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新區

深圳前海新區

前海地區位於深圳南山半島西部,伶仃洋東側,珠江口東岸,包括南頭半島西部、寶安中心區。深圳前海新區全稱是“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位於正在報批的《深圳城市總體規劃(2008—2020)》中所確定的“前海中心”的核心區域,總佔地面積約15平方公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定位為未來整個珠三角的“曼哈頓”,規劃中的前海合作區將側重區域合作,重點發展高端服務業、發展總部經濟,打造區域中心,並作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進國際合作的核心功能區。

成立


2010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了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要求前海建設成為粵港現代服務業創新合作示範區,在全面推進香港與內地服務業合作中發揮先導作用。目前內地的新區,如浦東、濱海、重慶兩江新區等,採用的都是政府管委會模式。
此前媒體報道,深圳一直希望在金融業有新的突破,並對前海的金融創新功能賦予了更高期望。深圳市政府希望依託前海合作區這個平台,率先發展離岸金融業務,積極試行人民幣有限度地自由兌換,探索人民幣國際化和資本項目的開放路徑及其風險防範措施等。
深圳市本身也是計劃單列市,此次前海合作區獲准享有計劃單列市管理許可權,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曾指出,這意味著在很多方面,廣東省、深圳市政府對前海合作區實施不了直接的監管,而中央政府可以一竿子插到底。
2012年12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大后離京視察第一站就到前海,對前海開發開放作出重要指示。

特區之特


令人憧憬的珠三角“曼哈頓”
從前海的發展戰略、統籌布局和工作部署來看,前海的“特區之特”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徠一是爭取特殊的法規政策。充分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優勢、大膽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在前海開展先行先試的探索性立法,包括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努力形成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促進高層次人才集聚發展的法規體系,構建公平正義、誠實信用的法制環境,努力把前海建設成為與國際先進地區媲美的法治之區。
二是試行特別的體制機制。(1)建立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國務院有關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廣東省、深圳市等有關方面參加的協調、評估、督導工作協調機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2)著力解決CEPA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在CEPA沒有明確的領域,爭取率先開展相關試點工作,逐步擴大服務業開放的領域,把前海打造成為CEPA的先行先試區。(3)積極開展前海管理局法定機構試點,構建高效廉潔、機制靈活的開發管理體制。探索建立新型管理模式,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提供便捷規範的一站式服務。
三是建設特別的深港合作平台。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在粵港合作框架下,不斷深化深港政府間合作,研究制定合作推動前海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廣計劃等,將前海建設成為香港與內地緊密合作的先導區。同時,加強與國際服務業發達城市的交流合作,努力承接國際產業轉移,大力引進跨國企業的區域性總部。主動服務國家“走出去”戰略,為中國企業開展跨國併購、經貿爭端處理、市場開拓提供高水平的服務。
四是構建特定的產業體系。努力發展金融業、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及其他專業服務等四大產業,構建現代服務業產業體系。推動以跨境人民幣業務為重點的金融領域創新合作,穩步推進深港資本市場合作,大力推進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支持金融改革創新項目在前海先試先行。按照深港共建全球性物流中心的目標,打造亞太地區有重要影響的供應鏈管理中心航運衍生服務基地,形成高端物流業的集聚區。高水平發展信息傳輸服務業,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換中樞和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優先發展科技創新服務,大力發展創意設計服務,大力發展專業服務,構建區域性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和生產性專業服務基地。

發展規劃


到2020年GDP產值將達1500億元
前海合作區採取分三步走的策略,具體落實進度安排
2010年到2012年是初創階段。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全面完成合作區土地整備工作,引進部分香港和世界高端品牌的服務業,初步形成運作規範、安全有序、服務優良的營商環境。
2013年到2015年為提升階段。再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初步建立具有一定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服務業體系,建立起國內一流的營商環境。2015年預計地區生產總值達500億元左右。
2016年到2020年為發展階段。基本建成現代化、國際化、生態循環和資源節約型的前海合作區,形成結構合理、國際化程度高、輻射能力強的現代服務業體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現代服務業企業,建立起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營商環境。2020年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5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