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隸屬於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工商分局,負責區內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行政事務的機構。
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后監督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
(四)負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承擔市場和網路商品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和其他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併發布抽檢信息;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負責實施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有關風險監測工作;依法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酒類、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監督管理職責。
(六)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以工商登記信息、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信息為數據基礎,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行為,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合同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市著名商標;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負責實施名牌產品工作,做好名牌產品的推薦、保護工作;依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本地區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五)負責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和保健食品、化妝品技術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的有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建立不良事件監測體系;推動食品藥品審評評價體系、電子監督管理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和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製度;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
(十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葯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十七)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督促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相關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八)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統計、信訪、提案議案、宣傳等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工作;指導工商學會、藥學會開展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工作職責: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組織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本部門教育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執業藥師註冊工作,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承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工作職責:研究制定市場監督管理地方立法規劃建議,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審查、清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管理本系統公職律師。
四、食品綜合協調與督查處
工作職責:承擔市食安辦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形勢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擬定全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指導區、縣(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情況;擬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宣傳與應急管理處
工作職責:承擔機關宣傳工作;組織修訂全市食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開展食葯重大事故調查、重大食葯安全信息發布;牽頭食葯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指導食葯安全輿情監測、處置和應急信息發布工作;指導食葯安全志願者隊伍和行業協會開展工作。
六、計劃財務處
工作職責:組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貫徹落實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承擔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內部審計、財會人員業務培訓、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安全保衛和行政後勤等日常工作。
七、公平交易處
工作職責: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有關工作;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指導、協調本系統查處市場交易中的經濟違法案件;會同有關內設機構做好辦案經費、罰沒物資和辦案裝備的管理工作。
八、市場監管處
工作職責:擬訂規範全市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規範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網路經營行為;監督管理和培育發展經紀人;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治理工作;對各類商品交易市場開展登記及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市場協會、經紀人協會開展工作。
九、企業註冊處(掛行政審批處、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處牌子)
工作職責:依法承擔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業及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和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使用“浙江”字樣企業名稱、無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的審核上報工作;承擔省知名商號的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和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本系統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統計工作,協助做好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其他外資經營主體的登記註冊、外商投資公司的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外資企業使用“杭州”字樣企業名稱的核准工作;組織指導外資企業登記註冊和股權出質登記工作;負責外資企業註冊登記統計工作;做好外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統一承擔本部門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承擔行政審批的現場審查組織工作;承擔杭州口岸藥品進口備案有關工作;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許可工作。
十、個體私營經濟監管處(掛企業監管處牌子)
工作職責: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協調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承擔本系統註冊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承擔指導基層工商監管業務的綜合、規範等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協調、推進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開展工作。
十一、合同監管處(掛中介服務業促進處牌子)
工作職責: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類格式條款合同備案管理;開展經濟合同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工作;實施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開展重點行業發展情況調查研究,跟蹤扶持有關中介服務業重點發展項目;聯繫、協調區、縣(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共同促進中介服務業的發展;承擔市發展中介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商標監管處
工作職責:承擔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使用中的違法行為;調查處理商標糾紛;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推進商標戰略,承擔市著名商標認定和省著名商標審核推薦工作;指導商標協會開展工作。
十三、廣告監管處
工作職責: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承擔市級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工作;指導廣告協會開展工作
十四、食品生產監管處
組織實施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環節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產加工食品監督抽檢計劃,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等工作;掌握並分析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措施;承擔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十五、食品流通監管處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驗計劃,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等工作;掌握並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措施;承擔流通環節食品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十六、餐飲服務監管處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制定並實施餐飲服務食品監督抽檢計劃,開展相關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工作,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並提出改進措施;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準;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十七、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抽檢計劃;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性評價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指導保健食品、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八、藥品安全監管處
工作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機構製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標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藥品生產安全性檢測評價和風險評估工作,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制度;承擔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葯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的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製劑室、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承擔藥品生產環節安全性檢測評價、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九、藥品流通監管處
工作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處方葯、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購銷規則;監督管理葯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經營和使用;承擔藥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實施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質量監管工作,參與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承擔藥品流通安全性檢測評價、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十、醫療器械監管處
工作職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及註冊產品標準;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日常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醫療器械安全性檢測評價、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指導全市醫療器械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派出)機構
一、註冊分局
工作職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業及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和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工作。
二、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和信息管理辦公室
工作職責:擬訂工商信用建設規劃,加強信用監管配套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開展對全市市場主體的徵信、評價和信用監管;推進企業信用公示、信用約束制度和發布平台建設;協調整合部門信息資源,推進信息資源的互聯、互享和協同;整合社會資源,推進信用企業服務平台建設;擬訂本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三、舉報投訴指揮中心(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
工作職責:承擔本系統信訪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舉報投訴網路的規劃、建設和運行工作;記錄、受理、分流、反饋與市場監督管理職能相關的舉報、投訴案件;為消費者提供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諮詢服務;負責舉報投訴信息的數據分析、匯總上報和應用工作;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擬定全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相關社團組織、行業組織和市場主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稽查支隊(公平交易處)
工作職責:依法督促檢查市場主體交易行為,依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直銷和傳銷;依法查處陸上走私販私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利用經濟合同從事經濟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查處商品侵權及商標印製、使用中的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等經濟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餐飲消費等環節食品安全,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實施全市性的綜合整治活動和專項執法檢查,指導、協調相關分局、市場監管所辦案工作;協助做好暫扣、罰沒財務的管理及案件檔案的管理工作;承擔市局交辦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五、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路經營監督管理辦公室
工作職責:研究擬訂全市規範網路交易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網路交易平台落實主體責任;組織落實網路交易相關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組織協調對網路交易主體的管理和監測工作,指導網路交易違法案件的查辦工作。
2020年6月1日,入圍2019年度浙江省改革創新成績突出集體推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