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代碼證
證明組織機構身份的文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建立代碼統一標識制度的意義:對單位法人實行組織機構代碼和自然人實行社會保障號碼制度,是國家整個經濟和社會實現現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儘快建立這一制度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推動社會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且具有緊迫性。
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國家質檢總局下設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為了規範和加強組織機構代碼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組織機構代碼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110號總局令《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組織機構代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GB11714《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製規則》編製,由八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本體代碼和一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校驗碼組成。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包括正本、副本和電子副本(IC卡),代碼登記部門在為組織機構賦碼發證的同時,還要採集28項基礎信息,並按照國家標準對這些信息進行編碼,將這些信息存入代碼資料庫和代碼證電子副本(IC卡)中,供代碼應用部門使用。代碼登記部門所採集的基礎信息包括: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機構類型、經濟性質、行業分類、規模、法人代表等。
我們周圍有很多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只知道辦理營業執照,而對自己唯一的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重視程度不夠,也不能夠及時參加年檢,總感到用途不大。那麼什麼是組織機構代碼呢?
它在經濟活動中起到什麼作用呢?組織機構代碼是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國家標準編製,並賦予每一個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機構頒發的全國範圍內唯一的、終身不變的法定標識,覆蓋所有單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以及內設機構),是連接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管理系統的橋樑和不可替代的信息傳輸紐帶。
代碼證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印製的,採用了以下防偽措施:一是採用了專用水印紙;二是印刷了防塗改底紋;三是套印了熒光防偽油墨印製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行政章。
代碼證書1998年以前分機關、事業、企業和社團法人及分支機構共8種證書,1998年統一更換成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證書分為正本、副本和電子副本(IC)卡3款。3款具有同等效力。代碼是參照採用國際標準ISO6523的國家強制性標準GB11714-1997《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製規則》編製的。其表示形式是8位本體代碼,1位校驗碼和一個連字元構成,如:00000000-0,並附以條形碼,以便於機器識讀。代碼具有如下特性:唯一性、完整性、統一性、準確性、無含義性和終生不變性。在單位申請房屋產權登記時(如: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註銷登記),常常要求當事人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日常工作中我們習慣地稱之為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等要件。而法人代碼證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
組織機構代碼證又分很多類型,在辦理代碼證書的過程中,劃分了企業法人、企業非法人;事業法人、事業非法人;社團法人、社團非法人;機關法人、機關非法人;個體、工會法人、民辦非企業組織和其它類型共12種。
一、組織機構統一代碼標識制度
為了發揮國家監督管理體系整體效能、強化管理,國務院於1989年發文(國發(1989)75號),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行組織機構統一代碼標識制度,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製規則》(GB11714—1997),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民間機構、企業和其它依法成立的組織機構一個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碼標識。
二、實行組織機構代碼制度是國務院的一項重要決定
1997年3月24日,李鵬同志主持召開國務院第143次總理辦公會議,並由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4月4日下發了國秘通[1997]26號文件,會議決定了以下事項:
1、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抓緊修改、完善《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製規則》,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於1997年再次公布;
2、由國家技術監督局代國務院起草一個關於加強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工作的條例,報國務院批准后執行;
3、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全國組織機構代碼工作;
4、全國組織機構代碼一律使用IC卡。
《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經2007年12月28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2008年11月11日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稅務、工商、人事、民政、計劃、統計、金融、保險、勞動保障、財政、經貿、公安、海關等部門在各自業務管理活動中,應當使用機構代碼”;組織機構必須按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以下簡稱代碼證)的申領、換證、變更、年檢、註銷等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辦證
