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審計署
中國人民解放軍行政機構
中國人民解放軍審計署,原來稱解放軍審計局,領導人稱局長,1992年8月改稱審計署,領導人稱審計長,中央軍委於1995年4月17日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審計條例》第七條也是這樣規定的,正軍級,原來由中央軍委領導,掛靠解放軍總後勤部。
2014年11月7日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解放軍審計署由總後勤部劃歸中央軍委建制,在中央軍委領導下,主管全軍審計工作,對中央軍委負責並報告工作,其黨的建設、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由軍委辦公廳領導。
1985年7月31日,中央軍委頒發《總後勤部機關編製表》,“增設軍委審計局,編製幹部29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2人。下設辦公室、裝備財務審計處、工薪事業審計處、工程企業審計處和政治協理員。”對外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審計局,與此相應,各大軍區也成立了審計局;
1992年8月,解放軍審計局改稱審計署,領導人稱審計長,中央軍委於1995年4月17日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審計條例》第七條這樣規定,為正軍級單位,由中央軍委領導,掛靠解放軍總後勤部;
2014年11月6日,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簽署命令,解放軍審計署由總後勤部劃歸中央軍委建制。
在中央軍委領導下,主管全軍審計工作,對中央軍委負責並報告工作,其黨的建設、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由軍委辦公廳領導。
在中央軍委領導下,主管全軍審計工作。
2014年11月6日,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簽署命令,解放軍審計署由總後勤部劃歸中央軍委建制,在中央軍委領導下,主管全軍審計工作,對中央軍委負責並報告工作,其黨的建設、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由軍委辦公廳領導。
2014年11月6日,調整解放軍審計署建制領導關係命令宣布大會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范長龍出席並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許其亮宣讀命令。
將解放軍審計署劃歸中央軍委建制,是習主席和中央軍委著眼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加強對軍隊經濟活動審計監督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推進軍隊審計制度創新的重要舉措。對貫徹從嚴治黨要求,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預防和懲治腐敗,對軍委從全局上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審計監督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實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國人民解放軍審計署審計長:
常鳳舉(1986.02-1988.08)
任興德(1990.06-1994.02)
馬盛友(1994.02-1997.12)
蘇慶玉(1997.12-2000.01)
李景春(2000.01-2005.)
阮志柏(2005.-2009.01)
李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