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覺論
語覺論
《語覺論》提出“語覺是人類第六種感知覺”的嶄新命題,是對以前的兒童語言獲得理論的繼承、發展和創新。語覺,主要是指“從一般聽覺系統中獨立出來的語義感知覺系統”,本書對此做了詳盡、完整和科學的論證。既肯定語覺功能的生理基礎及先天性,又強調基於語覺的兒童語言獲得的思想,並提出了“後天環境的影響和語覺的生長發育關鍵期”。為此。本書不僅比較了兒童語言獲得過程和成人言語生成與理解過程,而且也論述了閱讀與書寫能力的後天習得性;不僅闡述了兒童語言發展的重要階段,而且也分析了語覺論對兒童語言獲得過程的影響作用。
“語覺論”——兒童語言獲得新論
主要分類為:
1.模仿說
語覺論
2.強化說
斯金納(1974):指強化刺激緊緊跟隨在言語行為之後發生。最初被強化的是個體的偶然發生的行為,強化依隨是漸進的。
3.斯塔茨:
刺激和反應之間具有傳遞性。一個詞或一句話都可以具有刺激的性質,可以誘發出條件反應。在外顯的刺激和反應中間,有一系列因聯想而引起的隱含的刺激和隱含的反應所構成的中介體系。
事實上,言語行為是相當複雜的,它既受語言交互環境的制約,也受說話人自身心理因素的影響,決不可能歸結為簡單的“刺激-反應”過程,不可能像行為主義者所設想的那樣——控制刺激就可控制反應、預測反應,就可控制和預測人的各種言語行為。許多語言學家通過長期觀察與實驗也證明,兒童掌握語言能力主要是通過人際交往,雖然有時兒童也有重複或模仿大人說話而得到誇獎的情況,但這絕非兒童獲得語言的主要途徑。在上個世紀行為主義佔統治地位的年代,“後天環境論”曾一度流行,但從目前(2010年)情況看,這種觀點已經過時。
目前較有影響的先天決定論主要有兩種:LAD理論和關鍵期理論
1、LAD理論
同後天環境論相反,喬姆斯基認為兒童有一種受先天遺傳因素決定的“語言獲得機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 ,簡稱LAD)。為了說明這種機制是如何影響嬰幼兒對母語的獲得過程,喬姆斯基於1988年提出了一個基於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 ,簡稱UG)的語言獲得模型。在此模型中,嬰幼兒對母語的獲得過程被描述為:“語言能力可看成是一個錯綜複雜的網路,該網路與一個包含開關矩陣的開關盒相聯接,這些開關可以在兩種狀態之間轉換。在系統運行之前,必須先對開關進行設置。一旦這些開關 設置成某種允許的工作方式,系統就按其自身的性質工作。不過,取決於開關設置方式的不同,系統的功能也有所不同。這個固定的網路就是普遍語法(UG)的原理系統,開關值就是由經驗所確定的參數。開關設置以後,兒童就掌握了一種特定的語言並了解該語言的事實——一個確定的表達具有確定的意義,等等。這樣,語言學習就是確定普遍語法中待定參數值的過程,就是確定使網路運行所需開關值的過程。……除此以外,語言學習者還必須發現語言的辭彙項及其特性。……語言學習並不是兒童實際在做什麼事情,而是處於某種適宜環境中的兒童發生了什麼事情,就像兒童的身體在適宜的環境刺激和營養條件下,按預定的方式生長和成熟一樣。”
由此可見,按喬姆斯基的觀點,兒童獲得語言的過程實際上是兒童主動地發現並確定普遍語法中待定參數及相關辭彙項的過程。兒童是主動生成與發展語言的主人,而不像後天環境論者那樣,把兒童看成只會對刺激作出被動反應的模仿者。兒童對於語言並不是通過一個一個的句子來掌握,而是通過普遍語法體系的一系列規則來掌握(每條規則都管轄一大批句子)——只要參數一設定,普遍語法體系就被確定。喬姆斯基認為,這就是所有兒童都能在較短時間內快速掌握各自母語的根本原因。
LAD理論和後天環境論相比,儘管有上述優點,但目前尚未能被學術界普遍接受。主要原因是它還存在以下兩方面的不足:
⑴
