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啟傳

河南省許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柏啟傳,男,回族,1961年9月生,河南省固始縣人。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現任河南省許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人物履歷


1981.10—1989.12 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公安局刑偵隊、辦公室、西關派出所工作;
1989.12—1990.04 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公安局副主任科員;
1990.04—1995.03 河南省信陽市固始縣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1995.03—1998.04 河南省信陽市息縣公安局局長;
1998.04—1999.05 河南省信陽地區(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
1999.05—2004.01 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1998.09—2000.07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企業管理專業學習);
2004.01—2006.09 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正縣級偵察員;
2006.09—2014.03 河南省三門峽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縣級偵察員;
2014.03—2016.10 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6.10—2020.01 河南省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2020.01—2020.06 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現任河南省許昌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28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柏啟傳為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局長。
2020年1月16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免去:柏啟傳的許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20年6月22日,許昌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免去柏啟傳的許昌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人物榮譽


2017年11月,受到中央綜治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2013~2016年度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優秀市(地、州、盟)、全國平安建設先進縣(市、區、旗)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