各類組織機構,包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央或外省(市)、自治區新疆機構、國外、港澳特別行政區及台灣非政府組織的駐疆機構和其他依法設立的組織機構應當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批准文件或者登記證書,到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記的機關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代碼登記,領取代碼證。
遺失補辦需在當地任一份地市級以上報紙刊登遺失聲明,列明機構名稱、機構代碼機構地址、有效期限和所遺失代碼證的正副本電子副本IC卡,憑報紙到原發證部門補辦。(資料齊全的,三個工作日辦結)
北京地區組織機構代碼證丟失必須以下四個媒體:北京晚報、北京晨報、北京日報、北京青年報。
組織機構依法終止,其單位應自登記核准註銷30日內,到原發證部門辦理《代碼證》註銷手續,《代碼證》註銷需提供以下資料:(1)稅務部門註銷稅務登記證的回執;(2)其他機構須登記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核准註銷文件原件及複印件;(3)《代碼證》正、副本及電子正副本(IC卡);(資料齊全的,即來即辦)。
申請證書、到期換證、變更、換證須提交材料
1、企業單位:
1.1企業法人:攜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鬚髮的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1.2企業分支:攜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法人機構年審過的代碼的複印件(含蓋公章)。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國稅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1.3個體工商戶:攜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必須有核准的字型大小名稱)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工商所開局的個體工商《開業准許通知書》。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行政機關
2.1機關法人:攜帶各級政府或編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任命文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2.2機關分支:攜帶各級政府或編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原件、複印件、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複印件(含蓋主管單位公章)。
3、事業單位
3.1事業單位:攜帶各級政府、機構編委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三定方案文件或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任命文件(或單位公函)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複印件(含蓋主管單位公章)。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2事業分支:攜帶各級政府、機構編製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三定方案文件或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證書,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複印件(含蓋主管單位公章)。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社會團體:攜帶各級民政部門批准及頒發的社團登記證,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業務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複印件(含蓋業務主管單位公章)。
5、工會法人:攜帶該工會成立的批文,各級工會頒發的工會法人資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6、民辦非企業:攜帶各級民政部門批准及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其他依法成立的機構:攜帶有權批准成立該機構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的批文,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該機構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複印件(含蓋主管單位公章)。
辦理《代碼證》申領、變更、換證、補辦需繳納證書費:18元/套(1正1副),技術服務費每家90元,電子副本IC卡:40元/卡。資料齊全的三個工作日辦結。
若不按時辦理申領、變更、換證、年檢、註銷手續的,按《辦法》規定進行處罰。
代碼證對一個單位來說作用非常重要,例如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於涉及到轉帳問題,需要向銀行申請一個基本賬戶,作為結算賬戶,只有在這個基本賬戶的基礎上,企業才能申請一般帳戶,才可以購買現金支票。而申請辦理這兩種賬戶的時候都必須向銀行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資料。同樣對一個企業來說要想經營,就需要先去稅務部門辦理相關稅務登記手續,同時申請購買發票。而企業稅號的15位數字中,前6位是行政區劃號段,後面9位是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號,也就是說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必須使用組織機構代碼證,通過組織機構代碼信息,可以實現對增值稅發票的有效管理,防止個別企業的偷稅漏稅行為,為國家從源頭治理稅源起到積極的作用。還有在車輛落戶、申請人事調動、辦理員工社會保障時都離不開代碼證,可以說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代碼證在國家行政管理和維護經濟秩序以及宏觀調控中所起的作用將越來越重要。
有些單位因為對代碼證的重要性缺乏認識,結果給自己的經營活動增加了許多麻煩,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我市一家企業改制后變為有限公司,前來辦理代碼證。由於對代碼知識知之甚少,加之對其不重視,認為不就是一個證嗎,用處不大,因此在辦證時將錯誤信息提供給了工作人員,造成重碼現象,致使單位原有的銀行帳戶及稅號都無法使用,后經代碼工作人員多方努力,幫助其恢復了原有的代碼證號,才使其避免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這種情況在我們的工作中經常發生,有的單位因代碼證保管不善丟失,造成車輛無法落戶;有的單位因不按期換證,使代碼證過期,造成單位人員在辦理出境手續時受阻;還有的單位在辦理完營業執照后,沒有辦理代碼證,而造成出口貨物無法辦理海關手續。由此可見代碼證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我們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通行證。因此當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組織機構時,不要忘記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的唯一性和始終不變性使得其為實現計算機自動化管理和信息交換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
