心主義承認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世界,強調作為世界本源的“精神本體”,它是內生於客觀世界自身的,而且這種“精神本體”又都不約而同地帶有“事物規律”的含義,這就使客觀唯心主義常常不自覺地走向自然,走向客觀。同時,由於“客觀”是客觀唯心主義思想體系的核心,故其不可避免地形成了豐富的辯證法思想,這些合理的思想成分絕非偶然,而應視其為客觀唯心主義之“客觀”所然。
絕對唯心主義,包涵唯心主義的所有共同特點,黑格爾在他的《邏輯學》的末尾對“絕對理念”進行了詳盡闡述,可其原文十分之複雜難懂,就連哲學家瓦勒斯、羅素也難以作出解釋。在追究世界的本源元素時“絕對唯心”陷入了與“客觀唯心”一樣的觀點,不同的是絕對唯心對“神靈是實體”進行了否定。亞里士多德的“神”以及伊斯蘭蘇菲主義均屬於該範疇。
絕對唯心主義屬於多神論,其本質追求的是悟性等,即是說一切萬物的根本,人人都有的本性,這都是修行與努力的結果,而不是靠妄想而能得到,以妄想為本,以所見為真的人,永遠不會發現本質的意義直到唯心的概念,成為唯我主義者。
絕對唯心主義的世界指的是意識世界,如果站在唯物的角度則會牽強的理解為唯我主義。
關於唯心主義(Idealismus)這一概念,恩格斯在《終結》一書中曾下了一個著名的定義:“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關於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哲學家們對於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把他們自身分成兩個大的陣營。那些主張精神而非自然界是本源的人,……組成唯心主義的陣營。另一些把自然界看作本源的人,則屬於唯物主義的各種學派。”這裡,“唯心主義”指哲學兩大派別中的一支。的確,“唯心主義”一詞的發源地屬於哲學的領域,其詞根idea便來自柏拉圖哲學的中心概念——Idee(理念);
Idealismus(唯心主義)一詞若直譯便是“理念主義”。
對唯心主義的認識
另一方面,把唯心主義同建立在對思維和存在之關係的特定解答上的世界觀聯繫起來雖然是有歷史根據的,但是卻並不意味著可以把這種聯繫絕對化,以至於唯心主義這個概念只能用在哲學領域之中。稍後我們將看到,哲學唯心主義不過是次生的唯心主義。然而,把它同某種特定世界觀的聯繫固定化的做法似乎已習以為常。這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我們對馬克思主義的理解深度。下面的事情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馬克思恩格斯在《費爾巴哈》中有這樣一段話:
Daβ die Bedingungen,innerhalb deren bestimmte Produktionskr fteangewandt werden knnen,die Bedingungen der Herrschaft einerbestimmten Klasse der Gesellschaft sind,deren soziale,aus ihremBesitz hervorgehende Macht in der jedesmaligen Staatsform ihrenpraktish-idealistischen Ausdruch hat.
