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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棟
烏魯木齊律師
陳棟,男,1972年出生,中共黨員、三級律師,現任烏魯木齊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黨支部書記,主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工作。同時,擔任的社會職務主要有: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新疆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委員、烏魯木齊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烏魯木齊市青聯委員、烏魯木齊市消費者協會維權專家等。
陳棟同志曾於2004年9月榮獲“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稱號;於2005年6月當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於2005年8月作為新疆的唯一個人代表在北京參加全國人大首次立法聽證會,即《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聽證會。自1999年9月以來,他帶領烏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們經過不懈努力,使烏魯木齊法律援助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為烏市社會穩定和法治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為法律援助事業增添了光彩。
在他的帶領下,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和工作人員在具體工作中,認真依照法定程序搞好刑事指定辯護案件的管理和指派律師的工作;積極開展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和公民申請的法律援助工作;充分發揮法律援助的窗口作用,宣傳法律、反映民情民意;積極支持信訪、清欠等部門做好涉法事項的來信來訪處理工作,依法協調和化解了大量的群體性糾紛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糾紛。
1999年10月起陳棟同志調任烏魯木齊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工作初期,一方面,中心人手少、資金匱乏、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困難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迫切,市政府要求儘快開展工作。面對困難和問題,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在市司法局的領導和支持下,他和同事們開創性的推行“四化一卡”工作制,即:組織網路化、制度規範化、協作經常化、民族特色化和法律援助案件反饋卡制度。經過幾年堅持不懈的努力,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明顯進展。
首先,法律援助服務網路日益健全。各區(縣)全部建立起法律援助中心,轄區群眾可就近諮詢和申請法律援助,形成了市、區(縣)兩級法律援助網路;作為政府法律援助機構重要補充,市工會、殘聯、婦聯等社會團體利用自身資源內設法律援助機構,面向團體成員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市逐步形成了以各級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為主導,以社會法律援助機構為輔助的法律援助網路。
其次,法律援助社會受益面不斷擴大。從2000年到2006年,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00餘件。社會弱勢群體通過法律援助實現了法律賦予的權利,社會受益面不斷擴大。確定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農民工為五類重點援助對象,確保了司法公正,維護了社會穩定。在嚴打整治鬥爭中,對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案件,做到指定多少受理多少,確保辦案質量和效率,保證了嚴打整治鬥爭的順利進行。
第三,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日益完善。為使法律援助規範運行,制定、頒發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主要有:《法律援助資金籌集和使用辦法》、《各區縣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規定》等,為使律師更好地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專門制定了《律師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暫行規定》並探索法律援助義務代償金制度;實行《市長接待日法律援助律師陪同制度》;分別與市中級法院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簽訂了《關於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聯合通知》,明確了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範圍、方式和期限以及與同級法院的工作銜接等問題。針對民族地區特點,專門組織民族律師、民族公證員使用本民族語言為各少數民族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法律援助日益深入人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們有效化解矛盾、預防糾紛、維護了穩定、確保了司法公正和法律尊嚴。通過深入社區諮詢、參與涉法信訪接待等形式,不斷創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同時,不斷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力度,實現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作為一項民心工程日益深入人心。 2005年,法律援助工作被列為“市政府關係市民生活的十件實事”之一。
通過不懈的努力,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社會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上級領導和國際組織多次來中心檢查指導工作,如: 2002年8月,司法部部長張福森和自治區主席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視察了烏市法律援助中心,對中心的工作給予了肯定。2001年、2004年亞洲基金會和美國福特基金會先後考察烏市法律援助中心並提供了培訓等方面的資助。
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烏魯木齊市法律援助中心於2001年被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集體”;2002年被司法部、全國殘聯評為“殘疾人維權先進集體”;2004年被司法部、團中央評為“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時,他作為一名法律援助律師,承辦了大量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每年個人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20餘件,自1999年以來累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10起,另外近兩百件案件也由他負責把關,其中,艾則孜見義勇為致殘案、十七戶拆遷安置補償糾紛案、70老父狀告八子女追索贍養費案等案件的成功辦理,社會效益顯著。在日常的律師工作中,陳棟組織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們開展多樣的法律幫困活動,如“法律援助愛心卡”活動,現已發放至全市領取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憑此卡無需審查,可在全市各法律援助機構優先獲得各項法律援助服務;又如“送法進工地”活動,針對外來農民工法律援助需求的不斷增大,選派律師到各施工工地發放法律援助材料,向農民工講解遇到糾紛的法律意識。
在辦案的同時,他注重認真的總結和積累,近o年來先後發表多篇論文在《新疆律師》、《新疆公正》等雜誌上。如《基層法律工作者和律師不應同等執業》、《烏魯木齊農民工維權現狀調查》等,其中,調研報告《烏魯木齊市法律援助現狀調查及對策研究》被烏市政法委採用,並刊登在《烏魯木齊政法》,發放至烏魯木齊市各政法機關,為有關領導的決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