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品買賣合同
工業品買賣合同
出賣人:合同編號:
買受人: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標 的 名 稱 | 牌號商標 | 規格 型號 | 生產廠家 | 計量 單位 | 數 量 | 單 價 | 金 額 | 交提貨運時 間及數量 | ||||||||||||
合計 | ||||||||||||||||||||
合計人民幣金 (大寫): |
(註: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規定,並應滿足買受人的使用質量要求。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確保驗收一次性合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標的物的質量承擔終身責任。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採用標準包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滿足買受人使用需要。
第六條 合理損失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交付 時起轉移。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將全部標的物安全運輸並卸至買受人指定地點交貨並安裝,交貨時一併提供產品質量證明資料、試驗檢測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出賣人自行採取適宜的運輸工具和運輸
方式在買受人指定地點交貨,並承擔運輸途中由此產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費用。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驗、檢測。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出賣人負責全部現場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后出賣人交貨、安裝、調試並交付買受人使用時,由買受人支付總價款的95%,;餘款5%作為質保金在一年後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①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期限或質量標準或其它要求履行交貨義務,承擔由此造成買受人的損失。②買受人未按合同付款的,承擔出賣人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南陵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它約定事項:1、若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致使買受人遭受損失或承擔責任的,出賣人應承擔由此造成買受人全部損失,並視出賣人違約。2、出賣人及其運輸工具和僱用人員進入買受人作業場所應遵守買受人的管理規定,自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並承擔其安全責任;3、質保期內出賣人對其出售的產品無條件的承擔免費維修義務,其中:電機加遙控質保期為2年,伸縮門與不鏽鋼門質保期為3年。
出 賣 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 買 受 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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