喬姆斯基關於嬰兒先天存在“語言獲得機制”的論點是思辨的產物(喬姆斯基並未對此提供腦神經生理學的證據),大腦中是否先天就存在處理普遍語法的神經機制,目前還只是假說,尚有待證實。
⑵ 對後天語言環境的作用重視不夠。如上所述,喬姆斯基認為,兒童獲得語言的過程 是兒童主動地發現與確定普遍語法中待定參數及相關辭彙的過程,而在這一過程中並不要求“兒童實際做什麼事情”,只要“處於某種適宜環境中”,兒童自身就會發生該發生的事情,“就像兒童的身體在適宜的環境刺激和營養條件下,按預定的方式生長和成熟一樣。”很清楚,喬姆斯基認為,兒童獲得語言的過程並不要求兒童實際去學習語言(不要求“兒童實際做什麼事情”),只要能讓兒童置身於“某種適宜的環境”就可自動獲得語言能力——就像身體在適當營養條件下的自動生長、發育一樣。
2、
目前比較有影響的另一種先天決定論是倫內伯格的“關鍵期理論”。
1967年倫內伯格發表了他的重要著作“語言的生物學基礎”(The Biological Foundation of Language)。在該書中,他提出一套用於判定是否屬於“先天能力”的準則,這套準則包括以下六條:
(1)與這種能力相關的行為在需要之前就已出現;
(2)它的出現並非是有意識決策的結果;
(3)它的出現不是靠外部事件激發的,但是必須為能力的發展提供理想的環境;
(4)直接教學與強化訓練對這種能力的發展影響甚微;
(5)這種能力的發展具有明顯的階段性並與年齡及其它方面的發展水平有關;
(6)這種能力的獲得有一個“關鍵期”(critical period),過了這個關鍵期要想掌握這種能力是非常困難的。
倫內伯格認為,人類的語言能力完全符合上述準則,所以是先天的。他把兒童的語言發展看成是受發音器官和大腦等神經機能制約的自然成熟過程。伴隨年齡的增長,兒童的發音器官和大腦的神經機能逐漸成長發育。當和語言有關的生理機能成熟到一定的準備狀態時,只要受到適當外界條件的激活,就能使潛在的與語言相關的生理機能轉變為實際的語言能力,所以兒童語言能力的獲得是由先天遺傳因素決定的。倫內伯格還指出,在兒童發育期間,語言能力開始時是受大腦右半球支配,以後,逐漸從右半球轉移到左半球,最後才形成左半球的語言優勢(左側化)。倫內伯格認為,左側化過程發生在兩歲至12歲之間,並強調這是兒童語言發展的關鍵時期:在這一時期之後,如果大腦左半球受損,將會造成嚴重的語言障礙,甚至終生喪失語言能力;如果是在這一關鍵時期的開始或中間階段(即左側化完成之前)左半球受損,則語言能力將繼續留在右半球而不受影響。這就是倫內伯格關於兒童語言發展的“關鍵期理論”。
從當前腦神經科學研究的進展來看,倫內伯格關於兒童發育早期(四、五歲之前)語言能力是受右腦控制的觀點是值得商榷的,至少還沒有得到實驗證據的支持。目前比較公認的看法是:兒童在青春期之前(尤其在10歲之前),大腦兩半球都具有發展語言的潛在機能,在語言能力發展上兩半球是處於競爭狀態,這時尚不存在單側優勢。只是隨著年齡增長和社會交往的增加,對言語能力要求愈來愈高,需要相關神經機制的更為精細的調節與控制,加上人類的大腦結構有天生的不對稱性[瓦達(Wada)等人對胎兒大腦的研究表明,其左半球的顳葉均比右半球略大,而顳葉正是與話語理解密切相關的部分],最後才在兩半球競爭過程中逐漸形成左半球的言語功能優勢。
儘管有這類爭議,但是就倫內伯格的“關鍵期”理論本身而言,我們還是應當給以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重視。事實上,兒童獲得語言具有“關鍵期”(也稱最佳敏感期),現在已不再是一種“假說”,而是已得到許多實驗與觀察證實的科學事實(關於這個問題,在第五講還將作更深入的討論)。
