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景觀遺產

文化景觀遺產

文化景觀遺產是指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確認的人類罕見的、目前無法替代的文化景觀,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自然和人類的共同作品”。是世界遺產中的一種類型。

概念


文化景觀這一概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國聖菲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會議時提出並納入《世界遺產名錄》中的。這樣一來,世界遺產即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與文化複合遺產和文化景觀。文化景觀代表《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一條所表述的“自然與人類的共同作品”。

類型


一般來說,文化景觀有以下類型:
(1) 由人類有意設計和建築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建造的園林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並不總是)與宗教或其他概念性建築物或建築群有聯繫。
(2) 有機進化的景觀。它產生於最初始的一種社會、經濟、行政以及宗教需要、並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相聯繫或相適應而發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兩種次類別:一是殘遺物(化石)景觀,代表一種過去某段時間已經完結的進化過程,不管是突發的或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價值,就在於顯著特點依然體現在實物上。二是持續性景觀,它在當地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繫的社會中,保持一種積極的社會作用,而且其自身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之中,同時又展示了歷史上其演變發展的物證。
(3) 關聯性文化景觀。這類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以與自然因素、強烈的宗教、藝術或文化相聯繫為特徵,而不是以文化物證為特徵。此外,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古迹遺址、自然景觀一旦受到某種嚴重威脅,經過世界遺產委員會調查和審議,可列入《處於危險之中的世界遺產名錄》,以待採取緊急搶救措施。

評定標準


文化景觀的評定採用文化遺產的標準,同時參考自然遺產的標準。為區分和規範文化景觀遺產、文化遺產、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的評選,《實施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操作指南》對文化景觀的原則進行了規定:文化景觀“能夠說明為人類社會在其自身制約下、在自然環境提供的條件下以及在內外社會經濟文化力量的推動下發生的進化及時間的變遷。在選擇時,必須同時以其突出的普遍價值和明確的地理文化區域內具有代表性為基礎,使其能反映該區域本色的、獨特的文化內涵。”

代表景觀


世界上的 第一項文化景觀遺產誕生於1992年,即紐西蘭的 湯加里羅國家公園(Tongariro National Park)。此後,陸續評選出了一些文化景觀遺產,但往往被列入了“世界文化遺產”的名單中。
截止2016年7月15日,中國世界文化景觀遺產有5處,分別是:廬山(江西,1996.12)、五台山(山西,2009.6)、杭州西湖文化景觀(2011.6)、紅河哈尼梯田(雲南紅河,2013.6)、花山岩畫(廣西,2016.7.15 )。

危機


全球變暖不僅危及人類的居住環境,世界許多自然景觀與文化遺產也因為氣候變化而瀕臨消失危機。
號稱世界七大奇觀的澳大利亞大堡礁,擁有世界最大最長的珊瑚礁群,數百種絢麗多彩的珊瑚沿著昆士蘭海岸延伸2300公里。如今異常溫暖的海水卻使那裡的大量珊瑚被漂白、流失養分,甚至大規模死亡。
有水鄉之稱的義大利威尼斯,因沖積土質鬆軟以及工業過度抽取地下水,過去每100年下沉10公分,氣候變暖導致海平面上升,其下沉速度加劇。
自20世紀以來,這座歷史古城已進一步下沉了10至13公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警告,到2100年,威尼斯還可會再下沉54公分。
位於坦尚尼亞海拔5895米的乞力馬扎羅山擁有大片冰川,這些有一萬多年歷史的冰川正以每年50公分的速度融化,八成以上的冰川面積消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預測,那裡的冰川可能在15年後完全消失。
除此之外,秘魯古文化遺址馬丘比丘與日本富士山等世界珍貴遺產都因為全球暖化而面臨消失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