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志願者
治安志願者
宿遷社區民警帶領治安志願者在小區巡邏,每巡邏兩小時便可記0.05分獲5元現金。
成功調解一起民事糾紛記0.1分,獎勵10元;提供線索抓獲網上逃犯記2分,獎勵200元……
江蘇宿遷公安局推出的治安志願者積分獎勵辦法,在2010年8月,引起社會爭議。有人認為,善行要靠提升道德來促進,而不是用物質刺激。
該辦法是在當地警力不足的背景下產生的。被招募的志願者,將完成巡邏、街頭協防和對重點人員監控等任務。
有專家認為,要警惕該辦法發展成全民皆警的可能,以及沒有執法權的志願者,有可能在利益的驅動下,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和人身權,提升道德還是善行之本。
江蘇宿遷泗陽縣城,華潤水果超市門口。兩名拎包人走下大巴,還未站定,路邊竄出一女子,奪下對方挎包,拔腿就跑。
被搶人高呼抓賊,邊喊邊追。
三輪車司機陳三軍剛好路過,上前追賊,百餘米外,將其摁倒在地,並扭送派出所。幾天後,陳三軍因此獲得100元獎勵。
陳三軍是剛被招募的治安志願者。
宿遷自半年前開始廣招“治安志願者”,並推出積分獎勵辦法,為各類“善舉”定分計值,從成功調解一起民事糾紛記0.1分,獎勵10元;到抓獲重大刑案疑犯記10分,獎勵1000元。
目前,宿遷已發展治安志願者3.8萬名,獎勵1521人,發放獎金20.64萬元。
宿遷積分獎勵辦法推出后,隨即引發各種質疑。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副教授劉宏斌認為,應警惕這種做法。
他說,積分換現金,看上去是精神和物質上的獎勵,但有可能成為物質上的刺激,積分獎勵辦法隱含了懸賞的味道。而懸賞帶來的後果就是,公民法律道德水平的下降。
質疑之“懸賞”有違道德?
“不是報酬,是物質鼓勵”
宿遷副市長劉亞軍想出積分獎勵辦法,藉此鼓勵那些做小善事的人,達到人人維護治安
陳三軍34歲,加入治安志願者行列是在2010年春節后。
他先是看見身邊的三輪車司機都有了變化,手臂上戴起紅袖標,紅底白字,寫著“泗陽縣治安志願者”。
同行們告訴他,作為志願者,看見打架磨牙的小事,能調解就調解,成功了還有獎勵。
於是,陳三軍來到派出所,也領了一副紅袖標,成為治安志願者。
2010年3月,他抓住搶包人,獲得100元。陳三軍說,真沒想到見義勇為還能獲得現金獎勵,而這筆獎勵差不多是他3天的收入。
宿遷市公安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市3.8萬名治安志願者中,有27.95%是低保人員,有16.36%是農民。這些低收入群體成為志願者中的主要人員。
幾乎所有的志願者都說,加入的動機不是為了獎勵,有的說“是為了責任”、有的說“是希望感染更多人”。
但專家學者還是擔心,善舉一旦被明碼標價,就很難保證其行為動機是出於純粹的道德高尚。
對於這一質疑,劉亞軍有自己的看法。
“我認為這是一種獎勵形式,而不是報酬,更多是精神和物質鼓勵的表現。”他說。
王衛,宿遷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他講述了積分獎勵善舉想法的由來。
2009年10月,國慶安保期間,劉亞軍一行人戴著紅袖標,到項王小區參加巡邏。過程中,劉亞軍感覺巡邏很辛苦。比如,老人巡邏,一晚要幾個小時。而有時巡邏者提供的線索又不夠國家的獎勵標準,劉亞軍便想到摸索一套積分評定方法,以獎勵那些做小善事的人。
劉亞軍說,他希望通過這一方法,最終形成人人關心社會治安,人人維護社會治安的氛圍。
質疑之是否會全民皆警?