以巴黎社會出版社德法對照版的《費爾巴哈》中的德文原文為依據,參考對照頁中的法文譯文,把它翻譯如下:
那些使一定的生產力能夠被利用的條件,是社會的一定階級的統治條件;這個階級的由篡奪而來的社會權力,在歷次的國家形式中都得到了實踐唯心主義的表達,……(註:馬克思此處所用praktisch-idealistisch一詞,在德語中稱為“帶連詞號‘-’的複合形容詞”。被連詞符號連接起來的兩個形容詞之間可能的詞法關係有:並列關係,同位關係,限定詞(前者)對基礎詞(後者)的修飾關係等。第三種情況在德語中極為常見(參見:竇學富·帶連詞號“-”的德語複合形容詞詞義分析。德語學習,1996.(5).34-38.)。從praktisch-idealistisch所處的上下文來看,該複合形容詞屬於第三種情況。據此,本文將它譯為“實踐唯心主義的”。它的詞法涵義:與之相應的複合名詞為“實踐的唯心主義”或“實踐唯心主義”。)
按照編譯局的譯文,這段文字有 三層涵義:1.一定的生產力水平是階級統治的物質條件;2.統治階級的權力來自其“財產”;3.作為國家的社會權力是一種“實踐的觀念”。
按照譯文,也可以劃分出三層涵義:1.一定的生產力發展為階級統治提供了物質條件上的可能性;2.把這種可能性變為現實的主體條件是:在社會分工中履行公共職能的那個階級,憑藉工作之便,把公共權力變成了謀取階級私利的工具,從而成為社會的統治階級。馬克思用Besitz一詞來刻畫這個轉變過程(我譯之為“篡奪”(註:Besitz是由及物動詞besitzen轉化而來的名詞。它的基本義是“佔有”,“佔據”,引申義是“佔有物”,“財產”。馬克思在此使用的是該名詞的本義:“佔有”。他在《費爾巴哈》中涉及“財產”這一概念時使用的是另一個較正式的名詞Eigentum。Besitz在語義上要求一個賓語,以表示“對…的佔有”。這個邏輯賓語在文中由Macht(權力)一詞承當。所以,對照頁中的法譯文把Besitz譯為及物動詞Posséder(佔有)。Bestiz被馬克思用來描述這樣一個歷史過程:社會權力最初並不是行使權力的那個分工集團的私有物,該集團卻利用履行社會職能的機會“佔有”了這個權力,更確切地說,“篡奪”了這個權力。因此,他在後來用英文寫作的《法蘭西內戰》中,用usurp(篡奪)一詞來描述這個公共權力被剝削階級化的過程。參見:馬克思·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柏林:Dietz出版社,1978.(I,22).56。);3.對公共權力的這種階級性質的“佔有”或“篡奪”,使得社會權力轉化為政治權力,即國家。經歷了這一重大轉變的社會權力,無一例外地具有“實踐的唯心主義”之性質。
比較這兩段譯文,二者對第一層涵義的理解是相同的。編譯局譯文中的后兩層涵義恐怕都有違背原意的不妥之處。第二層涵義的失誤在於,沒有注意到在短語deren soziale,aus ihrem Besitz hervorgehende Macht中,Besitz和Macht之間在語義邏輯上有一種動 賓關係。相形之下,德法對照本中的法譯文則以法文慣有的嚴謹性和準確性將它譯為:la puissance sociale de cette classe,découlant de ce quelle possède。頗得德文原文的真意。第三層涵義的誤譯似乎不是一個語言問題,而是受阻於一個令人困惑的理論問題。譯者並非不識idealistisch這個詞的正常所指,令他不理解的恐怕是複合形容詞praktisch-idealistisch所要表達的思想。按照該複合詞正常詞意和所處的上下文,應譯為“實踐唯心主義的”。然而,根據哲學界的現有思考模式,唯心主義必定是同純粹思想有關係的,絕不能把它同國家機器這一類以暴力實踐為形式的事情聯繫起來。於是,便全然不顧idealistisch(唯心主義的)和ideell(觀念的)是兩個意義十分不同的詞這一事實,將前者強行譯為後者(大概由於兩者都有相同的詞根Idee之緣故吧)。這種削足適履式的翻譯錯誤從一個側面說明,多年來,我們對“唯心主義”這個概念的理解比較狹窄,只知其一(哲學唯心主義),不知其二(非哲學形式的唯心主義)。因此,有必要重新檢討現行教科書中關於唯心主義的概念,以使它能夠適用於像國家這樣的非純粹精神的現象。
唯心主義
唯心主義
唯心主義
馬勒伯朗士(Nicolas Malebranche,1638-1715,法國),他從唯心主義方面發展了R.笛卡爾的學說,認為除物質和精神兩種實體外,還存在上帝實體。上帝不僅是萬物的創造者,且自身包含著萬物。人是靈魂和肉體的結合,人的肉體是機器。精神與物質不能相互作用,精神只有通過心智的廣延,即在“上帝”那裡才能認識萬物。他承認感覺的作用,但認為理性作用更重要、更準確。他是偶因論的主要代表之一,認為自然界除一般法則外,還存在大量由各種機緣產生的因果連鎖。