這種理論以加拿大心理學家唐納德·赫布(Donald Hebb)為代表。他認為,嬰兒在出生時就對人類言語的聲音模式具有特殊敏感性,腦中具有接收、理解和生成言語的特殊結構。但是要使這種結構產生言語功能,還需要有適當的環境和經驗的作用。這就是說,人類之所以有言語功能,一方面是因為大腦中先天就有專司言語功能的特殊結構(言語中樞),具有處理抽象語言符號的能力,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後天經驗的作用和語言環境的影響。目前,赫布的上述觀點已為國際學術界所普遍接受。近二十年來,隨著腦神經科學研究的進展,也發現有越來越多的事實為先天與後天相互作用理論提供證據。以這種理論建立的基礎——假定大腦中具有專司言語功能的特殊結構(言語中樞)為例,迄今為止,發現大腦中確實存在以下四種言語中樞: (1)
——位於大腦皮層左半球的額下回(即第三額回)後部。其主要功能是口語表達,這一區域若有損傷,會發生典型的“口語表達性”失語。這時患者不能組成正常的言語,說話緩慢費力,語言貧乏,嚴重患者緘默無語。多數患者能說出單詞,但發音不清,造不出完整句子——類似電報語,並有不自主的言語重複。這一言語中樞最早是由法國神經外科醫生保羅·布洛卡(Paul Broca)於1861年發現,所以通常也稱為“布洛卡區”。
(2)
——包括大腦皮層左半球顳上回、顳葉後部以及頂葉在內的廣闊區域。其主要功能是言語理解,這一區域如有損傷,患者儘管能主動說話,聽覺也正常,但卻聽不懂別人的話語,也聽不懂自己所說的話。由於這一言語中樞最早由德國神經學家卡爾·沃尼克(Garl Wernike)於1874年發現,所以通常也稱為“沃尼克區”。
( 3)
——位於大腦皮層左半球頂葉的沃尼克區後部(角回區)。其主要功能是把語言轉換為視覺信息,使人能寫下聽到的話語;又能把文字信息轉換為語音,使人能誦讀詩文,從而在書面語的視覺表象與口語的聽覺表象之間建立起聯繫。所以,一般把“角回區”稱作是書面語和口語之間的“橋樑”。角回區損傷,視覺表象與聽覺表象之間的聯繫就中斷,書面語就不能轉換為有聲口語,形成書面語閱讀障礙——過去認得的文字現在讀不出它們的音,成了一堆毫無意義的符號;患者能說出聽到的詞,卻不能說出看到的詞。這種閱讀障礙,就是所謂“失讀症”,所以,角回區就被認為是“言語閱讀中樞”。
(4)
——位於大腦皮層左半球的額中回(即第二額回)後部。其主要功能是書面語表達。由於人在寫字時需要頭、眼移動和手的活動,所以這一區域正好處於大腦皮層左半球的頭、眼和手的運動投射區內。這一區域若受損,將使患者形成書寫障礙——造成“失寫症”。由於書面語和口語都是內部言語的外部表現(只是表現形式有所不同),所以書寫中樞和表達中樞(布洛卡區)之間有密切聯繫:當書寫能力有較嚴重障礙時,說話也往往有些困難;反之,當口語表達有較嚴重障礙時,書寫能力也會輕度受損。事實上,如上所述,言語表達中樞和言語書寫中樞二者都在左半球的額葉部分,前者在額下回,後者在額中回,彼此互相鄰接。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當這兩個言語中樞之一有損傷時,會對另一中樞的功能產生影響。
上述四個言語中樞,正好是和“說、聽、讀、寫”四種言語能力相對應,可見,唐納德·赫布所提出的關於人類大腦“具有接收、理解和形成言語的特殊結構”的觀點已得到腦神經解剖學的支持,所以是比較科學的、可信的。
唐納德·赫布所提出的“先天與後天相互作用”的理論,雖然有其科學性,並已得到國際學術界的普遍認可,但是尚未能科學地闡明兒童獲得語言的具體過程,尤其是它還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本文開頭所提出的關於兒童語言發展的最核心、也是最關鍵的問題——“為什麼任何民族的四、五歲兒童都能無師自通地掌握包含數不清的語法規則變化的本民族口頭語言?”喬姆斯基的LAD理論雖能對這一問題作出比較令人信服的解釋,但是LAD理論賴以建立的基礎——“人腦中先天就存在處理普遍語法的神經生理機制”,這一關鍵問題多年來一直沒有能得到證實。從而使人們對LAD理論始終抱有懷疑。其它幾種理論也有各自的優缺點,其中有些優點還比較突出,但是又還無法解釋上述核心問題,更不能直接用來指導我們的第二語言教學的創新探索實踐。為此,我們必須在全面總結現有理論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我們自己的實踐,努力提出一種全新的“兒童語言發展理論”,來解釋上面所提出的問題,與此同時,我們也希望能運用這種新的理論去指導我們的第二語言教學的創新探索實踐。
