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格, 也稱為第八格,是物理物體也可以是抽象概念。可以用來指示名詞是主語達成或完成一個行動所憑藉或使用的工具或方法。
工具格(instrumental case, 也叫做第八格)是用來指示名詞是主語達成或完成一個行動所憑藉或使用的工具或方法。這個名詞可以是物理物體也可以是抽象概念。
工具格出現在
古英語、喬治亞語、
巴斯克語、
梵語和波羅的-斯拉夫語言中。工具格/隨伴格(comitative case)可論證的存在於
土耳其語和其他
阿爾泰語言中,還有
泰米爾語中。還有烏拉爾語言在可用的地方重新使用位置格(adessive case),或在不可用的地方使用方位格來標示同樣的範疇。例如
芬蘭語kirjoitan kynällä 不意味著“我寫在筆上”而是意味著“我用筆來寫”,即使使用了位置格 -llä。
儘管工具格在很多語言中不存在,某些語言使用其他格來指示一個行動的方法或工具。比如在古
希臘語中,把與格用作工具格。可以見於例句“..με κτείνει δόλῳ”,或“..me ktenei dolôi”(《
奧德賽》Book IX, line 407),它意味著“他憑藉誘餌殺死我”。這裡的“δόλῳ”是“δόλος”(“dolos” -誘餌)的與格作為工具格(這裡的誘餌明顯是方法或工具)。在
拉丁語中使用
離格,比如oculīs vidēre“用眼睛看見”。