海林克斯(Arnold Geulincx,1625-1669,荷蘭)笛卡爾派唯心主義哲學家,他和馬勒伯朗士並稱為偶因論者。
唯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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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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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德國)唯意志論者,他曾宣告“上帝死了!”將生命意志置於理性之上的哲學,非理性的哲學。作為對理性提出了挑戰,他提出了強力意志說。用強力意志取代上帝的地位,傳統形而上學的地位。強力意志說的核心是肯定生命,肯定人生。強力意志不是世俗的權勢,它是一種本能的,自發的,非理性的力量。它決定生命的本質,決定著人生的意義。
唯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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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學,又稱王學、心學,作為儒學的一門學派,最早可推溯自孟子,是由王守仁發展的儒家學說。根據王守仁一生中的經歷,其受到道家的影響明顯多於佛家,但其終究不離儒學本質,王守仁繼承陸九淵強調“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對程頤朱熹通過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為事理無窮無盡,格之則未免煩累,故提倡“致良知”,從自己內心中去尋找“理”,“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萬物,人秉其秀氣,故人心自秉其精要。在知與行的關係上,強調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所謂“知行合一”,二者互為表裡,不可分離。知必然要表現為行,不行則不能算真知。
四維唯心主義承認“意識第一性,物質第二性,意識決定物質。”即是把客觀世界看作是虛有的“上帝”或人的主觀臆斷的意識四維唯心地隨意創造或改造出來,並四維唯心地推動或拉動客觀世界發展變化。
四維唯心主義認為客觀世界自發地接受“上帝的意識”或被動地接受“人的主觀臆斷的意識”按照四維論的作用發展變化,四維唯心地認為人和人類對客觀世界是不可以認知的,四維唯心地承認存在著人和人類所不能調正利用的客觀規律和定律,四維唯心地認知客觀規律和定律或四維唯心地認知和掌握客觀規律和定律。
四維唯心主義對客觀世界的認識論的感受結果是“意識第一性、物質第二性”,四維唯心地認為“意識決定物質,意識是客觀世界的本原,客觀世界是意識的產物”,四維唯心地認為“宇宙統一於絕對精神”,堅決主張“以上帝為中心”或“以我為中心”改變物質世界、發展人類社會。
四維唯心主義認為客觀世界是由虛有的“上帝”或人的主觀臆斷的意識四維唯心地隨意創造或改造出來。因此,四維唯心主義又分為客觀四維唯心主義和主觀四維唯心主義兩個派別。四維唯心主義包括客觀四維唯心主義和主觀四維唯心主義。也就是說,四維唯心主義是客觀四維唯心主義與主觀四維唯心主義的綜合結果。
辯證唯心主義承認“意識第一性,物質第二性,意識決定物質。”即是把客觀世界看作是虛有的“上帝”或人的主觀臆斷的意識辯證唯心地隨意創造或改造出來,並辯證唯心地推動或拉動客觀世界發展變化。
辯證唯心主義認為客觀世界自發地接受“上帝的意識”或被動地接受“人的主觀臆斷的意識”按照辯證法的作用發展變化,辯證唯心地認為人和人類對客觀世界是不可以認知的,辯證唯心地承認存在著人和人類所不能調正利用的客觀規律和定律,辯證唯心地認知客觀規律和定律或辯證唯心地認知和掌握客觀規律和定律。
辯證唯心主義對客觀世界的認識論的感受結果是“意識第一性、物質第二性”,辯證唯心地認為“意識決定物質,意識是客觀世界的本源,客觀世界是意識的產物”,辯證唯心地認為“宇宙統一於意識”——“以上帝為中心”或“以我為中心”改變物質世界、發展人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