在上述關於兒童語言發展的幾種主要理論中,有兩種理論特別值得我們進一步去深入思索:一是喬姆斯基的LAD(天生語言獲得機制)理論,二是唐納德·赫布的先後天相互作用理論。
喬姆斯基的LAD理論是迄今為止唯一能對上述“兒童語言發展的核心問題”(即“為什麼任何一位四、五歲的幼兒都能無師自通地基本掌握包含數不清語法規則變化的本民族口頭語言?”)作出較合理解釋的一種理論。該理論所強調的“先天語言獲得機制“是指具有以下兩方面言語功能的腦神經機制(即“言語中樞”):
1、能夠分析與把握涉及各種語言範疇和語法規則的普遍語法(UG),普遍語法有尚待確定的一組參數,一旦參數被確定,即表現出言語能力;
2、能對語言信息作出評價。
在LAD這兩方面言語功能的基礎上,喬姆斯基斷定,兒童獲得語言的過程就是為普遍語法確定參數(也就是為語言範疇和語法規則賦值)的過程。當兒童聽到某一句話(也就是可以用來確定普遍語法中待定參數的言語輸入數據)后,其LAD首先根據普遍語法框架的要求對該句話的語法結構提出假設,接著運用評價能力對該假設進行評價,如果評價獲得通過,表明某種普遍語法結構的參數已被當前輸入的語言信息所確定(某種語法規則已被賦值),於是,當前聽到的這句話就被正確理解——表明該兒童具有這種語言能力;反之,如果評價未能通過,表明兒童對這句話的某些詞語可能沒有聽清楚,或是說話方的表述有誤,從而使普遍語法的參數不能正確設定(即相關的語法規則未能正確賦值)。
由於這種理論認為,兒童的大腦中天生就有分析與把握普遍語法的言語中樞,只需把在日常生活與社會交往過程中所聽到的各種句子,作為言語輸入數據,經過LAD評價功能的評價與驗證,即可掌握相關的語法規則。由於這種語言學習方式不是基於一個一個具體句子的學習,而是基於語言範疇和語言規則的學習(而範疇和規則是有限的),所以它有很高的學習效率,加上LAD是先天遺傳的,所以能夠“無師自通”。這就比較令人信服地解釋了上述關於兒童語言發展的核心問題。而所有其他的兒童語言發展理論,都是基於一個個具體句子的學習,由於任何一種語言的句子集合都是無限的,要讓幼兒在短短几年的時間內熟練地記住這麼多不同句子的千變萬化用法是無法想象的,所以都不可能很好地解釋上述關於兒童語言發展的核心問題。但是令人遺憾的是,喬姆斯基的LAD理論所賴以建立的、具有上述兩方面言語功能的言語中樞,至今尚未得到腦神經解剖的證實,所以LAD理論目前還難以被國際學術界普遍接受。
唐納德·赫布的先後天相互作用理論也認為大腦中先天就有專司言語功能的特殊結構(言語中樞),但是這種言語中樞只對言語信號敏感——可以接收、理解和生成言語信號,因而有利於兒童對言語能力的獲得。這種理論的優點是,赫布所說的具有接收、理解和生成言語功能的言語中樞,已基本上被當代的腦神經解剖學所證實。儘管有些言語中樞在大腦皮層中的準確定位及範圍還有爭議,其核心部分及主要區域學術界還是有一定的共識。正因為如此,這種理論目前才能在國際上受到大多數學者的認可。但是,關於兒童學習語言的方式這種理論也是建立在對一個個具體句子的掌握上。由於句子的無限性和語法現象的複雜性、多樣性。儘管這種理論有專司“聽、說、讀、寫”的四類言語中樞,在腦神經機制上為兒童學習語言提供生理基礎和功能支持,仍難以令人信服地說明,為何四、五歲小孩能在短短几年內無師自通地掌握如此複雜的本民族口頭語言?
可見以上兩種理論均有各自的優點與不足,有沒有可能在吸收以上兩種理論的優點而摒棄其不足的基礎上形成一種新的兒童語言發展理論呢?
