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鴻飛,男,1902年出生,法庫縣秀水河子鎮獾子洞村人。為抗日女英豪高爾華之兄。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畢業。
高鴻飛,1902年出生,法庫縣秀水河子鎮獾子洞村人。為抗日女英豪高爾華之兄。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畢業。
民國初年,高鴻飛歷任河北省盧龍縣承審、東北軍軍法處少校軍法官、
黑龍江省民政廳科長等職。
“九一八”事變后入關,任河北省安平縣縣長。在
安平縣縣長任內因病辭職后,曾攜眷到
北平賦閑。之後,曾任唐山市胥各庄稅務所所長、河南省密縣礦務處主任等職。高鴻飛是位心地善良、極富愛心的兄長,曾撫養過弟鴻羽、妹爾華,資助他們上學讀書。
1948年東北解放后,曾任瀋陽市人民法院調查審判員。因其妹高爾華為革命烈士,故高鴻飛被定為革命烈屬。
1970年高鴻飛在瀋陽病逝,終年6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