“警力緊缺,向民間汲取”
宿遷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維表示,當地警力為全省最低,發動志願者能緩解這一矛盾
李武平(化名)是治安志願者中較為年輕的。他23歲,高中畢業后,在順河鎮開個小吃部。
他是名治安積極分子,曾做過派出所的情報信息員,今年3月,成為治安志願者。
李武平說,他乾的活,應當是治安志願者中,最刺激、風險最大的一類。今年6月,他幫助當地派出所取締洗浴中心的賣淫嫖娼活動。
此前,民警曾在幾家洗浴中心查過數次,均無所獲。隨後,李武平等幾名志願者被安排去摸底。
“進去后,女服務員帶著我們左拐右拐,”李武平回憶說,進去才發現,原來這些洗浴中心裡有很多密道。
宿遷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維說,招募志願者能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
據介紹,宿遷警力嚴重不足。宿遷有540餘萬人口,全市警力2991人,警力佔萬分之五點五,這個水平在江蘇全省最低。
由於宿遷的經濟實力在江蘇全省位於谷底,編製和財力均限制警力規模。
“警力問題短時間無法解決,只有向廣大人民群眾汲取力量源泉。”孫維說。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教授劉宏斌,對這種做法持保留態度。
他說,如果單從公安機關自身利益出發,治安志願者在考核指揮棒的引導下,難免成為公安機關的“便衣”或者“秘密力量”。
宿遷積分獎勵辦法於2009年底制定完成,隨後向各區縣公安局下發,在今年三四月,連續召開相關會議,推動進程。
並且,宿遷全市還把治安志願者積分考核納入全市政法機關全年的考核。
宿豫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張以進說,發展治安志願者沒有硬性指標。但記者也了解到宿遷公安局領導在公開場合表示,希望每個民警發展3個志願者。
在宿豫區,每個民警被要求聯繫5個左右志願者,每一個村發展10個左右志願者。目前,宿豫分局全局民警300多人,到2010年7月,宿豫全區發展志願者4400多人。
這些志願者的身份包括,計程車司機、城管隊員、環衛保潔員、送奶工、送報員、水電氣抄表員、村組幹部、物業保安等。
他們分別擔任巡邏、街頭協防、治安守望等任務。
宿遷公安局還要求,針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涉毒人員、涉穩人員、在逃人員等“七類重點人員”,進行有效監控。
“如果沒有志願者,全部要民警干,這不可能,有了志願者,一舉一動,都在警方的掌握之中。”孫維說。
劉宏斌對可能形成的全民皆警表示擔憂。
他說,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治安志願者行動時很有可能超越個人權利,那麼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和人身權就有可能受到侵犯。
質疑之制定缺乏透明?
“徵詢過少數積極分子”
宿遷公安局王衛認為,“辦法”是公安局出台,且面向熱心治安的人,故未全社會徵詢
對於社會治安有著多年研究的劉宏斌,很關心宿遷獎勵善舉的制定過程是否透明。他說,制定中是否有民眾參與,這直接關係到考核標準的權威性與合理性。
在他看來,考核標準是代表公安機關的自身利益,還是符合社會公眾的利益,這一點很重要。
8月2日,記者在宿遷市長途汽車站、部分酒店和計程車上,隨機詢問10個當地人,他們都搖頭,說不知道治安志願者怎麼回事。
宿遷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王衛承認,目前確實還未到大面積宣傳階段,市民知道得不多。
但他表示,制定辦法前期有過徵求意見,主要針對基層民警和社區治安積極分子。
他說,當時要求民警至少徵求3個人的意見,民警則依託物業公司和居委會,邀請居民代表、業主委員會代表、老黨員以及紅袖標工程的積極分子,進行座談。居民發言,民警記錄。
王衛說,討論的過程中,對維護治安的行為給予獎勵,這個原則沒有異議。但對於獎勵的模式,是使用見義勇為基金,還是社會募捐,或者其他途徑,以及由哪一級申報,由哪一級審核,都是一步步討論出來的。
當時還有一個爭論焦點,是集中在考核分值的設定上,以巡邏為例,是不是參加巡邏就積分,大家意見並不一致,後來一致的結果是,一次治安巡邏不少於2小時,才記0.05分。
“原來,積分考核的範圍和條數不多,主要針對治安巡邏和提供線索,”王衛說,後來經過多次討論,包括消防、交通,甚至調解民事糾紛,也納入了積分考核的範疇。
據了解,整個調查、討論歷時2個多月。2009年12月7日,積分獎勵辦法正式出台。
辦法出台後,學者專家仍有異議:這個關乎全社會公共利益的辦法,為何不面向全社會徵詢意見,而只徵求少數人意見?
王衛解釋說,首先,積分獎勵辦法出台單位是公安局而非地方政府,其次,獎勵辦法主要面向特定人群,主要針對那些熱心社會治安管理者。所以,這一辦法出台前未向全社會徵詢意見。
質疑之獎勵難保公正?
“警隊監督,防止作假”
宿遷公安局副局長孫維表示,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會不間斷抽查,以後還將開展外部網路監督
獎勵善舉的辦法出台後,在網上引起熱議,很多網友關心,政府是否有足夠多的資金來維持獎勵行為。
宿遷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維表示,他們獎勵的主要是,志願者金字塔隊伍中的上層人員,所以不會涉及太多經費。
辦法出台已有半年,發放的獎金佔整體的六分之一。
但有人有這樣的疑問,誰來監督志願者,以證明他確實做了這些很小的善事呢?