眾所周知,人類有文字的歷史雖然只有幾千年,而有口頭語言的歷史,卻要比這長得多。由於口頭語言不像書面語言,可以通過文字的記載去考證,而語音不能在歷史上留下任何痕迹,無法通過考古去發現,所以人類什麼時候開始有口頭語言,至今還是個謎。有些語言學家根據人類學家、考古學家、動物學家的研究提出“人類只是到了舊石器時代晚期,也就是距今四、五萬年前,才開始掌握有聲語言。”但我們認為,人類開始有口語的歷史恐怕要比這早得多。如上所述,人類大腦中有專司“言語表達”的神經中樞(也稱“布洛卡”區)和專司“言語理解”的神經中樞(也稱“沃尼克”區),這正是與口頭語言直接相關的言語中樞(這兩大言語中樞自19世紀後半葉被發現以來,隨著現代腦成像技術的發展,其範圍有所擴展,定位也比原來準確,但其核心部位並未改變)。腦科學的研究表明,人類大腦和黑猩猩(與人類最接近的靈長目)的大腦相比較,二者重量相差不多,結構也很相近,其主要區別就是人類有專司詞語功能的高級言語中樞,而黑猩猩沒有(黑猩猩頂多具有專司手勢語的“低級言語中樞”,而沒有布洛卡區和沃尼克區這類高級言語中樞)。可見,高級言語中樞是在由“猿”發展到“人”這一過程的最後階段才形成的。要想在大腦中通過世代的種族遺傳進化出一種全新的、功能如此複雜的神經中樞,如果沒有上百萬年(甚至幾百萬年)的時間是不可能的。在人類進化史上,四、五萬年是很短暫的,不足以形成如此複雜的神經結構。
如果我們承認人類的言語中樞是上百萬年進化的產物,而物種的進化決不是盲目的,它必定有自己特定的目標——實現某種功能(就像進化出視覺神經中樞是為了形成“視知覺”以便觀察了解客觀世界的各種物理形態、進化出聽覺神經中樞是為了形成“聽知覺”以便感受辨別客觀世界的各種不同聲音一樣),那麼我們就有必要進一步去探究人類進化出高級言語中樞的最終目標是什麼?它最終要實現的到底是什麼功能?如果僅僅用這兩個言語中樞的名稱(“言語表達”中樞和“言語理解”中樞)所表示的功能來回答,即為了實現“言語理解”和“言語表達”功能,固然沒有錯,但是這樣做只是涉及到問題的表面現象,而還沒有揭示問題的本質——實現“言語理解”與“言語表達”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認為,問題的關鍵恰恰就在這裡,必須對這個問題作出明確的回答——實現言語理解和言語表達的目的是為了人際交流,為了溝通彼此所要表達的意思,也就是要辨識對方所說每一句話的實際含義,即要弄清“是什麼”、“怎麼樣”、“做什麼”、“誰做的”、“怎麼做”等語義關係。換句話說,實現言語理解與言語表達的最終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弄清話語中的語義關係。當然語義關係是要通過語法關係、語法規則來體現的,而且同一種語義關係,可以用幾種、幾十種甚至幾百、幾千種不同的語法關係和語法規則來體現,正因為如此,人類才會擁有幾千種不同的民族語言——各民族的語言形式、語言結構、語法關係和語法規則雖然彼此有很大差別,但是,所有語言所表達的語義關係卻是完全一樣的,這正是各種不同語言可以進行互譯(例如中譯英或英譯中)的客觀基礎。總之,世界上的語言多種多樣,其語法關係、語法規則千差萬別,而語義關係只有一種。所以,人類言語中樞進化的最終目標只能朝向對語義關係的辨識,而不是朝向語法關係的辨識。
通過世代遺傳,不斷進化而形成的先天性語言獲得機制(即言語中樞)其核心功能應當是辨識“語義”,而非辨識“語法”(喬姆斯基理論的缺陷正是在這裡——因為世上並不存在各民族之間可以通用的“普遍語法”)。如上所述,人類進化出視覺神經中樞是為了形成“視知覺”,以便觀察了解客觀世界的各種物理形態;進化出聽覺神經中樞是為了形成“聽知覺”,以便感受客觀世界的各種不同聲音。那麼,根據腦神經進化的規律,我們有理由推斷,人類大腦之所以要進化出言語中樞是為了形成“語義知覺”——專門用於感受與辨識語義關係。如果這一推斷成立,那麼,人類將不止是只有五種感知覺,而是有六種感知覺——增加一種“語義知覺”。其中前五種是其他動物也具有的,只有這第六種“語義知覺”(可簡稱之為“語覺”)為人類所獨有。
