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收購
支付現金取得目標公司的所有權的行為
所謂現金收購是指收購公司支付一定數量的現金,以取得目標公司的所有權。一般而言,凡不涉及發行新股票的收購都可以視為現金收購,即使是兼并公司通過直接發行某種形式的票據而完成的收購,也是現金收購。
在這種情況下,目標公司的股東可以取得某種形式的票據,但其中不含股東權益,只是某種形式的、推遲了的現金支付。一旦目標公司的股東收到對其擁有股份的現金支付,就失去了對原公司的任何權益,這是現金收購方式的一個鮮明特點。現金收購是企業併購活動中最清楚而又迅速的一種支付方式,在各種支付方式中佔有很高的比例。
現金收購的優點
1、估價簡單明了。
2、從收購方角度看,以現金作為支付工具的最大優勢是速度快,可使有敵意情緒的目標公司措手不及,無法獲取得充分的時間實施反併購措施,同時也使與收購公司競購的公司或潛在對手公司因一時難以籌措大量現金而無法與之抗衡,有利於收購交易儘快完成。
3、對於目標公司而言,現金收購可以將其虛擬資本在短時間內轉化為現金,目標公司不必承擔證券風險,日後亦不會受到兼并公司發展前景、利息率以及通貨膨脹率變化的影響,交割又簡單明了,所以常常是目標公司最樂意接受的一種收購支付方式。
現金收購的缺點
1、對於兼并方而言,以現金收購目標公司,現有的股東權益雖不會因此而被“淡化”,但卻是一項沉重的即時現金負擔。
2、對於目標公司的股東而言,現金收購方式使他們無法推遲資本利得的確認,從而提早了納稅時間,不能享受稅收上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