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入資本

借入資本

借入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註冊資本達不到投資總額需要的情況下,以合營企業名義借入的資金。為防止投資總額中借入資本比例過大,使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與生產經營規模、範圍相適應,1987年3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了《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

通過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民間等渠道,採用銀行借款、發行債券、發行融資商業信用、財務租賃等方式籌措獲得的債務資本。

概念


借入資本是通過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民間等渠道,採用銀行借款、發行債券、發行融資商業信用、財務租賃等方式籌措獲得的債務資本。

核算


借入資本的核算
借入資本主要發生在企業的籌資過程中,其會計處理主要涉及債務的發生與償還兩方面。
[例1] 金科公司7月1日從銀行借入期限為6個月、年利率為7.8%的借款200 0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借款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這項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使企業方銀行存款增加了200 000元,另一方面使企業的短期借款增加了200 000元。銀行存款增加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借方;短期借款增加記入“短期借款”賬戶的貸方。這項經濟業務應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200 000
貸:短期借款 200 000
[例2] 金科公司7月31日預提本月應負擔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1 300元(200000×7.8%×1/12)。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短期借款的全部利息不能一次計入某月的成本費用中,而必須分別計入各月的成本費用中。在發生利息費用時,通過“財務費用”賬戶進行核算。同時,由於短期借款的利息是受益在前,支付在後的費用,故通過“應付利息”賬戶核算。
因此,這項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使企業的財務費用增加了1 300元,另一方面使企業的應付利息增加了1 300元。財務費用增加記入“財務費用”賬戶的借方;應付利息增加記入“應付利息”賬戶的貸方。這項經濟業務應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1 300
貸:應付利息 1 300
[例3] 金科公司於12月31日以銀行存款歸還短期借款200 000元,應記入“短期借款”賬戶的借方,同時,應付利息減少了7 800元,應記入“應付利息”賬戶的借方;另一方面使企業的銀行存款減少了207 800元,應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這項經濟業務應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短期借款 200 000
應付利息 7 800
貸:銀行存款 207 800
[例4] 金科公司因建造某項固定資產,向銀行借入三年期借款400 0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
這項經濟業務的發生,一方面使企業的銀行存款增加了400 000元,另一方面使企業的長期借款增加了400 000元。銀行存款增加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借方,長期借款增加記入“長期借款”賬戶的貸方。這項經濟業務應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400 000
貸:長期借款 4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