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互換
不同貨幣債務間的調換
貨幣互換是指兩筆金額相同、期限相同、但貨幣不同的債務資金之間的交換。例如中國與已簽訂協議的其他國家進行貿易結算時,可直接用人民幣或者對方國家的貨幣來進行結算,不需要使用美元作為交易中介。這樣可以降低籌資的成本,還可以避免匯率的風險。
①可降低籌資成本
②滿足雙方意願
③避免匯率風險,這是因為互換通過遠期合同,使匯率固定下來。這個互換的缺點與利率互換一樣,也存在違約或不履行合同的風險,如果是這樣,另一方必然因利率、匯率變動而遭受損失
貨幣互換
互換交易形式除上述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兩大形式外,還有其他許多形式,這裡介紹3種。
(1)平行貸款(parallel loan)。
(2)背對背貸款(back-to-back loan)。
(3)中長期期匯預約(medium and long-term foreign exchange contract)
使用貨幣互換涉及三個步驟:
第一步是識別現存的現金流量。互換交易的宗旨是轉換風險,因此首要的是準確界定已存在的風險。
貨幣互換
互換交易的第三步是創造所需的現金流量。保值者要想通過互換交易轉換風險,在互換的前兩步中先抵消后創造就可以達到目的。與現有頭寸配對並創造所需的現金流量是互換交易本身,識別現有頭寸不屬於互換交易,而是保值過程的一部分。
貨幣互換
貨幣互換是一項常用的債務保值工具,主要用來控制中長期匯率風險,把以一種外匯計價的債務或資產轉換為以另一種外匯計價的債務或資產,達到規避匯率風險、降低成本的目的。早期的“平行貸款”、“背對背貸款”就具有類似的功能。但是無論是“平行貸款”還是“背對背貸款”仍然屬於貸款行為,在資產負債表上將產生新的資產和負債。而貨幣互換作為一項資產負債表外業務,能夠在不對資產負債表造成影響的情況下,達到同樣的目的。
貨幣互換
公司提款后,將日元買成美元,用於採購生產設備。產品出口得到的收入是美元收入,而沒有日元收入。
從以上的情況可以看出,公司的日元貸款存在著匯率風險。具體來看,公司借的是日元,用的是美元,2003年12月20日時,公司需要將美元收入換成日元還款。那麼到時如果日元升值,美元貶值(相對於期初匯率),則公司要用更多的美元來買日元還款。這樣,由於公司的日元貸款在借、用、還上存在著貨幣不統一,就存在著匯率風險。
公司為控制匯率風險,決定與中行敘做一筆貨幣互換交易。雙方規定,交易於96年12月20日生效,2003年12月20日到期,使用匯率為USD1=JPY113。這一貨幣互換,表示為:
1、在提款日(96年12月20日)公司與中行互換本金:
公司從貸款行提取貸款本金,同時支付給中國銀行,中國銀行按約定的匯率水平向公司支付相應的美元。
2、在付息日(每年6月20日和12月 20日)公司與中行互換利息:
中國銀行按日元利率水平向公司支付日元利息,公司將日元利息支付給貸款行,同時按約定的美元利率水平向中國銀行支付美元利息。
3、在到期日(2003年12月20日)公司與中行再次互換本金:
中國銀行向公司支付日元本金,公司將日元本金歸還給貸款行,同時按約定的匯率水平向中國銀行支付相應的美元。
貨幣互換
關於貨幣互換,有幾點需加以說明:
貨幣互換的利率形式,可以是固定換浮動,也可以浮動換浮動,還可以是固定換固定。期限上主要外幣一般可以做到10年。
貨幣互換中所規定的匯率,可以用即期匯率(Spot Rate),也可以用遠期匯率(Forward Rate),還可以由雙方協定取其他任意水平,但對應於不同匯率水平的利率水平會有所不同。
在貨幣互換中,期初的本金互換可以省略,即上例中的a)步驟可以沒有,但對應的美元利率水平可能會有所不同。這樣,對於那些已經提款使用的貸款,仍然可以使用貨幣互換業務來管理匯率風險。
貨幣互換-產品特點
1、貨幣互換起點金額一般為等值500萬美元,也可根據客戶實際需求另定。
3、貨幣互換交易一經敘做后一般不可撤銷或提前終止。
互換權是帶有一個期權結構的利率互換或貨幣互換交易。具體地說,期權交易雙方就一筆利率互換或貨幣互換交易的各項有關內容達成協議,但期權購買一方有權在未來某一日期(歐式期權)或未來一段時間之內(美式期權),決定上述互換交易是否生效。作為獲得這一權利的代價,期權購買方需要向期權出售方支付一定量的手續費。
利用這一產品,債務人可以在支付一定費用的前提下,獲得一個比較靈活的保護,即當市場向不利方向發展時,可以按照事先約定的水平令互換交易生效,從而鎖定風險;而當市場條件向有利方向發展時,又可以選擇不執行期權,以便在更有利的時機鎖定風險。
與利率互換不同,貨幣互換交換本金,貨幣互換可以看成是不同幣種債券的組合,然後再加上一個外匯市場交易。
1981 年,由於美元對瑞士法郎(SF)、聯邦德國馬克(DM)急劇升值,貨幣之間出現了一定的匯兌差額,所羅門兄弟公司利用外匯市場中的匯差以及世界銀行與 IBM公司的不同需求,通過協商達成互換協議。這是一項在固定利率條件下進行的貨幣互換,而且在交易開始時沒有本金的交換。
第一份互換合約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初,從那以後,互換市場有了飛速發展。這次著名的互換交易發生在世界銀行與國際商業機器公司(IBM)間,它由所羅門兄弟公司於1981年8月安排成交。
世界銀行將它的 2.9億美元金額的固定利率債務與IBM公司已有的瑞士法郎和德國馬克的債務互換。互換雙方的主要目的是,世界銀行希望籌集固定利率的德國馬克和瑞士法郎低利率資金,但世界銀行無法通過直接發行債券來籌集,而世界銀行具有AAA級的信譽,能夠從市場上籌措到最優惠的美元借款利率,世界銀行希望通過籌集美元資金換取IBM公司的德國馬克和瑞士法郎債務;IBM公司需要籌集一筆美元資金,由於數額較大,集中於任何一個資本市場都不妥,於是採用多種貨幣籌資的方法,他們運用本身的優勢籌集了德國馬克和瑞士法郎,然後通過互換,與世界銀行換到優惠利率的美元。
2018年10月26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日本銀行簽署了中日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協議規模為2000億元人民幣/34000億日元,協議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