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教育學院

公辦高等學校

揚州教育學院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一所國有公辦高等學校,主要面向全省培養基礎教育新師資和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等職業技術應用型人才。主校區位於風光秀美的蜀崗——瘦西湖國家級風景園林區近側。

學院始建於1959年8月,是時為揚州師範學院附設中學教師進修學校。1960年更名為“揚州專區教師進修學院”,1964年更名為“揚州專區教育行政幹部學校”,1983年更名為“揚州教育學院”,2001年與揚州、高郵兩所師範學校合併,組建新的教育學院。2007年2月,揚州市政府決定將揚州教育學院與揚州職業大學合併,籌建本科高校“揚州科技學院”。

科學研究


科研平台

新校園佔地1200畝,建築面積36萬平方米,座落在揚州城市西區,火車站東側,與國展中心人工湖毗鄰,交通便利、環境優美,是莘莘學子求學深造的理想境地。學校現代化教育設施齊全,建有校園寬頻網路系統、外語調頻發射台。現有語音室11個,專用多媒體教室70個,教學實驗室50餘個,校級工程實訓中心6個,在103個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建立了校外

學術資源

揚州教育學院
揚州教育學院
教學實習基地。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7500萬元。學校圖書館藏書85.3萬冊,電子圖書50萬種,各類期刊雜誌報紙等2000餘種。

辦學條件


師資隊伍

揚州教育學院
揚州教育學院
全院500餘名教職工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的教師133人,中級職稱教師177人。學院現有中文系、政教系、史地系、英語系、教育系、藝術系、數學系、物理系、生化系、計算機系、體育系等11個系和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人才培養

辦學特色
在多年的辦學實踐中,揚州教育學院遵循“突出師範性,倡導複合性,擴大適應性,增強創新性”的辦學理念和辦學思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強化人才培養特色,已經形成了職前教育與職后教育一體,師範教育與非師範教育並存,小學教師教育與中學教師教育融通,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整合的辦學格局。
辦學成果
揚州教育學院現有普通專科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在籍成人教育學員近7000人。1980年以來,共培養全日制專科生36496人,本、專科函授生23851人,培訓各種層次的成人學員48000人。
學生管理
揚州教育學院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和為了學生的一切,按“知規矩、行文明、技多能、心善良”的思路管理學生,注重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並通過獎、助、貸等措施,激勵學生抓緊專業學習、加強技能訓練,促使學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協調發展,形成了“知書達理、求是求新”的良好校風。
就業去向
揚州教育學院2006年1711名畢業生中有1675名順利就業,就業率達到97.90%。除在普教系統就業外,已經擴展到機關、其他事業單位、金融、國企、三資企業、民營企業等就業,還有畢業生自主創業,或繼續升學深造。
揚州教育學院2007年面向全省招收1300名新生(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下發的計劃文件為準),招生專業有語文教育、數學教育、英語教育、音樂教育、體育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綜合文科教育、綜合理科教育等9個師範專業,文秘、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國際商務、商務英語、旅遊英語、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電子設備與運行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會計與統計核算、環境藝術設計、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旅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圖書檔案管理等16個非師範專業。各專業學生在校可通過參加自學考試完成本科學業,二年級以上學生通過參加省統考,可“專轉本”,三年級學生還可通過成人高考,實現“專升本”。

歷史沿革


揚州教育學院
揚州教育學院
揚州教育學院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一所國有公辦高等學校,以培養中、小學新師資為主要任務,同時承擔培訓中、小學在職教師和在職行政幹部的任務。
學院始建於1959年8月,是時為揚州師範學院附設中學教師進修學校。
1960年,根據中共揚州地委的決定,更名為“揚州專區教師進修學院”,轉屬揚州專署,由專署教育局具體管理,教學上仍由揚州師範學院負責協助,主要承擔在職初中教師的輪訓和教育行政幹部的短期培訓。
1964年,根據江蘇省人民委員會批轉省教育廳報告的意見,揚州專屬決定將揚州專區教師進修學院更名為“揚州專區教育行政幹部學校”,學校負責全區範圍內中小學教育行政幹部的輪訓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學校停辦。
1980年,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揚州地區教師進修學院”復校。
1983年,根據《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加強教育學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發[1982]130號)和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我省教育學院建設的意見的通知》(蘇政發[1983]96號)兩個文件的精神,揚州地區教師進修學院更名為“揚州教育學院”,實行省、市雙重領導性質為“承擔培訓中學在職教師、行政幹部具有師範性質的高等學校”,教育學院的“地位和待遇(包括幹部任免、文件發放和參加會議)與師範專科學校相同”。從1983年起,揚州教育學院在承擔培訓任務之外,還承擔了為揚、泰兩地培養中學新師資的任務。
1988年,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我省教育學院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揚州市人民政府發文(揚政發[1988]159號),決定揚州教育學院享受師範專科學校待遇。
2001年,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將揚州教育學院揚州師範學校高郵師範學校合併組建新的揚州教育學院的批複》(蘇政復[2001]205號),揚州教育學院與揚州、高郵兩所師範學校合併,組建新的教育學院,並賦予培養職前、培訓職后師資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