孫維說,他們也想到這個問題了,市局領導也多次指示,志願者考核獎勵切忌弄虛作假,騙取獎勵。如果這樣的話,就把這項活動引向反面了。
目前,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不間斷對治安志願者抽查。
比如,一個志願者因為治安巡邏被積分,抽查的時候就會向相關社區進行核實,如果發現並不屬實,沒有巡邏卻被登記的話,從民警到審批的領導,每個環節都會追究責任。
“下一步,除了警隊內部監督,我們也準備把監督向外部發展,”孫維說,比如,延伸到外網的論壇上。
宿遷還在泗陽縣試點一種獎勵的擴展渠道,這也廣為社會爭議。
具體是,泗陽縣每年將評選出“金銀銅”牌的治安志願者,他們將享受工商、稅務、城管、就醫、子女上學、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優惠,購房分別可享受到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優惠。
有網友認為,這會引發新的社會不公。
對此,孫維說,確實有這條規定,金、銀、銅牌治安志願者要到年底才開始評選,一般是對每年積分達到500分、400分、300分和有特殊貢獻的人進行評選。
宿遷協調住建、工商、衛生等部門一同推出一些優惠政策。
孫維認為,優惠幅度還是有限的,比如有一年免費體檢一次;子女可有限擇校,並免除一學年書本費、住校費等。
“主要還是對善舉的一種鼓勵。”孫維認為,這些優惠不至於引發人們擔心的不平等。而且能評上的志願者也不多。金、銀、銅牌治安志願者,分別為10名、30名和60名。
質疑之誰為善行買單?
目前志願者因維護治安受傷,醫藥費多是自付;市公安局王衛表示,保險計劃正在籌劃
王愛東也是治安志願者,並是見義勇為的積極分子,早在20年前,他在宿遷就出了名。
王愛東16歲參軍,在部隊是學雷鋒標兵。轉業回到宿遷,在檢察院任職。辦案中,王愛東幫助過很多人,曾被媒體形容為“愛管閑事的檢察官”。
今年1月,王愛東接到派出所民警電話。讓他去填表,登記為治安志願者。
王愛東抓過小偷,救過落水兒童,用相機拍攝扒手團伙作案,並提供給警方。他樂意做這些見義勇為的事,但成為治安志願者之後,老王開始考慮一個問題:見義勇為後的負傷治療該由誰承擔?
今年6月,52歲的老王跳水救人,因心臟不好,差點游不上岸,后搶救了4個小時,才撿回一條命。搶救費花了1000多元。
別人問起老王,這醫藥費誰出的。老王說,醫院沒要錢。但實際上,錢是老王自己出的,發票至今還留著。
因為救人,王愛東拿到了500元的獎金。但他不好意思向民警說醫藥費的事。
“這個問題很麻煩。”王愛東說,弄不好,人家會誤解,說做好事的,還圖錢。
現在,老王愛人對他的見義勇為很反感。
老王也擔心家裡人受驚,每次做完好事回家,他都盡量淡化處理。一次拉架,老王手給剮破了,回家找借口說騎自行車剮破的。
因見義勇為受傷的,也不是孤例。
今年3月,志願者老趙,因在路邊勸架而被人打暈,后打了7天點滴,花了600多元。
老趙說,還好那次費用是由打架的小夥子給付的。
老王沒老趙幸運。他都是自己掏的。他說,“自己掏一次可以,掏兩次也可以,可是掏多了,哪還有敢救人的心呀。”
王衛說,他們也注意到這一情況,宿遷市警方正在計劃為貢獻非常大、表現非常突出的治安志願者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質疑之能否全省推廣?
“已獲省廳領導認可”
市公安局王衛表示,當地治安位居全省第二,辦法或將全省推廣;專家建議提升道德才是善舉之本
獎勵善舉辦法雖然只推行了半年,但當地警方都認為辦法行之有效。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維告訴記者,今年以來,命案全破。
宿遷市公安局的數據顯示,自該辦法實施以來,全市警方破案數上升7.1%,抓獲人數上升46.3%,命案下降20%。1月至7月,宿遷全市刑事案件佔全部案件總數的17%,比去年下降9.7%。
據王衛介紹,今年7月,江蘇全省治安重點工作推進會選擇在宿遷召開。會上,宿遷的這一做法得到省廳領導的肯定和各市公安局同行的認可。
王衛說,“還可能將在全省推廣。”
與宿遷警方的高漲熱情相比,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教授劉宏斌則表現得相對冷靜。他認為,社會應從更全面的角度來看待這一新政。
他說,這一辦法背後還存在一些容易被人忽視的問題。
比如,誰來為錯誤的見義勇為買單?治安志願者把小偷扭送去派出所,如果扭送錯了,誰來承擔責任?還比如,民事調解,只有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才能進行,志願者去調解,有侵犯公民權益的可能。
他還提到,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的專業執法力量,為了公正性和合法性,民警上崗前,都要接受嚴格正規的培訓,而參與社會治安維護的志願者,並不是專業隊伍。
劉宏斌認為,在法治社會,應該用法律的手段,建立合法穩定的制度。他說,一些地方確實存在警力不足,但這並不意味著要推崇非執法人員去執法。
“鼓勵公民見義勇為,還是要從道德上加以促進。”劉宏斌說。
陳三軍並不去理會這些爭論。他每天依舊是騎著三輪車到處轉,邊走邊四下觀望,累了,他就停在振興商貿城的大門口,和同行侃大山。
陳三軍會更加留意街上是否有人搶包,若再被他抓住,就又能獲得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