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統計局

德州市統計局

德州市統計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

機構職能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統計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擬訂全市統計工作規範性文件、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劃並監督實施;依法監督涉外社會調查活動,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劃、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市直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擬訂全市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完成各項統計數據處理匯總上報任務,指導各縣(市)、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協助各縣(市)、區管理統計局局長、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統計從業資格報名、考試、報批工作;監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七)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幹部培訓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國家和省、市撥付的統計系統事業費。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
承辦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的有關工作。
指導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統計執法監督科
負責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製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預防和嚴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具體承擔法律法規賦予市級履行的執法職責,監督指導各縣(市、區)行政執法工作。
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制度,建立實施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
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綜合核算科
負責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及有關統計制度。
擬訂全市有關統計標準,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對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
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
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匯總、整理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統計新聞宣傳工作。
指導部門統計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協調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農村社區基本情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區域經濟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開展農業、農村經濟綜合實力評價工作。
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進行統計分析。
工業能源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資源、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
建立全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統計報表制度。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生態文明考核、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應對氣候變化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貿易外經服務業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旅遊、物流等統計數據。
負責組織擬訂全市服務業統計的總體規劃。
研究制定服務業統計制度以及實施方法。組織、指導、協調部門服務業統計和地方服務業統計工作。
組織實施新興服務業、交通運輸、郵政業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進行統計分析。
固定資產投資與社會科技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
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城鎮化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
組織實施全市年度1%人口抽樣調查、人口普查、人才資源、勞動力、工資及科技、文化產業、社會發展、企業創新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城鎮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就業等統計數據。
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進行統計分析。

領導介紹


黨組書記、局長:夏連紅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邢志紅
黨組成員、副局長:田希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洪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殷慶柱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孟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