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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砂
人工砂
根據國標規定,凡經除土處理的機制砂、混合砂都統稱為人工砂。機制砂是由機械破碎、篩分制碭,粒徑小於4.75mm的岩石顆粒,但不包括軟質岩,風化岩石的顆粒,混合砂是由機制砂和天然砂混合製成的砂。這裡,混合物砂沒有規定混合比例,只要求能滿足混凝土各項性能的需要。
人工砂石料
由人工砂本身的特點所決定,與條件相同天然砂相比,在配比設計、其它材料成型養護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用人工砂配置出混凝土的特點是:坍落度減小,混凝土28d標準強度提高;如保持坍落度不變,則需水量增加;但在不增加水泥的前提下水灰比變大后,一般情況下,混凝土實測強度並不降低。按天然砂的規律進行混凝土配比設計,人工砂的需水量大,和易性稍差,易產生泌水,特別在水泥用量少的低強度等級混凝土中表現明顯;而如果根據人工砂的特點進行混凝土配比設計,通過合理利用人工砂中的石粉、調整人工砂的砂率,是完全可以配製出和易性很好的混凝土。普通混凝土配比設計規程的配比設計方法完全適用於人工砂。最適合配製混凝土的人工砂細度模數為2.6-3.0,級配為2區。人工砂在配製填加外加劑的混凝土時,對外加劑的反應比天然砂敏感。人工砂配製的高強度泵送混凝土在泵送過程中不易堵泵。正確使用人工砂的混凝土密實度大、抗滲、抗凍性能好,其它物理力學性能和長期耐久性均能達到設計使用要求。人工砂特別適於配製高強度等級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和泵送混凝土。
人工砂中含有石粉,這裡說的石粉是指小於0.075mm以下的顆粒,試驗研究證明,人工砂的石粉中絕大部分是母岩破碎的細粒,與天然砂中泥的岩相不同,用沉澱法進行其顆粒分析得知:90%以上的顆粒是大於粘土粒徑0.005mm的-,用圓錐下沉法求得其塑性指數為6.6,屬於砂土。一般說來,石粉是一種比表面積大的惰性物質,砂中石粉使骨料比表面積變大,會增加混凝土需水量,在相同水泥用量下,混凝土強度會降低。另一方面,一定量的石粉能改善拌合物的和易性,有研究報道,在混凝土中摻入2%左右的石灰石粉有利於強度的提高。在貧混凝土中摻石灰石細粉,可以增加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減少坍落度損失,還能與水泥產生適度反應,提高混凝土強度2%~12%。這說明石灰石質人工砂中可以有較高的石粉含量,在單位水泥用量較少的條件下,使用含有石粉的人工砂時,可改善和易性,在相同坍落度時可減少用水量,混凝土強度有所提高。由於人工砂與水泥漿體粘結好,用人工砂製作低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強度較高。但人工砂中的石粉含量過多或過少都不利,有一個最優含量,這與河砂中泥的含量愈少愈好是不同的,不能簡單地將人工砂中的石粉視為有利或有害物質。
制砂機又稱衝擊式破碎機,是引進美國著名的“石打石”破碎機原理及技術,結合中國制砂生產方面的實際情況,研製開發出具有中國、國際、領先水平的高效碎石設備。它廣泛適用於各種岩石、磨料、耐火材料、水泥熟料、石英石、鐵礦石、混凝土骨料等多種硬、脆物料的中碎、細碎(制砂粒)。對建築用砂、築路用砂石優為適宜。
制砂機適用於軟或中硬和極硬物料的破碎、整形,廣泛應用於各種礦石、水泥、耐火材料、鋁凡土熟料、金剛砂、玻璃原料、機制建築砂、石料以及各種冶金礦渣,特別對碳化硅、金剛砂、燒結鋁礬土、美砂等高硬、特硬及耐磨蝕性物料比其它類型的破碎機產量功效更高。
在工程領域,是機制砂、墊層料、瀝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骨料的理想生產設備。在礦業領域,制砂機廣泛地應用於磨礦前段工藝,能產生大量的粉礦,減少高成本的磨礦負荷。
由於其優良的低磨耗特性,制砂機也為高磨蝕性和二次解體破碎生產所採用。除此之外,由於對產品的零污染,制砂機能很好地適應於玻璃石英砂和其他高純度材料的生產中,10-500t/h的生產能力範圍,制砂機幾乎可以滿足任何生產要求。
型號 | 最大入料粒度(㎜) | 轉速(r/min) | 通過量(t/h) | 電機功率(kw) | 外形尺寸(L×W×H)(mm) | 重量(kg) |
VI-3000 | 45(70) | 1760-2210 | 30-60 | 55-90 | 3080×1757×2126 | ≤5555 |
VI-4000 | 55(70) | 1550-1940 | 50-90 | 110-150 | 4100×1930×2166 | ≤7020 |
VI-5000 | 65(80) | 1330-1670 | 80-150 | 150-220 | 4300×2215×2427 | ≤11650 |
VI-6000 | 70(100) | 1190-1490 | 120-250 | 220-320 | 5300×2728×2773 | ≤15100 |
VI-7000 | 70(100) | 1050-1310 | 180-350 | 264-400 | 5300×2728×2863 | ≤17090 |
VI-8000 | 70(100) | 1330-1670 | 250-380 | 320-440 | 5500×2565×3178 | ≤18495 |
VI-8000(II) | 80(150) | 940-1170 | 320-600 | 440-560 | 6000×3022×3425 | ≤24610 |
VI-9000 | 100(150) | 880-1100 | 400-1000 | 630-740 | 6200×3300×3890 | ≤3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