組織機構代碼信息是組織機構基本信息的核心。為信息共享和政府各部門加強監督管理髮揮整體效能提供了技術基礎。
組織機構代碼作為溝通不同系統之間互通互聯的紐帶,以實時、動態、準確地維護和傳遞組織機構信息為財稅金貿部門間的業務聯動服務,在協助國家對財政、稅務、金融、外貿等領域的監管,加強宏觀經濟調控,準確及時地決策信息以及進一步發展電子政務、電子商務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組織機構代碼制度體系
組織機構代碼工作以質檢總局頒布的《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部門規章和《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製規則》等十幾個國家標準為基礎,配套以3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副省級市頒布的地方法規或規章開展工作。同時,質檢總局還與幾十個部委進行了聯合發文,用以規範組織機構代碼在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行業的應用工作,從而形成一整套制度體系。此外,《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等多部法規和規章都要求應用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共享平台為高檢系統工作效率的提高發揮了很大作用:“共享平台”為檢察機關工作效率的提高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為研究涉案單位性質、查清涉案人員基本情況、確定偵查工作方向提供了重要的線索,提高了偵查工作的針對性。方便、快捷的查詢方式,足不出戶就可以掌握有關信息,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和工作效率,節約了辦案成本。
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須提供的材料
1.年檢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年檢后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及IC卡
6.公章
辦理時要帶上已經年檢過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還要帶上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及副本複印件。如果去了再填表還要帶上公章,因為年檢表上需要蓋單位公章。
2014年8月25日起,組織機構應當以紙質或者電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組織機構代碼、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機構類型、證書有效期、頒發機關。確保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相關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
代碼證電子副本(IC卡)符合國家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集成電路IC卡技術規範》。作為全國第一家行業大卡得到了國家集成電路註冊中心的認可,並已成功註冊。該卡符合國際標準,同時又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CPU卡(909工程),國內自行設計COS操作系統,並建有全國統一的嚴格、規範的頒發和管理體系,具有高安全性和可靠性。
代碼證電子副本(IC卡)內設立代碼專用數據區和代碼應用數據區。代碼專用數據區存儲了組織機構代碼以及組織機構的28項基礎數據;應用數據區可供應用部門存儲和管理相關數據,實現一卡多用。
在組織機構代碼卡中植入數字證書(CA),統一單位的網上身份認證,對推動本市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發展,實現數字北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規範本市網路數字證書安全認證體系,避免各自為政和重複建設,保證信息化建設統一有序地進行。
1、將數字證書植入組織機構代碼卡后,該卡已經具備了身份認證、安全認證、數字印章、數字簽名等網上身份安全認證功能,可滿足電子政務及其他信息化建設網路身份安全認證的需要。基於全市絕大部分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已經取得了組織機構代碼卡,為加強對數字證書安全認證工作的規範化管理,今後統一將植入數字證書的組織機構代碼卡作為全市各單位唯一的網上身份安全認證標識,各單位不再進行其他有關數字證認證體系的建設和數字證書的頒發工作。
2、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將數字證書植入件組織機構代碼卡,並負責全市各單位數字證書的製作頒發工作。
3、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在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信息化建設中積極應用植入數字證書的組織機構代碼卡,以實現全市網上安全認證的統一管理。
左邊
Organizational Code Certific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de:(號碼)
Name of Enterprise:(公司名稱,以證書上為準)
Enterprise Type:Legal person of enterprise
Address:(公司地址)
Period of Validity:(證件有效期)
Issuing Unit:(頒發機構)
Registration Number:(登記號)
右邊
組織機構代碼證翻譯模板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al)
Each annual examination falls in July.
Annual Examination Records
Invalid for overdue annual examinationAnnual examination for the next time: July, 2007
No.2005 2149186
2015年1月1日起,免征小微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收費。
2015年10月1日起,“三證合一”制度實施,企業不再發放組織機構代碼證。
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向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機構發放和更換組織機構代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