著名的神經心理學家斯特朗斯沃德(K.Stromswold)在分析了許多語言發展存在關鍵期的案例后指出:“精密的語言能力測驗表明,若兒童在青春期過後才首次接觸一種語言,其流暢性就極少能接近該種語言的本族語者的水平。這種現象與哈貝(Hubel)及威塞勒(Wiesel)所發現的關於正常視覺發展要求在視神經發展的關鍵期提供視覺刺激的現象是一致的,並說明神經的精細轉折(neural fine-turning)對正常語言獲取非常關鍵,而且這種精細轉折只有在一定時期內處在語言環境中才可能發生。”斯特朗斯沃德在這段話中所提到的哈貝及威塞勒的發現,是指他倆在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對貓、猴、鼠等哺乳類動物視覺系統早期神經發育的可塑性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他倆發現,在高等哺乳動物(例如貓)出生后的某個稱為關鍵期的時間內,如果將其一只眼的眼瞼用手術縫合,暫時剝奪視覺1周以上時間,該眼便會失明(即使把縫線拆去也不能恢復這隻眼的視力)。這表明視覺環境對幼年動物的視知覺形成與發展有至關重要的意義。誠如腦神經專家壽天德教授所言,“每種動物的視知覺都有其特別敏感的發育階段——關鍵期,在此關鍵期內視覺環境對大腦的視覺中樞系統和視覺功能有不可逆的影響。”他還進一步指出,不同動物的視知覺成熟關鍵期各不相同。貓是出生后24~36天,猴是出生后至40天左右,人是出生后至3~4歲。事實上,對於人類來說,不僅視知覺有其成熟的關鍵期,語義知覺(語覺)也應有其成熟的關鍵期,而且比視知覺關鍵期更長,倫內伯格認為是從出生到12歲左右(J.K.Chambers 的研究案例表明,在8歲以前可能更為敏感)。最後,綜合當前國內外腦神經專家關於兒童語言發展的研究(特別是“關鍵期”的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① 由言語神經中樞所支持的語義知覺(我們簡稱之為“語覺”)和由視覺神經中樞所支持的視知覺,二者的形成與發展過程有其相似性,二者的發展要求是一致的;
② 視知覺的發育成熟有其關鍵期,語義知覺(語覺)的發育成熟也有其關鍵期(也稱語覺敏感期)。如上所述,語覺關鍵期是指:“語音辨析”和“語義辨識”這兩方面的能力是天生的、可通過遺傳因素獲得,而且這兩種能力的發展成熟均有其關鍵期。如前面圖2的“語覺敏感度曲線”所示,這一關鍵期(即語覺敏感期)大致是在2至12歲之間,而其中最敏感的年齡段則在8歲以前。在關鍵期內,視知覺要求提供視覺環境及視覺經驗,語義知覺要求提供語言環境和語覺經驗,如果在這關鍵期內,未能提供所需的環境與經驗(例如對貓進行單眼視覺剝奪),那麼,大腦神經中樞雖然有天生的視知覺和語義知覺的潛在功能,它也不可能實際發生。可見在強調感知覺成熟關鍵期的同時,絕不應忽視相關環境與經驗(即相關環境中的練習)的作用。孫久榮教授曾這樣介紹他在這方面的觀測結果:“筆者在馬賽第一大學神經生物學實驗室觀測了生活在感覺運動豐富(sensorimotor enriched)環境的大鼠,它們生活在有各種可抓、可滾的玩具環境中,並且有夥伴相陪伴。每天實驗人員都陪它們玩耍。生活在‘貧乏’(sensorimotor impoverishment)環境的大鼠獨居,沒任何可抓、可滾的器具,生活空間狹小。結果是,到了成年,前者的大腦皮層的前爪感覺運動代表區比後者的大。進一步還可以看到,前者的大腦皮層錐體細胞的樹突的分枝、樹突棘的數量和密度都大大超過後者。”可見神經網路之間連接的豐滿程度是可塑的,且直接受到後天環境與經驗(即相關環境中的練習)的影響,並執行“不用則廢”的原則。
③ 關鍵期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在這期間,若有適當環境的刺激將會出現對腦神經中樞發育至關重要的“神經精細轉折”現象——而這種精細轉折正是形成視知覺或語義知覺的必不可少的神經生理基礎。關於神經精細轉折的含義及作用,斯特朗斯沃德曾作以下說明:“為掌握一種語言,必須在嬰兒期和嬰兒早期就接觸這種語言,其原因可能是,與學習特定語言參數相聯繫的神經精細轉折必須在神經具有高度可塑性時建立。語言涉及的結構和操作在解剖上和功能上都表現出模塊化,並與非語言模塊有顯著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